dengge 发表于 2006-3-13 12:35:00

一篇对律师职业教育深刻分析的文章(转自四联法硕)

一篇对律师职业教育深刻分析的文章
      知名律师叫板传统法学教育
――与“律师巨匠培训项目”创始人、知名律师潘跃新对话
摘自 中国法制报 作者:刘爱君
  时下,法学院的毕业生出了校门当律师不会办案子,当了法官不会审案子的状况颇为普遍,对人才求贤若渴的律师事务所更是越来越多地将那些来了还得手把手教的法学高才生们拒之门外。法律人才毕了业不能用的尴尬引发了业界人士对我国传统法学教育的反思,对于律师这样一个应用性很强的行业,关于律师职业培训的呼声更是不绝于耳。
当众多学者还在论证我国法学教育尚处在知识教育层次上,要达到职业教育的水平,还要走相当路程的时候。一个以律师上岗职业培训为核心,由京沪知名律师担当主教官的律师巨匠培训项目,在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和清华大学两所高校的法学院展开了。这种以强调法律的实践性和应用能力的针对性为核心的职业培训项目,虽然开始仅仅半年,便引来业界颇多评论。有学者甚至如此看好这种职业培训的意义及其市场前景:这是法学教育改革的一种新尝试,它代表了法学教育发展的方向,是知识和能力教育的集中体现。
作为律师巨匠培训项目的始作蛹者及项目执行的掌门人,潘跃新的名字对于律师界来说并不陌生。这位人称“潘大侠”的君合律师所创始合伙人,因开创了君合所海南、上海分所,办事一向执着,在京、沪两地的大律师中间颇负盛名。日前,就何以放着每小时2400元收费的律师业务不做,干起教书育人的“第二职业”,以及律师巨匠培训项目的出路等问题,潘律师向记者做了一次“坦白交待”。
记者:你作为一个圈内的知名律师,放着挣钱的业务不做,为什么对教书育人的事感兴趣,而且选择了一个律师职业培训项目?
潘:说到律师巨匠培训项目的推出,要介绍一个背景。2000年,我在上海律协负责律师发展研究会,对上海的青年律师做过一次问卷调查。其中有个问题是:“你在法学院所受的教育与你从事律师工作适应,不适应,严重不适应?”竟然有85%的问卷答“不适应”和“严重不适应”。在此我要说明一下,首先这个问题带有倾向性,其次,青年律师的回答肯定是指法学院的职业教育状况与其所从事律师工作的关系。但确实是这次问卷引发了我的思考和行动,于是最终有了律师巨匠培训计划。
记者:为什么取名律师巨匠呢?
潘:律师巨匠培训计划中的“巨匠”,我们仅想表明的是,律师其实是一种“匠人”,而不是什么“家”。当了两届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的任继圣老师讲,律师就是匠人。他说,英文中有个词“inn”就是小作坊,但有时用做律师学院。以前这个词总翻译不好,你总不能译成“律师小作坊”。他说,他去英国访问英国律师协会时,才搞明白。原来早期英国法院门口都有一些小房子,律师师傅带两徒弟在那儿替人写状子。这就是律师作坊的意思。所以,律师实务的技能、技巧是可以师傅带徒弟,可以传授的。
记者:我国有那么多的法学院,每年有大批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且能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就能够去律师所执业,这个项目如何有市场?
潘:律师巨匠项目的推出,主要目的是解决法学院教学与律师实务脱节的问题。美国法学院的学生的出路基本就是一个,当律师。然后从律师中出来法官、检察官、议员、甚至总统。中国法学院的学生出来,司法口上哪都能去。因此,在培养方向上就会定位不准。我国的法学教育长期以来是注重理论培养,轻技能训练。
律师巨匠培训计划实际是个岗前职业训练,当律师其实本科毕业加上一年的职业训练,应当说是最合适的。你读研究生当然可以有更多的出路,但如果读研究生就是为了当律师,在今后律师职业教育全面开展后,那就不如读一年的职业训练。时间也是成本。
律师巨匠培训计划现在组织了京、沪著名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或合伙人,他们在京、沪律协中担任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等职务,可谓是律师界大腕云集。学员在清华和上海外贸各学习半年。原因是,京、沪两地是中国律师最发达的两个地区,学员能对两个城市的优秀律师的办案经验有所学习,对他们今后的择业和工作更有帮助。
记者:这个项目除了汇集了一批大腕律师当教官外,我想学员和律师所关心的是,毕业的学员真的是训了一年就能用吗?
潘:律师巨匠培训项目每期招生的人数在100人之内,绝对做到宁缺勿滥。如果不坚持招生标准,招进来的学生一年结业后,好的事务所不要,不是砸牌子吗?律师巨匠的教学模式是完全实务的。比如律师项目培训,每周都有大量的资料要看,英文的文本、司法解释、政府规章。例如教民事诉讼实务技能技巧。首先有律师讲授民事诉讼业务流程,从如何接待客户开始,到申诉。原告流程分成三十多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律师注意要点讲授一遍,然后由教授讲每个阶段的法律概念,接着就开始转入案例训练。简单案件由律师主持开庭,一般案件由法官主持开庭,复杂案件要学员能自成体系,自圆其说。案件开庭后点评、讨论。一年44周的课程设置,周周六天,每周英语口语、文本的训练、案例的训练。这样出来的学员,到事务所后,肯定能受欢迎。
    
