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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因未被告知的快速路 金地自在城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2-2-23 09:55
标题: 因未被告知的快速路 金地自在城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5个多月了,杭州的莫先生一直在为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以下简称吉鸿路)忙活着。吉鸿路和莫先生,看上去是八竿子打不着,不过因为吉鸿路要穿过金地自在城,而莫先生又在金地自在城买了一套房子,两者之间就有了莫大的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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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两天,莫先生对自在城的开发商提起了起诉,因为他说,在购买房子之前,开发商并没有明确告知会有这条快速路的存在。( k. I7 K2 T& K! K& e% ^
  莫先生的诉求很简单,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并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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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v1 r; p7 b; {# d. n1 [3 Z' y  买房之后,得知有条快速路
9 f* |# s. n- A, ], j  带着一大刀厚厚的资料,一大卷详细的图纸,莫先生来到记者面前,显然,莫先生为了这件事做了不少功课。6 X$ ~. S2 A+ X% I
  2011年5月,莫先生在金地自在城鹭影轩买了一套149平方米的房子,当时的单价在16700多元/平方米,总价250多万元。
  h- U+ V) j7 N/ w2 z3 U  直到去年10月份,莫先生从媒体上得知,买房时沙盘上标注的“紫金港路”,其实是一条杭长高速延伸线吉鸿路,“当时从来没有销售人员跟我说过,这里以后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
7 Q, t8 V8 x& H# l$ T( K1 o  和莫先生一样情况的业主还有很多,他们了解到的情况是,吉鸿路是杭长高速公路进入绕城高速的延伸段,北起张家洋路,与杭长高速绕城公路枢纽连接,南接留石快速路,与紫金港路相接。“这是一条全封闭的快速路,噪音、粉尘不说,而且是和城市道路在同一平面的,要过条马路去对面的配套小学,非常麻烦。”
! J5 w+ w" S4 ^, ], q  莫先生所在的鹭影轩组团,其实和吉鸿路中间还隔着林溪里组团,应该说,受到的噪音影响不会太大,不过莫先生仍然坚持要打这个官司,“规划的配套小学文三路自在城校区就在对面组团,由于是封闭的快速路,现在我们过去的话,还得绕路。”莫先生生气的是,买房时开发商并没有告知会有这条路的存在,“我不是房闹,也不想让开发商赔我多少钱,我就是要为自己争口气。”
6 S: F: o+ m' p  @, Z# n1 l- A  在莫先生的这份起诉状中,起诉请求就是:要求开发商赔偿1块钱,并公开赔礼道歉。) x4 l) X) `8 M1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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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划在先,拿地在后  Y. Q( x" @: }' Q
  自在城所在的地块,是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在2007年分别竞得,当时金地集团拍下了杭政储出(2007)41号地块,中天房产拿下的是杭政储出(2007)24、25号地块。中天房产和金地集团组成了杭州金地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了金地自在城。也就是说,自在城小区由三个不同的地块组成,而三个地块中间的道路均是城市道路,并非小区内的道路。这条吉鸿路,正是位于41号地块和24号地块之间的城市道路。5 L9 d6 k" @$ H2 j
  既然是城市道路,必然是要根据城市规划来建设。杭州市规划局交通市政工程处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2006年,在国务院批复的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里就曾明确,这条道路会是一条城市快速路。% A2 V, ~2 O! v9 u( k& B  z9 S
  城市规划在前,开发商拿地在后,这已经是很明确的事实。, H& o9 z: J- f) [  ]! E
  “一开始的规划是,吉鸿路是要造成高架,这样就形成了两个层面的立体交通,不过在2009年左右,周边的开发商提出意见,于是政府又对原方案进行了修改。”一位知情人士透露。/ ~6 N$ W, O; t
  直到2010年底,最新一版的道路规划出炉,“采用主线,也就是封闭式城市快速路,加上辅道,即城市主干道相结合的方式。”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副总指挥陈卫疆说,“以后快速路和城市道路是在一个层面上的,中间是四车道全封闭的吉鸿路,两边就是城市道路。”* s# V9 G( r) v' S# p( `
  在莫先生买房之时,这样的规划方案其实已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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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速路已经结束招标
! P( A( l: ^. d8 D  m  “按照规划的方案,我们业主自己也画了一张图。”莫先生拿出一张图纸说,“吉鸿路是封闭式的快速路,业主从这边到对面的学校去,交通就有些麻烦,比如说,吉鸿路左转上金渡北路,需要绕到快速路上,走一个环岛之后才能下来。”! p$ X! T# }0 j# O! \( P! S
  莫先生和其他很多业主,也就此事找过开发商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不过开发商一直都没有一个明确态度,而杭长高速公路指挥部则表示,现在项目的招投标已经结束。9 Z& ?# J. L6 E- a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开发商肯定有过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吕炜劼律师表示,开发商在销售时隐瞒了不利于销售的信息。据该律师事务所透露,除莫先生外,另有60多位业主对开发商就快速路提起了起诉,不过赔偿要求各不同。
+ W1 o' b2 T* Q. V" h  记者也联系上了自在城的开发商,对方表示,目前业主们已经走了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他们不再就此事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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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不矫情
! M/ n( M5 x: K- L" [( a; B1 n  只为1块钱,和开发商“斗争”了这么长的时间,莫先生是不是有点矫情呢? & Q+ e/ p2 ^5 ]$ k+ J8 c1 w
  莫先生告诉我,这条快速路,其实对自己的生活带来不了太大的影响,也不是因为房价的问题而闹事。“我的房子买的价格也不算贵,不过我就是气不过,为什么买的时候开发商不说清楚呢?”
1 P$ I( ^. b+ R; O  从了解工程规划到组织业主开会,莫先生把事情的来龙去脉搞得非常灵清。
  r$ X; X0 K3 X# q' `' `/ c8 `" u从2008年开始的各类文件,包括吉鸿路的公示证明、环评报告、技术评估报告等,他都留下了复印件。但是,因为在买房合同中并未涉及到这一条,莫先生想维权也很难。' k! O5 f! q+ T0 p/ h
  看着莫先生,我也想起了去年曾写过的一篇报道。转塘某楼盘,在卖房子时说,排屋前面是山景,可到交房时,业主们却发现,前面其实是小高层。而小高层的规划,在开发商拿地之前就有了。1 k( ^$ {# o0 c% K( V9 g
  事情既然出了,当然要尽力给自己维权,哪怕只为争口气。另外,还得提醒大家的是,以后卖房子时,多去看看地块周边的规划,实在不行,可以自己去规划部门打听打听,别被忽悠了
作者: ljx199    时间: 2012-2-23 10:54
这还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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