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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找对象要门当户对吗 [打印本页]

作者: ζ兲︸╃ξ    时间: 2007-4-22 13:54
标题: 找对象要门当户对吗

找对象要门当户对吗

当一个大公司白领与小职员恋爱,是不是后者配不上前者?

当一个总裁小孩与公司白领恋爱,是不是后者配不上前者?

是不是小混混不配去爱有正当工作的人?


作者: 啊拖    时间: 2007-4-22 13:56

怎么看 就怎么想

没有什么有或者没有的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2 13:56
额.....还不清楚..
作者: 傻兒嘟嘟    时间: 2007-4-22 13:57

想怎么配就怎么配````

管那么多做什么`````?


作者: 夕阳天使    时间: 2007-4-22 14:00

都说这个年代不流行门当户对  但还是在无形中制约着啥


作者: 目    时间: 2007-4-22 14:02
门要当,户要对,老祖宗说的很多道理的
作者: emily    时间: 2007-4-22 14:10

门当户对确实要的...

可,,,如LZ说的,也没那么严重了。..


作者: 会飞的蚂蚁    时间: 2007-4-22 14:12

封建社会的想法是这样的


作者: 很白的小黑    时间: 2007-4-22 14:13

我是混混 

没有对象!


作者: AMD    时间: 2007-4-22 14:27
随便挖
作者: 刹那公子    时间: 2007-4-22 15:33
多少会有点的吧
作者: 岚山    时间: 2007-4-22 15:34
QUOTE:
以下是引用刹那公子在2007-4-22 15:33:00的发言:
多少会有点的吧

岚山发言人


作者: babebees    时间: 2007-4-22 16:03
结婚不
作者: 凝望    时间: 2007-4-22 16:07
过日子还是门当户对好些,貌似一般男方比女方家境好些...
作者: 挥着翅膀的猪    时间: 2007-4-22 16:08
吵架的时候,有一方会说我配不上你,你去找别人,这样就容易越吵越大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6:35
其实都是人自己的看法,思想,把这种等级地位之差,分辨得一清二楚
作者: 敞开的墓室    时间: 2007-4-22 16:36

            混搭,才是王道


作者: 沙漠里的鱼    时间: 2007-4-22 16:43
也许把....我觉的差不多的背景比较容易理解沟通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6:45
其实有些也只是给自己得借口而已
作者: 消失    时间: 2007-4-22 16:48
QUOTE:
以下是引用水之泪在2007-4-22 16:45:00的发言:
其实有些也只是给自己得借口而已

同意!~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6:50
MM的头
作者: 消失    时间: 2007-4-22 16:51
恩,去换去换,哈哈!~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6:53
换PL点哦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2 16:59
你妹妹?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7:05
通俗的说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2 17:05
什么通俗?
作者: 辣酱    时间: 2007-4-22 17:07
门当户对比较幸福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7:08
一般来说是这样的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2 17:09
不见得``
作者: 水之泪    时间: 2007-4-22 17:10
什么不见得
作者: NoMo    时间: 2007-4-22 17:12
QUOTE:
以下是引用辣酱在2007-4-22 17:07:00的发言:
门当户对比较幸福

这个````


作者: fimqad    时间: 2007-4-22 17:20
想爱就爱~~~
作者: 辣酱    时间: 2007-4-22 18:59

不管你有多少浪漫 或者多少爱

事实就是事实


作者: 人比黄花瘦    时间: 2007-4-22 19:02
      我有话但我不说 
作者: 晓晓爱唱歌    时间: 2007-4-22 19:04
对了有个P用
作者: 思鲁    时间: 2007-4-22 23:16

最好不要相差太悬殊.否则,强者越来越盛气凌人,而另一方则会越来越自卑


作者: Q7    时间: 2007-4-22 23:17

Of course not....


作者: 鸭血粉丝汤    时间: 2007-4-22 23:18

如果谈恋爱 勇敢的去爱吧 孩子 爱情无敌

如果是结婚 理智的放弃吧 孩子 社会现实


作者: 傲视天下    时间: 2007-4-22 23:18
门当户对 还是比较现实的
作者: yorkwise    时间: 2007-4-23 20:46
只要两个人相互爱慕  哪管他那么多
作者: 辣酱    时间: 2007-4-23 20:48
......很多时候你就要灌这么多
作者: 雪山的狐狸    时间: 2007-4-23 20:56

MM啊你不要乱想了


作者: 井藤树    时间: 2007-4-23 22:20
门当户对比较幸福~~~
作者: 8302092125    时间: 2007-4-23 22:23
bgddn
作者: 民间一根草    时间: 2007-4-24 09:31
当然了,,那就是要臭味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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