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标题:
房顶漏水受损 业主因拿不出证据未获得赔偿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1-7-8 10:43
标题:
房顶漏水受损 业主因拿不出证据未获得赔偿
律师提醒:维权要注意保存重要的证据
9 M- p5 ` w7 o& v
刘女士向市长热线12345反映:我是江干区九堡镇新江花园的住户,去年9月我家卧室的房顶发生了漏水,向开发商和物业反映,过了一个月才修好。今年5月份,我就床上用品损失、维修产生的额外支出、误工等费用向开发商提出赔偿,在物业公司的要求下,我提交了一份索赔申请,但至今未获得赔偿,希望有关部门督促解决。
0 v. L0 @, @8 E9 |
1 g! g, V! f8 D1 W3 [- R# K5 F4 D
0 ~0 e8 T/ E# D- K4 P: W( T
房顶漏水索赔遭拒,
1 Z- Q+ N& f7 J- W- ]
开发商从此置之不理
! _9 T, r7 M( p" w% f7 l3 a0 c
4 f- k9 p; X' I2 F
刘女士家住杭州江干区新江花园,去年9月,家中卧室的房顶发生了漏水。“漏水面积很大,整整一长条线,把下面的床单被褥什么的都浸湿了。”刘女士说,向物业和开发商反映后,他们过了一个月才派人来修好。
7 y1 ]6 j$ u$ c
# v: u3 b1 O2 ^- ^0 W* v q4 s1 Z
房顶漏水的问题是解决了,但刘女士家遭到的损失却一直没得到赔偿。“我当时还在坐月子,后来又忙着照顾孩子,所以也没时间提出赔偿。”直到今
@" w) a7 f4 N/ p! l
2 j$ I& Q! ]( R) y# ~
年5月份,刘女士向物业提出了赔偿要求,物业让其先写一份索赔申请。
u0 x8 `9 Z9 s- S1 p. G
! j+ x" Q8 x1 s$ K+ c) {4 c
刘女士罗列了所受损失的项目和金额:两套床上用品,大约为2000元;由于房顶漏水而在宾馆居住了几天的费用;维修期间家中留人看管产生的误工费用;维修后找保洁公司清理的费用……总共5000元左右。
* t7 a* r4 d$ B& b
5 v6 {+ N) o& v+ J! c+ ^8 X
之后,刘女士又加上了房屋折旧费,算起来是9000多元。她将这份申请交给了物业公司,6月份得到开发商的答复,却是不予赔偿。她很不理解:物业让自己写了索赔申请,应该是有商量的余地的,可是开发商一句“不赔偿”就打发了。
8 `' r- e0 Y* [' W! k, x
" J* [" ~3 g; \' A g: v
“他们(开发商)让我拿出证据,可是去年的床单什么的,早就已经扔掉了,我们当时住的宾馆也是家附近的小宾馆,才100块钱一晚,没有正式的发票……”刘女士说,自己和家人平时较忙,没注意保留这些“证据”,如果开发商觉得她的赔偿要求不合理,双方可以继续协商,置之不理不是应有的态度。
: L& l/ B. s E1 j
; i7 q& |0 _; g
开发商重申
+ m) ]! k | J, J: V4 I
“要拿出证据才有可能获得赔偿”
9 k7 j- `1 o6 N
( Z/ ^) U$ h" ^# S( z
记者从新江花园物业管理处了解到,在这件事情中,维修和赔偿都是开发商方面的责任,物业公司只是在中间帮助刘女士和开发商进行沟通。物业管理处的韩主任表示,索赔申请是他们让刘女士写的,她提出赔偿的时候,他们觉得她至少应该写一份书面的材料来说明具体详情,但并没有保证写了申请就一定可以得到赔偿。
# {( s/ Y7 ^ `% g( Y+ X
. w5 y2 t3 [" i5 g/ h: t
“作为物业,我们也是站在业主立场上,维护业主利益的。我们也为刘女士说过话了,但是开发商让她提供的证据,她拿不出来,那我们也没办法。”韩主任说。
6 Z6 J, Y) N# z7 u1 f. Q1 r
/ g, x" b( V: [
杭州新江花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重申了“要拿出证据才有可能获得赔偿”。参与处理该事件的工作人员陈先生说:“当初房顶漏水的情况我并不了解,业主在时隔近半年之后才提出赔偿,我去了现场,已经无法得知当时的损失,她又不能给出相关的单据等物证。所以我们没理由赔偿。”
/ d7 u: T' ~4 K$ n% ~" L; ~9 G
7 N4 x& V) O+ t
记者提出了刘女士希望再度协商解决的要求,陈先生表示需要向上级请示,过几天后才能给出答复。
" \8 O9 M$ ^* B! ]) y" T
, T7 N7 y+ p0 M# p6 W) Y8 l9 v. z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的潘永明律师表示,从法律诉讼的角度来说,刘女士要向开发商索赔,是需要有相关的证据的。他提醒业主和其他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这类重要的证据。
3 \! z$ J: I; \
, B/ G( X7 P, F& I5 ?9 F8 t" G
至于刘女士提及的“房屋折旧费”,潘律师表示,在这件事情中不能作为赔偿的项目,“如果是开发商因为自己的原因延迟交房什么的情况下,是可以按照合同赔偿房屋折旧费的,但是刘女士要求赔偿这个费用就不合理了。”
作者:
寻梦赏花
时间:
2011-7-8 11:00
现在法律要的就是证据啊,如果没有证据那就没有谈的意思了
作者:
我家养鸡
时间:
2011-7-8 15:04
可以去造个证据的啊
欢迎光临 下沙论坛 (http://bbs.xiasha.cn/)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