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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外籍男子酒后驾车逆行致2人死亡获轻判 [打印本页]
作者: 121075622 时间: 2006-8-9 12:09
标题: [转帖]外籍男子酒后驾车逆行致2人死亡获轻判
德国籍男子舒马龙酒后驾车肇事造成两人死亡的惨剧,事后他赔偿死者家属各80万元。近日,二中院以交通肇事罪从轻判处舒马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去年6月24日,舒马龙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顺义区京沈路北空路口北侧越过道路中心线逆行时,与正常行驶的捷达轿车相撞,造成捷达轿车司机张某及一名乘车人死亡,舒马龙及车内两名乘车人也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舒马龙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两名死者家属各80万元。同年9月21日,舒马龙被取保候审。
二中院认为,舒马龙醉酒驾车,造成两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舒马龙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因此从轻处罚。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6-8-9 14:13
有钱了不起啊?
作者: 少数派 时间: 2006-8-9 22:46
中国 法律 钱
作者: 哀川 时间: 2006-8-9 23:11
有啥办法,人家钱多!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6-8-10 03:16
以后赚很多很多的钱,砸死个人看看,抓不抓我
作者: liuxiwei 时间: 2006-8-10 03:46
靠~~~~
作者: 刹那公子 时间: 2006-8-10 11:15
靠
当年在新加坡克林顿求情 还是鞭笞了
作者: yqq19901990 时间: 2006-8-10 15:04
有钱了不起啊
作者: 淹死的鱼 时间: 2006-8-10 21:21
把钱烧了就是一堆灰
作者: 玻璃罐头 时间: 2006-8-14 13:26
乍一看,我还以为是舒马赫。。。
作者: 天使 时间: 2006-8-15 07:43
他妈的,法官吃屎的吗
作者: fengye08008 时间: 2006-8-17 12:17
执法不公
作者: 苏拉决定 时间: 2006-10-11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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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5887816 时间: 2006-10-11 23:47
谢谢
作者: 眼眼 时间: 2006-10-12 17:00
中国的法律总是对外国人很宽容的......
作者: 左手惡魔 时间: 2006-10-12 17:34
钱+权≈中国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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