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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40岁女子被16岁男子强奸 自认为占便宜不报警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杯可乐 时间: 2006-12-16 17:56
标题: 40岁女子被16岁男子强奸 自认为占便宜不报警
本报辽源讯(记者 李德庆 通讯员 于波) 没想到,16岁的陈某竟打起了抢“小姐”的主意;更没想到,只抢到3元钱的他,一怒之下将40多岁的“小姐”周某强奸;绝对没想到,当警方找到周某时,她竟认为自己年龄大,与16岁的陈某发生性关系是自己占了便宜,根本不愿报警。
12月6日22时许,辽源市公安局西宁分局民警接到报警,称有人在龙山区法院工地内盗- R, q1 c, Z3 C# f3 A) I#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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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民警立即搜寻,在一路口,发现一个少年神色慌张,见民警拔腿就跑,两名民警追过去将他抓获。 “我全都交代!”少年称,他姓陈,今年16岁,平日游手好闲,最近看到一些工地停工,建材堆放在外面没人管,便打起盗窃主意。从今年7月至12月期间,他曾先后4次在该工地作案。根据多年经验,民警认为嫌犯如此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非常反常,于是加大审讯力度。最终,陈某交代,今年8月份,他还曾强奸过一名40多岁的“小姐”。
今年年初,陈某认识了40多岁、以卖淫为生的周某。8月份,陈某手头没钱想到周某,便以介绍朋友为名,将周某骗至河坝旁,提出想要借钱。见周某不借,陈某持刀硬抢,但只抢到3元钱,一怒之下,陈某将其强奸。事后,陈某在外地躲了几个月,发现周某一直没报案,他又潜回辽源。随后,警方找到了受害人周某,可周某认为两人发生性关系是自己占了便宜。目前,此案仍在调查中。
作者: pocopo 时间: 2006-12-16 19:07
晕倒~··········
作者: joebo 时间: 2006-12-16 19:36
好帖子!!!!!林子大了果然什么鸟都有!
作者: 1oо℃潜づ潜 时间: 2006-12-16 20:07
以下是引用joebo在2006-12-16 19:36:00的发言:
好帖子!!!!!林子大了果然什么鸟都有!
的确啊.....
作者: 右手牵着你 时间: 2006-12-16 20:08
对此不感兴趣
作者: 少年包工头 时间: 2006-12-17 15:12
以下是引用joebo在2006-12-16 19:36:00的发言:
好帖子!!!!!林子大了果然什么鸟都有!
作者: 浪漫的伯爵 时间: 2006-12-17 15:13
汗
作者: 丹臻 时间: 2006-12-17 16:55
搞笑
作者: 所谓纠缠 时间: 2006-12-17 17:33
还真有这事?
作者: 戀戀红尘 时间: 2006-12-17 21:32
。啊??学习学习。 .
作者: bbc99 时间: 2006-12-17 21:34
女人四十如狼似虎,这句话一点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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