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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外籍男子酒后驾车逆行致2人死亡获轻判 [打印本页]

作者: 121075622    时间: 2006-8-9 12:09
标题: [转帖]外籍男子酒后驾车逆行致2人死亡获轻判
德国籍男子舒马龙酒后驾车肇事造成两人死亡的惨剧,事后他赔偿死者家属各80万元。近日,二中院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舒马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6月24日,舒马龙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顺义区京沈路北空路口北侧越过道路中心线逆行时,与正常行驶的捷达轿车相撞,造成捷达轿车司机张某及一名乘车人死亡,舒马龙及车内两名乘车人也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舒马龙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80万元。同年9月21日,舒马龙被取保候审。

二中院认为,舒马龙醉酒驾车,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舒马龙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因此从轻处罚。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6-8-9 14:13
有钱了不起啊?
作者: 少数派    时间: 2006-8-9 22:46
中国   法律  钱
作者: 哀川    时间: 2006-8-9 23:11
有啥办法,人家钱多!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6-8-10 03:16
以后赚很多很多的钱,砸死个人看看,抓不抓我
作者: liuxiwei    时间: 2006-8-10 03:46
靠~~~~
作者: 刹那公子    时间: 2006-8-10 11:15

当年在新加坡克林顿求情  还是鞭笞了


作者: yqq19901990    时间: 2006-8-10 15:04

有钱了不起啊


作者: 淹死的鱼    时间: 2006-8-10 21:21

把钱烧了就是一堆灰


作者: 玻璃罐头    时间: 2006-8-14 13:26

乍一看,我还以为是舒马赫。。。


作者: 天使    时间: 2006-8-15 07:43
他妈的,法官吃屎的吗
作者: fengye08008    时间: 2006-8-17 12:17
执法不公
作者: 苏拉决定    时间: 2006-10-1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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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887816    时间: 2006-10-11 23:47
谢谢
作者: 眼眼    时间: 2006-10-12 17:00
中国的法律总是对外国人很宽容的......
作者: 左手惡魔    时间: 2006-10-12 17:34
钱+权≈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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