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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户籍管理便民十二条 让你省却很多麻烦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5-2-5 12:52
标题: 浙江户籍管理便民十二条 让你省却很多麻烦

身份证照片有了3次挑选机会

本省户籍补办身份证不用赶回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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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亮辉 记者 杨丽

户口申报事项在一个派出所就能全部搞定,省内身份证可就近办理,身份证相片也能多拍选优……

今天起,浙江省警方在全省范围全面实行户籍管理十二项便民服务措施。这些便民措施实施后,浙江省内将有300万人受惠,省去不少东奔西跑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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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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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符合政策规定、手续材料齐全的,业务相关地派出所(含办证中心,下同)当场办结;

需要调查核实、上报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一地受理,内部流转,不再让群众转送材料;

符合政策规定、手续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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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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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范围内的户口迁移,实行户口“网上迁移”,由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无需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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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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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办理户口申报事项和居民身份证需要的行动不便群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者委托居住地派出所提供预约登记、上门办理等特殊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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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居民身份证审签与发放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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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公安机关内部流转、审批后,可在派出所直接制作和发放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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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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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拍摄居民身份证相片时,着装、打扮应符合居民身份证办理工作规范要求。对不满意的相片,可申请重拍,原则上以3次为限。

此外,有的派出所还推出“自拍”模式,以更好地满足申领人对居民身份证证件相片的审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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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省内就近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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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居民身份证丢失需要补领的本省户籍申领人,可就近选择到户口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任一户籍派出所,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书面委托他人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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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省外遗失补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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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周岁以上、在本省领取登记指纹信息居民身份证未满二年,因证件丢失,申领人在省外、无法返回的,经当事人书面申请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可由受托人办理补领手续,不再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短期去外省期间丢失证件,不适用本项便民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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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快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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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人可以根据需要,自愿选择由邮政速递公司办理居民身份证快递业务;

邮寄费由申领人在证件到手后直接向邮政速递公司支付。公安机关只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快递居民身份证收件人的地址仅限于本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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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集体户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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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人申请、设立集体户单位同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可以为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成员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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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电话提醒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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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口事项审批(核准)结果或者收到制作完成的居民身份证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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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窗口预约、错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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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城市城区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照常受理户籍事项,城镇和农村派出所户籍窗口节假日实行预约受理。派出所可实行户籍窗口A、B岗轮班工作制或者错时服务制,工作日中午安排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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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投诉、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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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接到的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实行逐一登记建档,逐一组织核查,并于10个工作日内办结,反馈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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