记者:现在每年新执业的律师为数不少,很多人都会面临选择什么样的律师事务所开始自己的事业发展问题,你作为一个业内人士有什么建议?
潘:如果确定了想当律师,现在无外乎两种选择:去外国所或国内的大所;或去一般的事务所。因为自己开事务所,自立门户打天下,对于一个刚毕业的法学院学生而言,做不到,可以排除了。
去外国所和去国内的大所差不多,就合在一起讲。去大所的好处是:收入相对稳定。现在京、沪两地的大型事务所和外国事务所办事处一个新人的基本收入在年薪4-5万以上。大所的业务训练相对系统和规范,接触的大型诉讼、非诉的案件要多一些,能见世面;还有一个好处是,你在大所熬出头,相对可能就在行业里熬出了头,心里感觉会好许多。去大所的不利之处是:所内竞争太激烈,熬出头的时间较长。就举我们君合的例子。君合的合伙人和律师。世界法学院名校的毕业生均有了,什么学位都有了。哪个律师都是人精。你一进所一看合伙人、律师的这些学历、履历,你恐怕想到的不是如何进步,而是如何不被淘汰。一个年轻律师进入大所要熬到有感觉,需要8-10年的时间。
如果去一个小型事务所好处是:自由。小所的内部制度规定没有大所多,工作肯定也要轻松一些。由于人少,成为合伙人也容易。但到小所一般对律师不采用工资制,有的发一部分生活费,其他靠办案提成,有的根本什么钱都不发,全靠自己赚。这对于一个年轻律师而言,确实碰到生存问题。小所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很难见到大案。
 
记者:我想作为参加律师巨匠培训计划的学员来说,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人都希望能有机会进一个好的律师所发展,那么,比较大的律师所是如何选择它所要的人的?
潘:去大所要有这些条件:一是法律功底当然要好。二是英语要好。三是精气神要足。这是一个很综合的因素。一个人的精气神反映了人的综合素质,反映了人的精神面貌。
编后:
由于我国目前的法学本科教育期间的时间所限以及教育目标的限定,不可能全面的进行职业培训,距离律师职业需求的职业教育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外国法学教育的实践中,唯有美国通过诊所式教学、案例教学、模拟法庭教学,比较成功地在法学本科教学中解决了职业培训问题。我国的律师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一方面律师业务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另一方面律师业面临对外开放和与国际接轨的压力,越来越需要在法学本科阶段以后,开展独立的律师执业培训。同时,知名律师走向大学讲台,将对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培训带来深远的影响和深刻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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