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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理工大“博士”欧打"女友"致失明--理工女血泪控诉理工男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3-30 13:38
标题: 理工大“博士”欧打"女友"致失明--理工女血泪控诉理工男
为什么坏人得不到报应! 发表于:2007-3-23 10:25:09
    
为什么南理工的硕士研究生这么坏?做了坏事竟然威胁我,不让我报警??
他就是你身边的同学阿!

他在年级主任面前痛哭流涕,转过身威胁我??:“你为什么要告诉别人??不怕我吗??我和很多年级主任、院领导关系很好,你斗不过我的〉”“而且我擅长哭,擅长道歉,擅长在别人面前下跪、擅长假装自杀也没有关系。我熟悉这一套,能抓住每个人的心里,控制每个人的情绪,反正死不了。我的目标是当政客,政客是要做戏的,我为此努力了20年,你永远都学不会政客的一套!!”
我真的要疯了!!
因为事实真的象他说的一样。所有人都帮他,都被他蒙蔽,即使我躺在急救中心5天,竟然有年级主任威胁我,你如果报警,你的医费谁出??即使他坐牢,你现在没有钱,你病得这么重,马上就被医院赶出去。我们学校是不会管你的!!谁让你走法律途径???
这是一篇发在“西祠”某论坛里的血泪控诉帖,短短5天时间里已有近千人狂热跟帖,但就在3月28日这天,楼主在又一次强烈要求沉帖后,再无声息,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楼主从激愤变为沉默?事件的真相又是什么?
 
控诉人:原南京理工大学女学生
被控诉人:郭宁 原南京理工大学化工学院 2000届352班 高分子专业 现在北京理工大学读博士
血泪控诉:为什么南理工的硕士研究生这么坏?做了坏事竟然威胁我,不让我报警??
 
事发现场
(原帖摘录)
     2006.6.29日晚,毕业前夕,同学聚会,他痛哭流涕,“我们同学一场不容易,希望大家珍惜!”感动了在场所有人。 9:30点左右,我回到宿舍,他打我宿舍电话,“你必须马上下来!~~~~~(威胁我的话就不说了) ”我下去,他拽住我到4工逸夫楼,四工灯火通明。随后~~我眼睛全部失明,吐血多次,昏迷。
大约24:00,我醒了,他要我保证不报警才送我去医院。
凌晨1:00,钟山医院:医生说交3000块,住院。 他说:我们商量一下,把我拉出去了(过程~~ )

早晨7:00,他出去了,我眼睛看不见,爬出宾馆,找别人打老师电话,送到军区总院。做了所有的检查:黄斑裂孔,视网膜脱落,眼睛有可能完全失明!!多次吐血,不明原因;头部多处软伤;不明原因发烧,昏厥次数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

他找到我,趁老师不在,又威胁我“你为什么要告诉别人??不怕我吗??我和很多年级主任、院领导关系很好,你斗不过我的!而且我擅长哭,擅长道歉,擅长在别人面前下跪、擅长假装自杀也没有关系。我熟悉这一套,能抓住每个人的心里,控制每个人的情绪,反正死不了。我的目标是当政客,政客是要做戏的,我为此努力了20年,你永远都学不会政客的一套!!”
校方态度(楼主原帖摘录):“……所有人都帮他,都被他蒙蔽,即使我躺在急救中心5天,竟然有年级主任威胁我,你如果报警,你的医药费谁出??即使他坐牢,你现在没有钱,你病得这么重,马上就被医院赶出去。我们学校是不会管你的!!谁让你走法律途径???”
 
 
 

控诉人发布的电话录音

http://upload.blog.daqi.com/uploadnew/2007-03-29/1175164130_11.mp3

录音内容摘录:

(2007年1月16号下午16:34:36)
郭宁:你不想和我说话,对吗?
我:对。我觉得你对人对自己是两个标准,所以觉得和你没有共同语言。
郭宁:我什么两个标准?我哪里有两个标准。现在对你造成的伤害,我只能补偿,我能怎么补偿.只能从经济上补偿。其他的什么都想到了,甚至你觉得很荒谬的我都想到了。哪个方面我都想到了,除了经济我还能对你怎么补偿?我不知道你还要什么。我有什么办法?我还有什么?除了~~??
我:你不想坐牢?
郭宁:对
我:为什么?
郭宁:为什么不想?如果是我自己,我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我现在也没有办法。但是我求你。
我:你刚才是求的态度吗?

