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杭师院副院长判了11年 两任妻子办事都有人"帮忙"
先后在三所高校担任过主要领导的郦华才,在退休的第二天被纪委带走,他前妻曾经的治病钱,以及他再婚妻子开的车子,被指控都是他受贿所得。昨天他因受贿罪被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郦华才,男,61岁,大学文化程度,2000年9月至2007年5月任杭州师范学院(现杭州师范大学)副院长、党委委员,2007年5月至2010年4月任杭州广播电视大学党委书记、校长,2010年4月至2012年6月18日(退休)任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郦华才在担任相关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叶某等4名工程承包人,在学校相关工程的管理、款项结算过程中谋取利益,以买营养品、支付医药费、结婚礼金、装修礼金等名义,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购物卡、轿车、电器、装修、家具等财物共计价值634065元。
办案机关调查期间,被告人郦华才主动交代了未被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且在相关人员被调查后退还受贿款计243000元。
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郦华才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24.3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其余尚未退出的受贿赃款继续予以追缴。
作者: 鲁英 田舍郎 佳剑 郭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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