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人民币3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人民币60元。
如果在9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2012年9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
这意味着,从杭州飞武汉、长沙等地燃油附加费多花20元,飞北京、成都、重庆等地燃油附加费要多花30元。
据悉,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上一次上调为今年4月5日,上调幅度为10元,成人旅客乘坐800公里及以下航段,调整至8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调整至150元,为今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最高点,与历史最高点持平。此后,6月5日、7月5日曾两次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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