煎饼 发表于 2014-1-24 16:08:37

我市春节期间错峰限行安排

1月26日(本周日)为工作日,按照公休调整对应,对尾号为“0”和“5”的机动车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月30日(大年三十,星期四)为工作日,因交通流量较小,为方便市民除夕家庭团聚,在1月30日当天,不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1月31日(年初一)至2月6日(年初七)为春节法定假期,不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2月8日(年初九,星期六)为工作日,按照公休调整对应,对尾号为“4”和“6”的机动车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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