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有关部门: Q6 a/ h: A: @$ F: \ 暑期即将开始,学校原则上不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暑期留校,但据统计,我校仍有部分困难生因各种原因确需留校,个别学院和职能部门也因工作需要将组织部分学生参与暑期工作。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为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搭建勤工助学平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学生处从即日起按照《浙江理工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开始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工作,对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统一登记、审核和管理。请确有需要在暑期设立勤工助学岗位的学院、部门及时提出设立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的申请,并填写《浙江理工大学暑期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1年6月28日前送至学生处,经审批同意后方能设岗招聘学生,由学生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酬金支付。 对以上事项有不明之处,请与学生处联系,地址:行政楼332办公室,电话:86843033,联系人:陈老师。 ! w, E4 k' q0 P5 Z/ G1 D2 x9 g (也可在学工部网站自行下载) 学生处 q: X& ~7 `' \: t- K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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