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发表于 2009-3-15 00:33:26

建筑面积不对 隔壁单元的电梯也算公摊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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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套房子,面积凭空“膨胀”了近4平方米。昨天读者钱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碰到的这件烦心事。为了这多出来的几平方米,一年多来他找过开发商、找过测绘单位,也向监管部门投诉过,却碰了一鼻子灰。</p><br />



<p>  “按照销售价格,这多出来的4平方米面积,我要多付五万元。关键是我觉得,隔壁单元的电梯也算我的公摊,太没道理。”他说。</p><br />



<p>  <strong>同样套内面积,建筑面积差4平方米</strong></p><br />



<p>  钱先生买的这套房子在嘉泰馨庭2号楼三单元。“我去看房的时候,楼书上注明我挑中的这个户型建筑面积是85平方米,结果等到签购房合同的时候,发现建筑面积变成了89.79平方米。两者相差4平方米多,按照当时的签约价,相差5万多。”</p><br />



<p>  在钱先生提供的这份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记者看到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89.79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69.21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共房屋分摊建筑面积20.58平方米。</p><br />



<p>  而在该楼盘的楼书上,正如钱先生所说,同一户型,在楼书上的标注是85平方米,且套内所有开间尺寸与买卖合同中附件的房屋平面图完全一致。</p><br />



<p>  “为什么套内尺寸一样,最后的建筑面积会不一样呢?签合同的时候我就提出了这个疑问,要求开发商提供房屋测绘资料,但对方一直拖着没给。”钱先生说,他做过建筑规划方面的工作,算是半个内行。</p><br />



<p>  向开发商索取房屋测绘资料迟迟没有消息。去年,钱先生向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投诉,要求复核房屋建筑面积。在几个月后,开发商终于将嘉泰馨庭2幢各层分类建筑面积计算明细表传真给了钱先生。</p><br />



<p>  根据这个明细表,钱先生发现,该楼盘在测绘时将2号楼一、二单元使用的4部专用电梯面积,平均分摊到了三、四单元的住户头上,这样一来三、四单元的44户业主每户除了本单元内2部电梯的公摊面积之外,实际又承担了隔壁单元的电梯井公摊面积。</p><br />



<p>  在核对几组主要数据以后,记者发现,嘉泰馨庭2号楼是一幢由两个15层的单元和两个11层的单元组成的连体楼。其中一、二单元有15层,因消防要求,每单元内设二部专用电梯,也就是说,一二单元共有4部电梯;而三、四单元只有11层,每单元内只需要设一部专用电梯,共有2部电梯。一二单元共比三四单元多了2部电梯。</p><br />



<p>  电梯公摊按幢还是按单元计,</p><br />



<p>  <strong>哪个更合理</strong></p><br />



<p>  “这肯定是不合理的,按照《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按同一幢楼不同单元电梯数量不同的情况,在设计单位认定有的属于专用电梯后,应该按单元分摊共有建筑面积。”钱先生表示这是有明确规定的,开发商不会不知道,测绘单位更不应该不知道。</p><br />



<p>  记者随即联系嘉泰馨庭的开发建设单位杭州嘉泰置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这个业主我知道的,但是他的理解不对,按照国标《房产测量规范》,公摊面积应该按幢来计算,不是按照单元来计算的。”开发商方面也说得很肯定。</p><br />



<p>  记者又向杭州市房地产测绘公司了解情况。“我们的测绘完全是按照国家规定操作的,接到业主投诉以后也进行过复核,公摊面积的计算没有错误。”负责嘉泰馨庭项目预测绘的工作人员解释说,他们依照《房屋测量规范》附录B中3.3A的规定,住宅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元”,参加分摊的各单元建筑面积总和进行平均分摊。</p><br />



<p>  双方各执一辞,谁也说服不了谁。于是钱先生又向测绘监管部门投诉,不过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部门有明确的答复。记者也向杭州市产权登记管理中心测绘指导处询问该事件,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复。</p><br />



<p>  <strong>记者手记</strong></p><br />



<p><strong>  房屋销售面积,算个公开透明</strong></p><br />



<p>  钱先生是看了本报之前关于梦琴湾的连续报道以后打电话来的读者之一。他说:“感同身受啊,房屋销售面积太需要透明化、公开化了!”然后讲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p><br />



<p>  应该说,钱先生是一个很有维权意识,也很细心,很执着的人。在一年多时间里,他除了向开发商索取测绘资料,还向嘉泰馨庭的测绘方杭州市房地产测绘公司反映过两次,对测绘面积和计算方法提出质疑。然而记者在杭州市房地产测绘公司的两次复函中看到的却是:“对于您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要求,我公司深感惊讶”,“今后若无新的意见,我公司将不再回复”。之外,再无详细解释。</p><br />



<p>  既没有提供测绘面积计算图式说明问题,也没有解释自己的测绘结果依据的是《房产测量规范》、《浙江省房屋建筑面积测算实施细则》中的哪一条、哪一款。购房者提出质疑,你解答就好了,“惊讶”什么呢?“惊讶”居然还有业主懂点房屋测绘的东西,还知道找你们要说法?</p><br />



<p>  从钱先生的经历中,我们看到,开发商不向业主提供详细的预测面积技术报告书和实测面积技术报告书不是个别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现象,业主不知道销售面积计算的情况,甚至很多业主都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权知道所购房产由哪几个部分的面积构成。</p><br />



<p>  套内面积还好一些,至少还有合同附有一张房屋平面图(虽然有时候,这张图未必准确),公摊面积就更模糊了。一般买卖合同中附件二会注明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但是这个说明非常模糊,比如钱先生的购房合同中也注明了“楼梯间、电梯井及前室……需计入分摊部分”,然而,是哪几个电梯井?哪部分前室?不知道。</p><br />



<p>  如果购房者想知道具体内容怎么办呢?只有向开发商索取,至于他什么时候给你,那就不一定了。之前的报道中我们曾建议不如向北京学习,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后,将房屋测绘技术报告书和面积分摊情况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p><br />



<p>  还有一个更简单的办法,销售面积就按套内面积算吧,也免得摊来摊去,摊出一笔烂账。</p><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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