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起杭州所有车辆(含萧山、余杭)停收“四自工程费” 今天,杭州市建委正式发布公告,称根据浙江省政府浙政函〔2011〕329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杭州市提前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政策。 全文如下: 一、对市区车辆(含萧山、余杭,下同),停止征收2012年1月1日之后的统缴通行费(以下简称:统缴费)。 二、对周边十一县(市)及外地长途客运车辆,停止发售2012年1月1日之后的城市道路通行年票。 三、2012年1月1日零时起,停止征收城市道路通行次费。 四、钱江三桥继续对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五、320国道杭州段(杭富收费站)、104国道余杭段(勾庄收费站)继续对市区车辆实行免费通行。 六、萧山机场收费站继续对市区车辆实行免费通行至封闭改造施工时止。 七、2012年1月1日零时起,撤销01省道余杭收费站(四自收费自征站)。 八、2012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圈(含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石大公路,下同)对市区车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 统缴费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区车辆,车主可申请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 对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车辆,绕城高速公路圈对其免费通行至统缴费缴费期满止,缴费期满后,也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 九、统缴卡延用手续及退费具体手续办理另行公告。 十、对应缴未缴统缴费的车辆,将依法予以追缴。 十一、咨询电话:杭州:56180880、56180806;萧山:82704337;余杭:86222246;电子邮箱:zzszsf@126.com。 特此公告。' R% J. Y: J5 K4 U! Z2 N8 x$ j 今后小轿车上绕城按照0.4元每公里收费- |, ]) S, |1 Y- W: V" B 2012年1月1日零时起,绕城高速公路圈对市区车辆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也就是说,政策施行后,车辆经过绕城高速公路、沪杭甬高速绕城圈内段、杭金衢高速绕城圈内段和石大公路,都将进行收费。9 s! ]" r$ g1 b- F& }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我们平时在驾驶的私家车大多属于一类车,载重2吨及以下 20座及20座以下,收费为0.4元每公里。 统缴卡可退费也可沿用 具体细则月底前出台 如果有统缴费缴费期超过2012年1月1日(含)的市区车辆,车主可以申请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比如在政策公布前,你已经预缴了统缴卡,那么你可以选择办理统缴卡延用或者是退费。; u: l' B7 q( d" ^) V! H 如今年1月,你办理了车辆年检手续,预缴了两年的统缴卡费,那么你的统缴卡就可以继续使用到2013年的1月。如果你选择退费,系统将会扣除你从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的使用费用,将剩下部分退还给你。如果你还想继续使用统缴卡,那么在该卡有效期内,你都可以享受免费通行的权利,待缴费期满后,再按公路收费标准收费通行。1 F+ m6 [- \- [5 J 当然,统缴卡延用手续及退费具体手续,到时候还将出台更加详细的公告,同样是通过杭州市建委发布,时间预计在月底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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