控诉人贴出的“病历”等证据

控诉人贴出的“道歉信”

 

 

 

 

 

 

 

 

 

 

 

郭宁写的道歉信:

 

 

 

 

 

 

 

 

 

 

 

郭宁写的道歉信:

 

 

 

 

 

 

 

 

 

 

 

郭宁写的道歉信:

 

 

 

 

 

 

 

 

 

 

 

郭宁写的道歉信:

    2006年6月29日晚上同学一起聚餐,大家很快就各奔东西了,对于一直十分重同学感情的我,心情十分沉重,对所有同学都依依不舍,尤其是平时的好朋友XXX等,喝酒回去以后,我和XXX语言上出现了冲突,酒醉使我失去了理智,动手打了XXX,伤及了她的眼睛,犯下了严重的错误,造成了现在严重的后果,我后悔莫及,深感惭愧。
     为了弥补我的过失,我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治疗好XXX的眼睛。为了有利于XXX眼睛的治疗和康复,我愿意也应当照顾好XXX及其家人在医院治疗期间的生活和吃住。

      对以上行为,我承认错误并深刻反省,我愿真诚面对并深表反省,我愿真诚面对并深表歉意。对于我犯错误产生的后果,我愿意一切负责。

郭宁
2006年7月6日

4 O, m) D) l+ T& ?3 ?( h0 V7 ~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7-3-30 13:42:4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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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3-30 13:40
晕..你知道的好多啊...做过侦探??
作者: ZZ!    时间: 2007-3-30 13:42
个标题.......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3-30 13:43
^_^,给大家看看
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3-30 13:49
很吸引人!
作者: 元成小猪    时间: 2007-3-30 13:51
是真的吗
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3-30 13:52
JB很有做侦探的潜力..物证好多...
作者: 1w    时间: 2007-3-30 13:53
0B,报警,个傻叉。
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3-30 15:14
晕..语言文明!
作者: 1w    时间: 2007-3-30 15:14
一向不文明
作者: 刹那公子    时间: 2007-3-30 16:33

面对牲畜 我们该报警

听着这女孩 声音不错   啊哈哈


作者: JJ殿下    时间: 2007-3-30 16:36

晕..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3-30 18:16
听声音就知道不错啊。。哈哈
作者: 刹那公子    时间: 2007-3-30 18:33
QUOTE:
以下是引用煎饼在2007-3-30 18:16:00的发言:
听声音就知道不错啊。。哈哈

JB哥哥 咱们英雄救美去吧


作者: 岚山    时间: 2007-3-30 19:38

介个...误会了 还以为是俺们理工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3-31 09:58
继续顶。。
作者: 爷    时间: 2007-3-31 10:04
听不到录音
作者: yezi607    时间: 2007-3-31 10:36

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


作者: 爷    时间: 2007-3-31 10:37
现在听到了
作者: 睡睡鱼    时间: 2007-3-31 10:58
晕...报警啊..
作者: 牙齿要长大0.0~    时间: 2007-3-31 13:12

晕...JB也够厉害的..这么个标题先把人都拽进来看..原来.不是你们理工啊啊??

要是是你们学校的就更...那个啥了..哈哈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3-31 18:47

这么好的文章怎么没有人顶


作者: Robin    时间: 2007-3-31 18:48
我还以为咱理工的呢
作者: 大大的牛    时间: 2007-4-2 09:54

作者: 月上眉梢    时间: 2007-4-2 12:3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一笑置之、    时间: 2007-4-2 13:05

哦也,,,

一不小心一眼误会成,,是浙江理G~~~~

失误,,,~!

