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大学生网 发表于 2012-1-4 11:53:49

金都夏宫 几十名业主联合撤销贷款申请

你房产商不是缺钱么?金都夏宫已经有50多名业主撤销了贷款申请。他们提出的理由:当初买房的时候销售员说有地铁的,并且已经在建了。事实上,那里的地铁连规划都老早取消了。房价下降,金都在新宣传撤上取消了当初老宣传册上重点介绍的“十八大住宅科技体系”的说明,让老业主担心降价引发品质危机。业主多次找开发商调解商量,开发商自始至终不肯出面,最高级是营销策划副经理应付,除了三个不可能(退,补,换),一个欢迎(欢迎去法院告)之外,没有第二句话。给金都老总写联名信,也石沉大海。。。
那么,撤销贷款,会给开发商带来后果吗?业主要承担那些违约责任呢?
还没有撤销申请的业主要不要加入。
请同胞们释疑啊。。。。
谢谢。。。

关于违约金合同是有规定的,如果因业主自身原因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取得贷款,根据第八条规定,在90天之内,业主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90天之后,开发商有权选择退房,业主需承担2%的违约金,如果开发商不选择退房,则继续按照万分之一承担违约金。由此可见,如果开发商选择退房,根据现在的行情,是不大可能的,如真的选择退房,我们赔2%的违约金是大大地赚了。那么如果开发商不选择退房呢,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到底高还是不高呢?万分之一,也就是一万元,一天赔1元。而银行一万元一年期利息是350元,也就是约等于1元,也就是说,违约金和银行利息相当。因此,对于我们来说,即使赔违约金也并没有吃亏。而对于开发商来说亏的就大了。不要说现在缺钱,他们压根贷不到钱,就算贷到钱了,他们的贷款利息超过万分之二,也就是我们赔给他的违约金不到他贷款利息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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