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工信部等5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下称《公告》),宣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将在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
《公告》还明确,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国六排放标准即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迄今为止最严的排放标准。为保证汽车行业有足够的准备周期来进行相关车型和动力系统变更升级以及车型开放和生产准备,国六标准采用分步实施的方式,分别设置国六a和国六b两个排放限值方案。
其中,轻型汽车国六a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a自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而国六b的实施时间统一为2023年7月1日起,届时任何单位不能销售、注册、上牌低于国六b标准的汽车。
针对即将到来的国六b,此次发布的最新《公告》明确指出,车辆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 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相较于国六a,国六b对CO、NOx、PM等多种污染物排放要求限制均更为严格,基本全面看齐甚至超过国际标准。与此同时,国六b新增对汽车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进行检测的RDE(Real Drive Emission)测试,后者主要测试车辆在实际使用条件下的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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