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的无名指上刻下我的名字
只有林梢还流连着淡淡的夕照,偶尔有飞鸟掠过,若有似无的微痕,划过深邃的天宇。静伫的我,在斜阳下。只想问,云水之湄的你,可安好?
蝴蝶说,前世我是花,今生来寻我的魂,而我的魂就在你的蕊中。
我真是那只蝴蝶,又如何能飞过沧海,飞过雪域之颠,来到你的面前?
我在马路的这边,你在对面。来往的车穿梭在你我的视线之间,割断你的画面,有你不完整的脸。红灯,车停了,也停了喧嚣。我转身离去,给你孤寂的背影。
我只清晰地看见,依偎在你身边,是一张年轻姣好的面容。
“这次来,只想在你的无名指上宿命的缠绕我的名字,刻下我的名字。原来,在那些水藻般错综的纤维里早已有了一朵玫瑰,幽幽的开。”
之前,整整找了你三个月,在这个陌生的城市,一个拖着疲惫身影的女子。去了你以前上班的公司,二十七层楼上,精致妆容的小姐客气的说:“他早已离开该公司,对不起,我无法告知他的去向。”
之前,收到你的短信,只说病了,正在治疗。以后是音讯全无。
读大学的时候,你全不是这样的。
那时,你在理工,我在师大。学校离得较远,我们却有爱的蜗居。租来的民房里,指甲花,矮牵牛开得没心没肺,简陋的餐桌上,蓝花土布的点缀更显温馨,哪管外面如何的天荒地老。我们有时会象两个男人一样彻夜的豪饮,然后烂醉在一起,哭,笑也总在一起。
那个冬天,我突发奇想硬要去学习跆拳,只半天就打道回府,小腿骨折。就那样和石膏在床上一躺就是一个月。心安理得的喝你熬的骨头汤,还特矫情的要你喂我才肯喝,香香的吃你仔细剔出的骨髓。原来,那时的幸福就是一碗酽酽的骨头汤。那个月,你除了上课,就是去菜市买来肉骨头,然后给我熬汤。因为骨头汤拂之不去的味道,记得你班上的同学都叫你“屠夫”。
当你把我引见给你的朋友,你总是大大咧咧的:“我老婆,叫嫂子!”于是我也假装害羞的在你并不宽厚的胸膛前做小鸟依人状,静静的听你们侃世界杯,侃联赛。
那时,我们是透明的水晶,能看穿彼此的心。
小日子过得云淡风轻。
看你吸烟,光着脊梁从浴室里出来,精彩球赛时你的欢呼,都让我痴迷,你早已不是过去那个怯于表达的小男生。
十三岁那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不是因为我的初潮。
不是因为我进入了小镇唯一的高中。
父母终于结束了多年的冷战,一幢大房子里,只剩下我,父亲,每天来做清洁的梁婶。
我神情漠然的看着沮丧的父亲在花木扶疏的庭院里纵酒,他的无能与懦弱是精明优雅的母亲一生的遗憾。在异地开公司的母亲永远也不缺少追随者,而她对女儿的歉疚就是寄回价值不菲的衣物和给我的银行卡上拼命的打钱。我痛恨他们的自私,我发泄的惟一方式就是在一条人迹罕至的小路上没命的跑,耳边是呼啸的风,视线里流动眩晕的色彩,油菜花的黄,麦子的青,收割后田地的荒凉,直到我的肺叶开始剧烈的疼痛,直到艰于呼吸,直到泪水不再流。天依然是那种晴脆的孔雀蓝。
我从不和班上的同学交往,我漠然的看他们说着幼稚的话,过着幼稚的生活。他们厌恶我的理由也包括,我最普通的一双休闲鞋足够他们半年的生活费。
“我就是一只蛹,编织了拒人千里的束缚,冷冷的窥视我周围的世界。”
中午放学的时候又下起暴雨,从不带伞的我以为这雨不会持久,就站在教室外耐心的等,我的父亲决不会想到给我送伞,他的心里惟有杜康。雨却越来越大。“陆小蔓同学,你可以用我的伞吗?”是我们的班长沈毅,他居然红了脸,眼神清澈。我又看到他的身后那些揶揄的表情。我粗暴的推开他的递来的伞,就这样冲进了雨中。
