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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字幕组 看美剧和外国电影的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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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少数派
时间:
2007-3-20 10:23
标题:
中国字幕组 看美剧和外国电影的了解一下
对于外国电影到底应该采用中文配音还是中文字幕的争论,一直没有停止过。而我们在家看好莱坞大片、最新美国连续剧的时候,常常会采用英文原声、中文字幕的方式。你有没有想过,屏幕下方的中文字幕是由哪些人打上去的吗?<br/><br/> 这些字幕小组几乎是凭着热情来为广大美剧迷们服务,其中甚至大部分字幕工作根本没有收入。那是什么支撑他们做下去?字幕小组又是靠什么运营和盈利呢?字幕背后藏有内幕。<br/><br/> 但是,就算字幕小组获得了众多网民、美剧粉丝的拥护,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多律师还是对他们的行为提出了质疑,并认为属于“侵权”行为。<br/><br/> 他们不再隐秘<br/><br/> 随着美剧《越狱》在写字楼里的风靡,一个神秘的群体———负责为粉丝们下载、翻译、制作、压制、发布、分流的字幕组逐渐浮出水面。<br/><br/> 第一个揭开神秘面纱的是《纽约时报》,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打破文化屏蔽的中国字幕组》的文章,报道出来后被专栏作者连岳转载进个人博客,立即引来跟帖无数。我们注意到,在伊甸园论坛上,打出了这样的招聘启事:字幕组长期招募各语种(英、日、韩、德、法、俄、意、西、其他)字幕翻译、听译及时间轴制作人员,待遇优厚。欢迎高手加盟!<br/><br/> 基本条件:(1)热爱电影或美剧;(2)有一定的网络条件(公众网资源下载速度10KB/s以上);(3)有一定的业余时间(平均每月10小时以上);(4)做事踏实认真,具有敬业精神、团队精神和强烈的责任感;(5)目前不在其他电影或美剧字幕组效力或担任职务。<br/><br/> 越来越多的网友开始好奇字幕小组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他们在做着什么样的工作?他们做这些工作的初衷何在,他们是否以此为生?<br/><br/> 当笔者试图以应聘者的身份发帖咨询时被拒之门外,原因是只有会员才可以发帖,而想要注册伊甸园会员必须受到现有会员的邀请才能注册。据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伊甸园会员称,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论坛的安全,里面的人还是尽量不希望过多地暴露在阳光下。<br/><br/> 但求热爱不问回报<br/><br/> 王鹏:我也有私心<br/><br/> 很多网友都有这样的同感:“网上翻译的字幕比很多DVD的字幕好多了。”这种好不仅体现在准确度和时效性上,更体现在字里行间译者流露的感情,一种对片子的感情。现在新加坡攻读物理学博士的王鹏曾经是伊甸园论坛的一名普通译工,他对笔者说:“粉丝看粉丝翻译的字幕,最能心领神会,相顾莞尔。”<br/><br/> 一些被认为“痴气”的字幕翻译常常一翻就是8小时,不吃不喝不睡,像着了魔一样。当看到一些触景生情的场面,翻译还会一边抹眼泪一边在键盘上敲字,浑然忘我。最让王鹏敬佩的是一部日本动画《GhostinShell》的翻译,里面大量引用世界文学名著原话,在他看来翻译真是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br/><br/> “听译是翻译的最高境界。”王鹏坦言他只做过一次听译,当时是翻译一部电影,花了一天时间,非常辛苦,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听了好多遍。“尤其是一些不太熟悉的人名、地名,还有一些深刻的老片老引用历史,我就要不断Google。认真一点的做法都是要查清楚并且做注释的,尽管观众一般都不注意注释。”<br/><br/> 参加字幕组的人,并非个个毫无私心,不少人是冲着字幕组的内部FTP账号去的。对喜欢美剧的人来说,那个账号是个宝贝,几乎可以看到所有的美剧。王鹏告诉笔者:“我当时加入字幕组的动机也主要在于此,学校曾一度把BT的端口给封了,我只好加入字幕组,每个星期翻译三四个小时,就可以换得最新一集的美剧,后来电视剧播完,我也就退出了。”<br/><br/> 丁承泰:比课本有趣<br/><br/> 23岁的丁承泰是一家银行的网络技术专家。一年半来,他一下班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开始消灭那些大部头的美国电视剧,比如《Lost》、《C.S.I.》还有《律政俏主妇》,朋友还以为他失踪了。他连夜为这些连续剧编译字幕,发布到网上。通过BT这样的技术,越来越多的中国观众能够免费下载观看到这些节目。<br/><br/> 把美国民谚翻译成中文有其特别的难处。《欲望都市》有一集里面,“我想你们两个将会很适合” (Ithoughtyoutwowouldhititoff)被翻成“我想你们两个会来电”。《越狱》里面的名句“准备的作用是有限的” (Preparationcanonlytakeyousofar)则被改成了“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管故事的背景完全在美国,经过丁承泰这样的翻译,或多或少会带上一点中国特色。而这些都要归功于翻译的精心雕琢。<br/><br/> “从电视里你能看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政治、历史到文化艺术。”丁承泰说,“这就是美剧的独特之处。当我第一次看《老友记》时,我发现里面随处可见美国历史的相关知识,也显示了美国的高速发展。这比课本上的有趣多了。”<br/><br/> 争分夺秒的“生死时速”<br/><br/> 所有的字幕组都在拼时间,都想抢在第一时间把中文字幕发布出来。