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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注意]抢劫小学生5毛钱被判4年........流汗! [打印本页]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9 13:55
标题: [注意]抢劫小学生5毛钱被判4年........流汗!

一个男子打劫毫无防御能力的小学生,虽然只到手了5毛钱但依然构成抢劫罪被广州市花都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4年,罚金1000元...........

噶恐怖的哦!!!!


作者: oО柒    时间: 2007-1-9 14:09
怎么也得找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抢么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9 16:55

呵呵。...同意楼上的......

抢了5毛!!!!哎!


作者: vo1cano    时间: 2007-1-9 17:46

钱不在多,性质恶劣,欺负弱小,其罪当斩!


作者: xoxo    时间: 2007-1-9 20:01

明显夸张了一点!

http://blog.sina.com.cn/u/1273232790650的博客,一个下沙大学校园女生寝室的故事。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10 14:23
真实的事!!!!!百分百可靠
作者: writezy    时间: 2007-1-10 14:24
楼主的讲话,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10 16:05
QUOTE:
以下是引用writezy在2007-1-10 14:24:00的发言:
楼主的讲话,很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执行。

怎么看了你的话..我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啊,,,,,,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1-10 19:20
罪不在其抢劫多少,而是这种行为实在可恶
作者: 遗失的舞鞋    时间: 2007-1-15 09:44

太郁闷了


作者: pensty    时间: 2007-1-15 10:07
以前见过了
作者: 欣賞絕望﹖    时间: 2007-1-15 10:59
  这人运气不好``哈哈``搞笑,为了5毛钱? 这 值得?  汗.....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1-15 12:03
自找的
作者: 守護    时间: 2007-1-15 18:35

我晕

 


作者: xxj1986    时间: 2007-1-18 20:30
这下亏大了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19 20:53
哎!!可怜的孩子...
作者: TonyAn    时间: 2007-1-19 21:36

对没 权 没 势的百姓,法 庭便会从 重 从 严 处理。


作者: 虚弱少年    时间: 2007-1-19 21:38

抢劫就是抢劫,无所谓五毛还是五万,就该严惩...............


作者: TonyAn    时间: 2007-1-19 21:39

不知 上 海 某 人 又会如何被“严 惩”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19 21:45

作者: TonyAn    时间: 2007-1-19 22:21

看看有 权 有 势 的人是怎么受到“严 惩”的

就拿2001年发生在杭州的钟 志 斌 案来说事好了

有兴趣的可以去这里详细看看是怎么回事

 

http://bbs.ent.tom.com/bbs.php?forumid=109&threadid=1834
作者: 雪山的狐狸    时间: 2007-1-19 22:40
法制不健全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20 01:33

哎!!!也是哦...现实就这样啊...


作者: TonyAn    时间: 2007-1-20 21:19

又是一起被封杀的权 贵作 孽的消息

 

http://www6.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uninfo/1/290702.shtml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21 12:40

啊....


作者: 鸿飞    时间: 2007-1-21 20:53

作者: jacklike02    时间: 2007-1-21 21:26
werewtrdtg
作者: 亚瑟    时间: 2007-1-23 15:41
???啥英文?
作者: woshuowoaini    时间: 2007-7-7 17:24

作者: eb2007    时间: 2007-7-14 13:26
见过抢14块的
作者: 57576e53    时间: 2007-7-15 14:51
标题: /-5049
/! q+ a+ j# I2 [$ k 先把自己保护起来, 9 ^, O- i2 X, I7 I% G- A# z1 U有了距离就更安全了深圳租房呵呵; y7 f6 P9 m& T: v5 H: | ' I# ^0 i4 \$ s: `9 k/ T $ O+ S/ ]: q3 U: U% Y: @! h; n* _& ?) q# x. K' K7 x, |( W8 o 4 K; I( m: l: r8 g; y" s5 } h7 _+ b2 \7 ]$ {- E% @: z# p7 a 7 B, j$ g8 G/ C) ]: N
作者: lf3716376    时间: 2007-7-16 17:0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多多不哭    时间: 2007-8-31 23:36

呵呵,小偷是不是神经搭错了啊


作者: 未完成的拼图    时间: 2007-9-1 08:24
可耻!5毛也是钱啊!还是小学生的!
作者: 用户名不重要吧    时间: 2007-9-1 09:56
法盲悲哀
作者: yuyueshen    时间: 2007-9-4 17:01
怎么也得找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抢么


作者: 七匹狼shop    时间: 2007-9-5 01:28
这行为首先不对,这样的处罚就是小惩大戒`警告其他的想犯法的人~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7-9-5 03:39
做错了事就要受罚的
作者: 元思    时间: 2007-9-5 11:17
这真是非常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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