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标题: 2008就业新特点 大学生就业有更多主动权 [打印本页]

作者: 风中落叶    时间: 2007-12-13 22:49
标题: 2008就业新特点 大学生就业有更多主动权
择业、就业是老生常谈的话题,每年此时,又一批莘莘学子奔赴社会,参加各种招聘会,选择自己的第一个职业。面对日益严峻的就业市场,今年我省就业市场又有着怎样的新特点? 2 W& J$ n) T5 G0 h% _% R  o; t

. D4 o5 C/ l7 |" L1 c4 Q《劳动合同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今年的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会不会更有主动权,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什么呢? ! |2 i: q' }2 j* P
5 Q6 @! ?4 v  J: U
2008我省毕业生人数将创新高 2 Q: |* g2 B/ O  O
% v; A! v3 u9 n8 e: r/ U4 s
12月8日,“2008届综合类毕业生专场就业洽谈会”在南昌大学如期举行,150多家招聘企业参加,3万多名毕业生前来争抢3000个就业岗位,招聘会现场非常火爆。   j; J1 F( f1 f) Q( x0 R7 ?' e
据江西省毕业生分配办公室负责人张爱平介绍,2008年毕业生人数将创历史新高,我省毕业生人数预计达21万余人,比今年增加近5万人,就业形势非常严峻,就业压力巨大。
7 p$ i8 j3 N( `/ ?0 \; m; A1 P+ J2 q
3 d7 F2 B3 ?; @8 v$ H# W! N7 e为促进大学生就业,省教育厅就业办今年将组织专职招聘会,有综合类专场、财经类专场以及高职类专场等共九场专职招聘会。南昌大学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陈主任介绍,今年学校已经举办了多场专场招聘会,学生反映非常好,达成就业意向约30%,主要岗位集中在营销、机械制造、财经等专业。 : B# [1 ]3 s) L7 d

" K6 t& ?7 p6 Q6 \& A: C8 E$ \  G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南昌大学校长周文斌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他认为,学生们都应该积极主动要求到一线磨炼自己。许多成名成功的人,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 ]% M# l9 b+ B6 _
* ]8 D1 |" Z, T7 C9 K8 l' M
本土企业占位抢夺优质毕业生
0 G- x/ W" c; q; j2 l+ n
6 q; k. P- k4 B, D5 D在“2008届综合类毕业生专场就业洽谈会”上,记者注意到,约有三分之二的企业是本土企业。周文斌认为,这是一个值得高兴的现象,往年这个时候都是一些沿海地区的企业来学校举行专场招聘会,我们许多的优秀毕业人都流向外省,导致我省人才流失。希望今年我们的学生都选择本土企业,为江西的发展出一份力。
& j9 _4 U/ M- i. K( w- j+ A5 `
7 M5 }3 k! [# L7 R: Y1 `7 `江铃建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凤凰光学集团、汇仁集团等许多知名企业都参加了此次南昌专场招聘会,向学生抛出了橄榄枝。汇仁集团招聘负责人袁先生介绍,每年这个时候都有一场优质毕业生的争夺战,而往年江西的许多企业都落在了沿海企业的后面。但是现在江西的许多企业已经逐步意识到,优质毕业生是企业的一笔财富,我们要借地利优势来广纳贤才,以利好的条件吸引更多的优秀毕业生。   T( n1 u2 j1 k; l
6 `. p' e4 O0 k+ v' v8 g
“对于优秀毕业生,我们给出了很优厚的条件,不管是薪金、待遇、成长机会都不会比沿海地区差,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优秀毕业生留在江西,为本土的企业服务。”许多本土企业的负责人表示。
' f4 G& F: g) x5 Y0 o5 @/ r$ B% \2 f2 B% i# q: r9 o
“最能发挥作用的地方,就是我应该工作的地方。”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很多同学都认清了自己的求职方向,不再盲目跟风。记者现场了解到,许多同学都签约了本土的企业,有的甚至是基层的工作。 + r" T8 q) I9 Q4 h( Y8 V
) N) H. r; j9 S' s! O% W
毕业生求职如何对接《劳动合同法》
  K- y/ `) L0 R8 h1 |( R, g9 e0 B. N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在招聘会现场,记者发现,许多单位都更新了新的劳动合同。 ' |; K7 G8 V8 @; N8 L. z
' y9 m& n' F1 n% v$ r
南昌大学的小许已经签约了深圳的一家电子公司,他告诉记者,这次他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他说公司要求每个录用的员工都签订三年以上的用工合同,低于三年的都不录用。“不过这样也好,三年了都安心在一家公司里工作,省去了中途跳槽,工作会越来越稳定。”
0 u7 U" O+ F1 E  J" C* s" M5 c$ x9 p" G
按照即将生效的《劳动合  同法》,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有些企业不愿将试用期减少到两个月以下,因此打算与应届生延长合同期限。今年很多企业都要求应届生签订长达3年以上的合同。 & l# j: M" }0 I" k

  F2 h- S& y) R  C! v“这对于毕业生来说是个好消息,短期的合同不可能对职业生涯进行长远规划和投入,就业者素质难以提高;而签订长期合同后,将使年轻毕业生放心规划自己的职场未来,这对于一个要做百年企业的用人单位而言,实际上会使用人成本隐性提高。”有专家向记者表示。
. N% i* X* i: f
8 a3 u& C  J7 M8 p- [1 Q但也有同学表示忧虑,自己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后,万一不能适应要换工作怎么办呢?对此,TCL南昌分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建议:学生在签订长期的用工合同前,都会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可以把自己的一些条件写在就业协议上,以免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不能改约。




欢迎光临 下沙论坛 (http://bbs.xiasha.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