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越狱》字幕组成员讲述了从接收片源到上传字幕所经历的六个小时的“生死时速”———<br/><br/> 第一步骤:传输<br/><br/> FOX电视台播放完一集《越狱》,就有片源从国外BT网站传到国内字幕组的FTP,这个工作通常由国外的留学生完成,大概需要半小时,为了争取时间,有的字幕组还会先借道韩国的服务器,再传回国内的FTP,这样能将片源的传输过程从半小时缩短到10分钟。英文字幕常由录制人员直接用MSN或QQ传给字幕总监,字幕总监再分发给下面的工作人员,同时通知参与这次翻译行动的时间轴、翻译、校对、压片人员。<br/><br/> 第二步骤:配轴<br/><br/> 当一集《越狱》的无字幕视频准备好后,先由时间轴人员清理字幕里的广告,并为英文字幕配上时间轴,即“从几分几秒到几分几秒,某个角色说了什么话”,做这项工作最重要的是细心,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对错时间点。一部45分钟的片子,一名熟练的时间轴人员大概两个小时就可以搞定。<br/><br/> 第三步骤:翻译<br/><br/> 字幕总监收到配好时间轴的英文字幕,分派给4名翻译,每人10分钟左右,差不多200句对白,两个小时的工作量。翻译是件挺郁闷的事情,要赶时间,所以翻译过程中少有交流,遇到问题就请教Google。<br/><br/> 第四步骤:校对<br/><br/> 翻译完成后,还需要校对人员最后把关,纠正翻译错误,统一翻译风格,并重新检查时间轴,因为有时英文一句话要分两行显示,而中文几个字就能表达。更何况字幕不是书本上、网站上的文字,可供读者按自己的阅读速度来读。字幕在画面上是一闪即逝的,观众的阅读速度,会被它的停留时间所控制。即使观众能在该行字幕消失前阅毕,太长的字幕仍会占用观众的时间,妨碍他们观赏画面。<br/><br/> 第五步骤:发布<br/><br/> 校对完毕后,字幕总监就可以在网上发布中文字幕文件了。通常,他们还会顺便把简体中文转换成繁体格式,连同英文字幕一并打包,单独提供下载。射手网做过一个简单的统计,《越狱》第二季第13集是伊甸园最早发布的,从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拿到片源、到当天下午16点零2分在网上发布,只用了6个半小时。伊甸园字幕组文件发布后被下载了1万多次,而3个小时后上传的另外一个字幕组的中文字幕,下载量不足它的1/10。这个数字或许可以解释字幕组之间为什么会如此争分夺秒地抢进度。<br/><br/> 字幕组的自我辩解<br/><br/> 只要登录到相关的字幕网站,不难发现网站招聘的都是像王鹏、丁承泰这样的兼职人员,所谓的待遇都不是拿人民币来衡量的。<br/><br/> 姑且不论中文字幕组所从事的是不是合法的工作,至少他们被网友看作是美国流行文化的传播者。他们为那些想通过看大量的美国电视和电影来学英语、了解西方文化的人提供了一个平台。<br/><br/> 不少《越狱》粉丝说他们从电视剧里学到了许多知识,从流行时尚到生化医学,还有美国各州名称及地理位置,FBI的工作流程,甚至包括美国的流行文化。<br/><br/> “你担心中国法律有一天会封杀中文字幕组吗?”王鹏回答笔者说:“我担心的是法律有一天会禁止下载,那样字幕组也就名存实亡了。如果这帮哥们遭遇不测,意味着无数粉丝将无法看到及时准确的美剧翻译版本,只好苦练英文了,中文字幕组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在新加坡,美剧迷们的英文比中文还好,没有中文字幕组也就不存在这样的担心了。”<br/><br/> 聪明的字幕制作组成员早已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细心的观众会在《越狱》每集的LOGO旁边看到这样一段文字:“伊甸园影视论坛荣誉出品,本字幕仅供学习交流,严禁用于商业用途,请于24小时内删除,请购买正版”。字幕组还认为,他们的作品在其他国家可能被认为是侵权。不过根据中国法律,这些作品还可以打一个擦边球。因为他们既不收费,也不以赢利为目的。<br/><br/>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字幕组,中国的美剧粉丝们从此过上了“天涯共此时”的日子。<br/><br/> 翻译侵权惹争议<br/><br/> 但是,就算字幕小组获得了众多网民、美剧粉丝的拥护,但是,从法律角度来看,许多律师还是对他们的行为提出了质疑。<br/><br/> 上海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版权问题专家施伟刚律师就认为,字幕小组不经过授权就自行进行翻译,侵犯了美剧的版权。只有像中央电视台那样引进国外电视剧的版权之后再进行翻译,才是正规合法的方式。<br/><br/> 上海勋业律师事务所的杨燕亭律师告诉笔者,翻译权是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如果他人需要将著作权人的作品翻译,必须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br/><br/> 对于字幕小组通常在屏幕上打出的“供内部交流使用,24小时后请自行删除”的字样,杨燕亭律师说,针对翻译权还存在一个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问题,那就是合理使用。在立法上认为如果是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需要支付报酬的。比如立法所说的主体是针对教学或者科研人员的,人数也就在20人以内。但是如果放在网上的话,首先在客观上不存在交流、研究的目的;其次人数也不能控制,是针对不特定的群体。所以,杨律师认为,字幕小组的集体翻译,从主体、行为、范围几个角度来看,都与合理使用的立法精神相违背。虽然打上了这条字幕,但实质上还是侵权行为。<br/>
作者:
少数派
时间:
2007-3-20 10:26
我比较 热中 YDY 伊甸园 YYETS 影音工作室
作者:
gothic86
时间:
2007-3-24 18:42
完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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