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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正式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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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煎饼
时间:
2010-5-19 11:34
标题:
浙江省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政策正式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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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浙江省政府网站权威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重申了相关税收、银行放贷、土地出让金缴纳政策,对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给予优先保障,同时遏制炒房和投机性购房 。昨天,记者就该政策性文件采访了杭州的开发商、中介和业内人士,并综合楼市现状,对《意见》中大家普遍关心的条文作了一一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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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90方以上房贷最低首付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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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明确,“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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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记者从开发商和房产中介了解到,去年年底开始,银行已收紧了二手房贷款,对于首套二手房贷,无论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还是以内,最低首付普遍三成;对于一手房的首套和二套房商业按揭,房产新政后,银行已按上述意见执行。其中,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一手房,仍可办理最低二成首付。涉及到三套房贷,杭州大部分银行已暂停发放贷款,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三套房贷仍在办理,最低首付和按揭利率比二套房贷再提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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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目前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仍没有出台。业内人士表示,目前银行普遍按央行征信系统的个人按揭次数来判定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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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次房贷从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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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家庭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给予优先保障;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从紧控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按照商业银行贷款首付款比例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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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对“家庭购买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严格控制了。从4月底开始,市公积金中心因为尚未出台如何认定“二次房贷”的相关细则,已经暂缓办理可能涉及“二次房贷”的申请。截至昨天,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该细则还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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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从4月16日起市公积金房贷首付比例已经调高,具体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住房的,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30%;二次贷款首付比例最低为50%。按揭利率不变,仍是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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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全额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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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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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上述意见是重申了去年12月底,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个人房屋转让征收营业税的相关通知,杭州目前已按上述意见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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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转让个税可提高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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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称,“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的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其他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各地可在国家规定的1%—3%个人所得税征收率范围内,临时性适当提高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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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杭州对个人出售“满五年且唯一的一套住房”一直实行免征个税,这个跟上述意见一致。针对“个人转让其他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的情况,杭州征收的个税是成交总价的1%,也就是说,执行的是最低的国家规定个人所得税征收税率。业内人士认为,如果从紧执行,不排除杭州有可能会提高房屋转让个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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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幅较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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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研究实行限购住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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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提出,“各地特别是住房供应紧张、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城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尽快研究实行满足当地居民家庭首次购买自住型普通住房需要的政策和临时性限购多套住房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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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意见要求“供应紧张、房价较高、涨幅较大”的城市尽快研究临时性限购多套住房的政策,杭州算不算上述情形的城市?这将直接关系到杭州将如何执行以及是否会出台限购住房的政策。据了解,本月起北京开始实行“暂定同一购房家庭只能在北京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的限购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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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还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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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明确“各地要在7月底前编制和公布《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并报上一级政府备案。要按照住房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要求,切实保障住房用地供应,其中保障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城市危旧房与‘城中村’改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得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予以优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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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住房保障,事关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上周,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黄坤明在杭州市保障性住房工作会议上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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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建委、市房管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杭州市区各类保障性住宅用地供应量占住宅用地总量的比例已经达到54.7%,今年这一比例还将得到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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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市2010年主城区(六城区,含三个开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业已明确:廉租房保障新增2140户;廉租房新开工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新开工50万平方米,竣工50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限价商品房)新开工400万平方米,竣工300万平方米;建设经济租赁房42万平方米(含两项公寓新开工9万平方米);人才专项用房新开工50万平方米。
作者:
zuolai
时间:
2010-5-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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