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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心理学的案例 [打印本页]

作者: 炽热    时间: 2011-10-20 08:54
标题: 心理学的案例
本帖最后由 炽热 于 2011-10-20 08:5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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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都关心药家鑫案的结果,我也不例外。我是通过犯罪心理学李玫瑾教授在cctv的访谈才知道的。学校的网速太慢,看不了当时的情况,只好通过文字稿来了解当时的情况。查资料的同时,我看到了许多网民在骂李玫瑾;我很奇怪,他们仅从人性本身出发,去理解这件暴力案件。我不知道这里用人性对不对。我只是想表达,我觉得他们不懂心理学的人,带着自己的理解,带着自己的感性去解读李玫瑾教授的解读。他们不懂心理学,只是在那里凑热闹。

我也不懂心理学,我也来凑凑热闹。

我很奇怪,为什么李玫瑾这个专家出来说的、有理有据的专业理论,遭到了网民的一致狂轰乱炸;而孔庆东,一个研究文学的北大教授的激情演讲,反而得到了网民的好评。还有,一个专攻哲学的清华教授,他的“三问李玫瑾”就得到了网民的一致响应。

在这里,一方面是我国公认的一流高校的一流学者;另一方面,是来自我国非公认一流的,但是专攻此方向的专家。他们在临清都如此的干活,他们的交锋,现在,显然是前者占了上风。就此而言,我能否“幼稚”地得出结论:公众面前,他们宁可相信一流的大学,也不相信一流的学者?

我在这里摘录一些网民的一些文章片段,不想说可笑,但是,他们在这个领域,和我一样,真的很“无知”。

“我完全可以肯定,当李玫瑾在CCTV上发明弹钢琴的强迫性动作的理论时,她都没有意识到这有多荒谬。她的心理学知识,当然不足以让她看清药家鑫的心理。但问题不在这里。” 笑话,一个研究心理的都不能看清药家鑫的心理,难道您能?

“她对药家鑫一口一个‘这孩子’,关爱有加,而对受害者及其家属没一句同情,反而有责骂之意,说张妙是一种‘刺激’”。还是笑话,学过心理的都知道,这里的“刺激”并不是广义的刺激。而是一个心理学词汇。

此文撰写者还敢称上述文章为:《心理分析:李玫瑾为药家鑫开脱的真相》,天啊,心理分析哪里是那么简单的啊……

以前,我是相信网络的,纯真的,善良的好孩子,现在,我不敢随便去相信什么了。

或许,正如李玫瑾平时对她的学生说的那样:可研究的,不等于可宣传的。是的,宣传的时候,很大一部分是要考虑受众们的文化水平的。网民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有的读了几天书就敢到处写文章,说的难听点,叫做“毁人不倦”。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些并不正确的“理论”,更容易让普通人接受,就像孔庆东和肖鹰的“说法”一样。

正如很多人不了解心理学,以为心理学就是做一两个心理测试,然后就知道了你在想什么。其实,不然。心理学是一门很高深的科学。同样的,犯罪心理学,幼稚点说,那可是犯罪!那肯定是高深的学问!广大人民群众必然接受不了。这里当然不是低估广大人民群众的智商,实在是,我们所普及的教育,实在是,少的可怜。

写到这里,突然想到了那些发生在看守所中的躲猫猫喝水死洗脸死,然后就明白了。网民们以为这又是欺骗他们智商的说法,他们就出离愤怒了。可以理解,毕竟,他们所受的教育,并未涉及到心理学。

科学本身就是无情的,李玫瑾教授肯定是知道的,所以她说了那句可研究的,不等于可宣传的。孔庆东站在了广大人民的呼声上,自然得到了大家的支持。但是,要知道,孔庆东是“砖家”,李玫瑾可是正宗的“专家”。 她的言行仍旧符合一个专家的标准,她就事论事,没有脱离主题,而且一直在用专业知识来分析问题,没有信口开河,她或许分析得不对,也可能表达得不算通俗易懂,但没有胡来。

我还是支持李玫瑾的,虽然我也只是凑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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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 c6 l; C( V说一句题外话,现在网络监督的力度真的变大了,民众监督更加有力了!这就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虽然,这个“进步”是有些盲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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