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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温州多名女乘客公交上被针扎案告破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3-4-1 11:54
标题: 温州多名女乘客公交上被针扎案告破

在温州市26路公交车上,多个女乘客上下班高峰时段遭人针扎臀部。  到底何人所为?有何企图?

  一场在微博上展开的“人肉搜索”,帮警方锁定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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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犯罪嫌疑人徐某的落网,他的一番说辞令人哑然——他想娶老婆了,针扎女乘客是为了使对方回头,对他“一见钟情。”

  昨天凌晨2点,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警方刑拘。

  回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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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屁股上拔下一枚缝衣针

  3月27日下午5点多,林女士搭乘26路公交车。由于晚高峰车上很拥挤,她站在过道中间。

  “哎呀,谁用针扎我?”突然,她感到一阵疼痛,下意识地从臀部拔出一根约5厘米长的缝衣针。

  林女士气得满脸通红,来到公交司机身边要求靠边停车。司机把车子停在新桥头站点,锁好车门,向鹿城公安分局广化派出所报警。

  民警将林女士身边6个有嫌疑的年轻乘客带下车询问,做了身份等信息登记。

  林女士到医院做了紧急消毒处理,并准备把这枚缝衣针送去化验,确定针上是否携带病毒。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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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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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个受害女子看到微博报案

  由于扎针时没有目击者,车上监控也没有拍到当时的情形,一时难以确定嫌疑人。

  案件陷入僵局。

  “26路公交车上一女的,说自己屁股被人用针扎了,然后整车人都被关在车里……”而就在当天下午,林女士的遭遇被网友发在新浪微博上。

  这引起众多网民的关注,很快有了上百条回复,其中多个女网友在微博上说,自己曾有类似的遭遇。

  记者联系到林小姐,她说,去年11月底,就在26路公交车上被一个男乘客用针扎了,她还看到对方的脸。

  之后,多个女子向鹿城警方报案。

  房内搜出3枚缝衣针

  据多个受害女乘客反映,肇事者偏胖、圆脸。在获得长相特征、大致年龄、身高等信息的情况下,鹿城警方迅速排查。

  很快,警方锁定3月27日傍晚站在林女士旁边、被警方登记身份信息的6人之一——徐某。

  3月30日中午,民警在温州市区下桥一带蹲点守候。当晚6时许,在下桥一出租房内,民警将嫌疑人徐某抓获,从他房内搜出3枚疑似作案用的缝衣针。

  已确认5起案件

  根据徐某的供述和受害女乘客的指认,目前已有5起案件被确认。

  1.2月28日上午7时许,张女士在温州市区瓯浦垟上车,公交车途经勤奋路附近时被扎。

  2.3月8日上午7时许,李女士也在瓯浦垟上车,公交车途经下桥公交车站附近时被扎。

  3.3月26日,厉女士在黎明西路附近被扎。

  4.3月27日上午,陈女士在温州大厦上车,途经黎明西路附近时被扎。

  5.3月27日下午5点多,林女士在新桥头站附近被扎。

  另外,林小姐反映她和弟弟女同事也先后被扎的案子,因为时间太久,警方还在调查。

  检测缝衣针是否携带病毒

  很多网友担心,缝衣针上是否会携带乙肝、艾滋等病毒。

  徐某交代说,针是普通的绣花针,母亲缝衣服用的。

  警方表示,为以防万一,下一步将跟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对绣花针进行检测。另外,还将检测徐某是不是病毒携带者,以及受害女乘客会不会受感染。

  在已确认的5起案件中,其中4件的受害人在案发时都没报警。受害人李女士事后说,她没报案是因为难以启齿。

  鹿城警方呼吁,如果还有女乘客遭到类似伤害,请尽快和警方联系。

  父母催着他赶紧找对象

  犯罪嫌疑人徐某,24岁,湖北武穴人,初中学历,没有前科。在派出所,徐某谈吐正常,但显得有些内向,话不多。

  2007年,徐某随父母到温州打工,他一直在建筑工地上做水电安装工。他有两个妹妹,已出嫁,但他至今未婚。

  徐某交代说,在农村,很多人在他这个年纪都有小孩了,所以父母老是唠叨,让他快找对象。但自己平时工地上接触的都是男的,不好找。

  浙江警察学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师:在公交车上针扎女乘客可能是出于变态心理,但在工地上干活,父母催他结婚绝不是存在这种心理的理由。

  针扎女乘客博回眸一见钟情

  据警方调查,受害女乘客都是20多岁的年轻女子,其中3人是女医护人员。

  徐某说,这是他突然产生的想法。由于只有上下班才能碰到同龄女子,尤其在公交车上,他不能错过这个机会。

  他的想法是,用针扎年轻女乘客的臀部,女乘客一疼痛肯定回头。这样四目相对,他当场对女乘客“放电”,女乘客产生好感以后,他就有了聊天“交朋友”的机会。他甚至设想,突然来个浪漫的“街头求爱”……

  浙江警察学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师: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这个人肯定有种虚幻的、善于幻想的人格特征,把自己当做富翁、明星式的人物,自以为对方会回眸一笑、一见钟情。

  他这么说也有可能是托辞,不好意思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但无论这是托辞,还是真实想法,从法律上讲都不影响量刑。

  上下班高峰期作案

  据警方调查,徐某上下班可以坐26路和32路公交车。但由于32路乘客少,他每次作案都在26路车上,有几次上了32路都没下手。而且,他选择的作案时间都在上下班高峰期。

  徐某住在下桥公交站点附近。但发微博反映自己有类似遭遇的林小姐提供了一条线索,扎她的男子2次都过了这一站才下车,即在上桥站下车。

  浙江警察学院犯罪心理系倪老师:如果他选择在拥挤的车上作案,就跟他的供述矛盾了。空闲的车上容易引起受害人警觉,容易被抓,而拥挤的环境他可以确保自己的安全,对这一点他还是很清楚的。

  当然,他也有可能为了让对方回头时看到他,却不知道是他做的。但更大的可能性是,他是为了获得心理上的快感,以及获得自己找不到对象的心理补偿。

  有一种变态心理的人看到别人疼痛,看到血淋淋的场面会很痛快、舒服、放松。以前黄岩有个类似案例,一男子为了获得快感,就骑摩托车扎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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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牛牛    时间: 2013-4-3 14:09
现在的人活到心里b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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