结果是,我因为发烧,三天没有上学。回校后,我的课桌里有个本子,用工整的字体分门别类的记录了这三天的学科笔记。我不屑的把它丢进了教室角落的垃圾箱。经过他的课桌时,看见一双清澈明亮的眸子黯淡下来。我只冷冷一笑。
这学期,我的排名是全班第二,沈毅依然高踞榜首。
他是学校足球协会的主席,据说他的球技如何如何的出神入化,但我从来不看,再精彩的赛事,我总是能气定神闲的从球场经过。只有一次。我被球击中了,我自己都能感到剧痛的鼻子里温热的液体在流,我却不动手去擦,我冷漠而凶狠的看着那个肇事者——一个满脸青春痘的家伙。他被我盯得更是不知所措。沈毅过来了,他狠狠的给了那家伙一拳,扶着我的胳膊,急急的说:“快,我送你到医务室去!”我极力的挣扎,没有成功。当我们离开的时候,我听到风吹过绿茵球场的声音,但我没有回头看。
临近毕业了,各种名目的考试铺天盖地,四处怨声载道。我依然我行我素。那天准备做一套模拟试题,却飞出一张信笺,我望了离我两排的他,他正在做作业。是他的字迹,刚劲,力透纸背。
“陆小蔓同学,其实你根本不是你外表那样冷漠的女子,给吴雪梅同学匿名捐助的一千元钱,我知道是你。那天你坐车到邻县的邮局投寄,我一直在你的身后。作为班长我的失职是没有让你真正融入到我们这个集体中来。”
我把纸条撕毁了,继续我的模拟试题。
此后,我的周围空气里似乎真的有了温情,但我还是满不在乎。
填报志愿时,我选择了自己最喜欢的蓉城。
上学的时候我才知道,他也在蓉城,只不过我在师大,他在理工。那年他的总分完全可以上国内任何一所一流的大学。
大学的第一个暑假,他到了我家,他和我那嗜酒的父亲居然一见如故。我还听见他们的划拳,“兄弟好啊,五魁首啊。”
那天,父亲精心培植的君子兰开了,院里弥漫着淡淡的香。从母亲离开后,我首次看到父亲开心的样子。
“我终于化蛹为蝶,我拍打着身上的粉尘,原来阳光是有温度的,那么的暖和。”
大四的第一学期,父亲病了,酒精完全毁坏了他的肝脏。我休了学,陪伴他最后的日夜,每天听他絮絮的讲我小时侯如何的任性顽皮,直到无语凝噎。在他回忆里,我总在十三岁之前。后来,是沈毅帮我料理父亲的丧事。他劝我复学,我拒绝了,这个在苦闷中饮酒的男人,我的父亲,我已欠他太多,我要留在这里,多陪他尚未远去的魂灵。
在父亲的花圃里,我还培植了一种金线菊,隐约记得一首诗“透一点长空的寂寥进来,而金线菊是善等待的。”
于是醉心于一种将心掏空了的等待。
痴迷于一种若即若离的煎熬。
沈毅毕业后分配在冰天雪地的哈尔滨。一直正常地联系,说到了婚约,说到了将来的孩子。半年后的一次,收到他的短信,说病了,正在治疗,以后是音讯全无。
在那个陌生的城市,整整寻了三个月,拖着疲惫的身影的女人。
现在终于在马路的对面看见了他,还有她。
一切昭然若揭。
我转身离开,留给他孤寂的背影。离开那天,城市的上空满是绚丽的烟花,璀璨而凄美。城市的冰雕节正式拉开帷幕。
一个月后,收到来自哈尔滨的特快邮件,“我不得不忍痛告诉你一件不幸的事实,沈毅走了,因为淋巴癌。”落款是一个陌生的名字:沈瑾。她是他的妹妹,马路对面的女子。
看了这篇文章你还应该接着看:我得换种方法过日子,因为通胀来了 我还以为你自己写的 好长的文章, 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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