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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希望对抑制高房价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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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煎饼
时间:
2009-11-18 10:26
标题:
浙江将全面推行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希望对抑制高房价有帮助
“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将在全省推广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并逐步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的健康流转模式。”11月16日,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向本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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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阿国透露,国土部近日已确定在浙江开展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他透露,浙江省政府、省国土厅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农村土地整理改革试点的通知》,在全省范围推广“嘉兴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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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发改委、国土厅、建设厅等部门,正在据此紧锣密鼓地操刀推进农村宅基地入市的相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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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模式:宅基地成财政“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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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激活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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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委书记陈德荣思考有些年头了。从杭钢集团副总经理调任嘉兴以来,他在副市长、市长、书记等岗位上已届满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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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嘉兴的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但土地等要素制约逐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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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嘉兴农业用地保有率高达86%,而农业产出占嘉兴GDP比重还不到6%;城市化水平相对滞后,还有50%以上的农民居住在农村,农村建设用地比较浪费,而非农用地储备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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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荣向本报表示,必须打破体制障碍,大胆推进制度创新,储备一定数目的建设用地,为嘉兴下一步的发展腾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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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嘉兴被列入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明确以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核心,包括户籍制度、规划管理制度、公共服务均等化、新市镇建设在内的“十改联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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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嘉兴率先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全市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在南湖区、平湖市等地试点,鼓励有地居民实施“两分两换”工程,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片流转和农户向城镇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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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嘉兴三个试点乡镇为例,姚庄镇户均占有1.163亩,预期可置换出3800亩左右的用地空间;龙翔街道通过宅基地置换,土地节约率将达到50%以上,可置换出约3000亩用地空间;七星镇通过农村宅基地置换城镇房产,户均可节约用地0.736亩,可置换出2955亩左右的用地空间,节约率为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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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镇所在的南湖区副区长马纪良对本报说,目前该区新增土地流转面积2.25万亩,土地流转中规模100亩以上的经营面积已达1.74万亩。去年,该区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15亩,完成考核指标的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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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纪良说,这些节约出来的宅基地,地方政府一般是组织复耕,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可以挪到城市近郊,或者其他需要指标的地方,从而实现土地的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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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猎”宅基地:为什么要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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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从今年起至2012年让百万农民住进新房的目标任务。而作为该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地市,则面临“地从哪里来、房在哪里建、钱从哪里筹、人往哪里走”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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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德荣坦陈:“来自宅基地置换后腾空出来的土地,可以做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土地流转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大大提高土地经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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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嘉兴似乎碰到了法律路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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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授范晓屏甚至认为,类似嘉兴“两分两换”方式一旦大范围推开,政府处于强势而农民处于弱势,这样做政策很有可能成为政府谋取利益的工具。由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还存在制度上的障碍,需要在法律层面作出一定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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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陈德荣并不回避法律问题。他表示,近年来,嘉兴先后制定出台了近十个政策文件,加大资金筹措、融资担保、规费减免、贷款贴息、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社会保障和就业创业等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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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6月份,浙江省发改委、建设厅等部门组成联合课题组,在嘉兴、义乌等地开展《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置换研究》,并在调研后建议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作为一项综合抓手,在全省范围内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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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调研:鼓励浙江全省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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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模式也受到了国土部、国务院研究中心等部门的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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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兼国家土地副总督察鹿心社带队到嘉兴嘉善县姚庄镇武长村,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给予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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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的今年4月,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也专程前来嘉兴南湖区七星镇调研,这也是他在两年内的第三次浙江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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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七星镇党委书记柴荣明介绍,新镇区原本涉及12个行政村4011户,户均宅基地一亩多,而整理完成后才3分,可腾出近3000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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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绍史鼓励“两分两换”试点,但应慎重对待规划修编和增减挂钩指标等问题。“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这两项工作可以打包,作为嘉兴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抓手,规划也可以先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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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农办主任夏阿国向本报表示,截至2009年三季度,浙江省农田承包权流转已达600万亩,占总承包面积的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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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阿国说,“浙江省政府最近已下文,要求进一步加快农地和农村集体用地的合法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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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的是浙江省高级法院最近出台的《关于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该《意见》称,要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支持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该文件强调,“出现矛盾和问题时,不要轻易认定涉案流转合同、协议无效”。
作者:
未料有風
时间:
2009-11-18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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