 

 


作者: 莫斯科的泪    时间: 2007-4-2 16:25
汗~~~这种还算是人么?
作者: 十三幽灵    时间: 2007-4-2 20:49

要是我赶上这样的事儿,老子砸锅卖铁也要他蹲大狱,要是法律治不了他,老子黑道上也有人,拿rmb砸下去,不信治不了这小子。


作者: jay调的时尚    时间: 2007-4-2 21:30
郁闷.真的假的????
作者: tyrueiwoqp    时间: 2007-4-13 09:54
这个....对你无语
作者: cds    时间: 2007-4-13 10:15
被骗进来。。。
作者: 叮@叮    时间: 2007-4-13 14:54

作者: 天边的人    时间: 2007-4-13 15:13

怎么那么罗嗦

该怎么办就怎么办了


作者: lump    时间: 2007-4-14 13:42
就听到一句话:我不是男人行了把
作者: newmill    时间: 2007-4-15 17:15
QUOTE:
以下是引用yezi607在2007-3-31 10:36:00的发言:

可怜人自有可恨之处

照你这么说。有人抢劫你, 拿刀子捅你Y的个残废。别人可怜你,你还会说这句话 “可怜人自有可怜恨之处”?最看不惯这样的SB ,幸灾乐祸!


作者: 大大的牛    时间: 2007-4-15 17:27
QUOTE:
以下是引用newmill在2007-4-15 17:15:00的发言:

照你这么说。有人抢劫你, 拿刀子捅你Y的个残废。别人可怜你,你还会说这句话 “可怜人自有可怜恨之处”?最看不惯这样的SB ,幸灾乐祸!

你也不是一样,人家又没说什么,你就丫丫的叫,大家也看不惯你这样的SB


作者: 颓废★半根烟    时间: 2007-4-15 17:30

为什么博士打人就要这么受人关注呢?

难道民工就应该打人?

还有我这个认为是正常的,现在的教育体制

没去杀人就已经算很好了..


作者: newmill    时间: 2007-4-15 18:20
QUOTE:
以下是引用大大的牛在2007-4-15 17:27:00的发言:

你也不是一样,人家又没说什么,你就丫丫的叫,大家也看不惯你这样的SB

  你他妈的个SB,劳资引用的你没看到,还说那个SB没说什么,你难道是文盲!他,没说什么。劳资能引用的起来?他没说什么,劳资能引用吗。“可怜人自有可怜之处”不是他说的?这句话没说明什么吗?没有意思吗?你他妈的米有理解能力吗?草!难怪你个B叫大大的牛了?现在才明白古人发明的“对牛弹琴”是什么意思了!

以上的话是怒火中出。针对不干净的人当然不能用干净的语言!!


作者: newmill    时间: 2007-4-15 18:36

帖子发出来就是被人关注的!我想版大转过来帖子也是这个意思!!!

我也是无意见看到这个标题的连接才点到这个论坛来

当然农民工打人和博士打人不一样?除非你个人认为!

另外你见过几个农民工打人不伏法的!最起码我看的这个的博士没伏法!

请你在baidu.com 里搜索搜索。“农民工打人不伏法”看你能搜到几个!?一般遇到的是农民工被打 !!找不到伏法的人!难怪有人说什么样的社会都存在阶级,不同的阶级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不同?另外这个事情被关注的特别的是这个博士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产党员” 你说和农民工打人一样吗 请问 请回答?!谢谢


作者: 颓废★半根烟    时间: 2007-4-15 20:10

LSD有看懂我的意思吗?

我所强调的问题是打人这个问题

还有你有仔细看过文章吗?我最过分的末过于校方的态度了吧?

博士有什么了不起?不就会读点书嘛?北大毕业出来不还有去卖猪肉的吗?

公产党员?不知道是你天真还是什么,你还真以为公产党员是人民公仆啊?

我没说一样,我所想说的是就从打人这方面讲很正常啊..


作者: lluckk    时间: 2007-4-16 12:16

真的啊?


作者: hyuk    时间: 2007-4-17 06:06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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