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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禁止学生暑期私自外出游泳 [打印本页]

作者: 扬风起帆acer    时间: 2012-6-12 13:41
标题: 禁止学生暑期私自外出游泳

夏季,不少南昌人都会去赣江“野泳”,据不完全统计,赣江年均有百余人溺水身亡,且每年还呈上升的趋势。为了避免发生溺亡事件。入夏以后,南昌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每天下午都会派人在江边巡逻。“赣江水域比较广,单靠巡逻并不能及时掌握水面情况,所以,水上公安分局设置了61个探头对南昌水域进行实时监控。”这位民警说。

省公安厅宣传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说,针对少年儿童溺水事件频发事实,为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省公安厅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监管工作。广大家长和有关部门在暑期要切实履行监护义务,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切实做好未成年儿童的监管和教育工作;同时,教育小孩在没有监护人带领下,不要私自下水游泳,更不要到不明深浅的水域玩耍;此外,孩子外出游泳必须有成年人带领,绝对不能允许孩子结伴或单独外出到无人看管的山塘、水库或江河游泳,要由家长陪同并到安全防范设施比较齐全的游泳场所游泳,避免意外发生。

省教育厅的有关负责人表示,教育厅已经看到了教育部10日发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山东湖南黑龙江三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的紧急通报》,我省立即通知各级教育部门落实好教育部的通报。此外,我省教育部门要求暑假期间,各学校要在放假之前和新学期开学初,教育学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游泳或私自外出游泳,严防溺水事故发生;不要乘坐超员车、农用车、改拼装车和无证无牌等非法车辆,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不要吃腐烂变质食品、“三无”食品和无证无照摊点食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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