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每个矿工死去必须赔一千万,与此相关的管理者都必须受罚,他们不必去死,但可以在监狱里呆上那么一段时间去反省,想想若是把那一名价值一亿的矿工换成自己,自己会做些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也许管理者们出来以后,领导能力便有机会迅速提升,矿难便少机会发生,他们只须让自己的领导能力与世界一流矿企看齐即可,我们知道,美国欧洲的矿难就很少,争冠军方面,他们当然不必学刘翔,但可以学学世界上的好企业家。 当矿工的生命并不值钱时,他们很难得到尊重。在媒体上,我们总是强调矿工的价值,却对价格闭口不谈,这其实是社会性的愤世嫉俗。 溢价收入的财富,他们几乎是利用属于全体中国人的资源来轻松挣钱过自己的日子,它同样是一个欺上瞒下的集权体制,问题的关键是,它有很大的权力,却没有什么社会责任,再往下推,原因就在于他干错了以后受到的惩罚太轻,更往下的原因,是因为矿工没有人权,无法与矿企管理者平等博弈,矿工们只好接受非常不平等的工作条件,他们惟一的荣誉是死后有人去看看,可以得到一点少得可怜的补偿,他们的一生的市场价格只值北京住房的十几平米,一间大一点的不含装修的洗手间而已。 矿工可以每个月挣五千,但他们必须在健康不受伤害的环境里工作,他干的是高风险行业,他的生命能否得到保障,全在于企业的安全保障系统能否顺利运作,所以,他若出了事,必须有人对此负责,不是一个什么笼统的组织,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矿工出事后,必须要得到与其权利相应的补偿,因保障生命系统的失职造成的损失,应由每一个失职人员赔付,他们进监狱一点也不过分,因他们在生命问题上玩忽职守。 当然,还有一种运作方式,那就是矿工工资每月五万,当你要照顾这么一个高薪员工时,你必须得花点力气,就像是好球队照顾好球员一样,矿工 我认为为矿工生命定价一千万元并不高,可由社会分担,企业,各级管理者、保险公司等等合力负责,相互监督,他们若想不损失利益,便要勤力工作,把事情做好。
' T: P8 Y0 R5 G7 |7 ~, [想让矿工得到尊重,目前阶段,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的生命值钱,就要使企业为一个因矿难死亡或受伤的矿工赔得倾家荡产,不然没人会重视这件事,一个乌合之众的企业标志就是对外宣称自己么多值钱,而对内则对受雇者不重视。现在国企搞垄断,不听政府的,也不听老百姓的,其动力在于可用个人手中的权利控制高溢价收入的财富,他们几乎是利用属于全体中国人的资源来轻松挣钱过自己的日子,它同样是一个欺上瞒下的集权体制,问题的关键是,它有很大的权力,却没有什么社会责任,再往下推,原因就在于他干错了以后受到的惩罚太轻,更往下的原因,是因为矿工没有人权,无法与矿企管理者平等博弈,矿工们只好接受非常不平等的工作条件,他们惟一的荣誉是死后有人去看看,可以得到一点少得可怜的补偿,他们的一生的市场价格只值北京住房的十几平米,一间大一点的不含装修的洗手间而已。
矿工可以每个月挣五千,但他们必须在健康不受伤害的环境里工作,他干的是高风险行业,他的生命能否得到保障,全在于企业的安全保障系统能否顺利运作,所以,他若出了事,必须有人对此负责,不是一个什么笼统的组织,而是要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个人,矿工出事后,必须要得到与其权利相应的补偿,因保障生命系统的失职造成的损失,应由每一个失职人员赔付,他们进监狱一点也不过分,因他们在生命问题上玩忽职守。
1 h& b& U5 A* E- T9 P& ?当然,还有一种运作方式,那就是矿工工资每月五万,当你要照顾这么一个高薪员工时,你必须得花点力气,就像是好球队照顾好球员一样,矿工有了这么高的报酬,自然可提出好的一点的工作条件,不然他们就不去干。 若是每个矿工死去必须赔一千万,与此相关的管理者都必须受罚,他们不必去死,但可以在监狱里呆上那么一段时间去反省,想想若是把那一名价值一亿的矿工换成自己,自己会做些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也许管理者们出来以后,领导能力便有机会迅速提升,矿难便少机会发生,他们只须让自己的领导能力与世界一流矿企看齐即可,我们知道,美国欧洲的矿难就很少,争冠军方面,他们当然不必学刘翔,但可以学学世界上的好企业家。 当矿工的生命并不值钱时,他们很难得到尊重。在媒体上,我们总是强调矿工的价值,却对价格闭口不谈,这其实是社会性的愤世嫉俗。 我认为为矿工生命定价一千万元并不高,可由社会分担,企业,各级管理者、保险公司等等合力负责,相互监督,他们若想不损失利益,便要勤力工作,把事情做好。 想让矿工得到尊重,目前阶段,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的生命值钱,就要使企业为一个因矿难死亡或受伤的矿工赔得倾家荡产,不然没人会重视这件事,一个乌合之众的企业标志就是对外宣称自己么多值钱,而对内则对受雇者不重视。现在国企搞垄断,不听政府的,也不听老百姓的,其动力在于可用个人手中的权利控制高 但现实是有人骗他们,让他们去做最艰苦的努力,接着拿走他们的艰苦努力的成果,矿工们出了事,得到的只是一间北京四环内没装修的洗手间,但他们出事后根本没机会用, 这是制度性欺诈。 若是每个矿工死去必须赔一千万,与此相关的管理者都必须受罚,他们不必去死,但可以在监狱里呆上那么一段时间去反省,想想若是把那一名价值一亿的矿工换成自己,自己会做些什么事情来防患于未然,也许管理者们出来以后,领导能力便有机会迅速提升,矿难便少机会发生,他们只须让自己的领导能力与世界一流矿企看齐即可,我们知道,美国欧洲的矿难就很少,争冠军方面,他们当然不必学刘翔,但可以学学世界上的好企业家。 当矿工的生命并不值钱时,他们很难得到尊重。在媒体上,我们总是强调矿工的价值,却对价格闭口不谈,这其实是社会性的愤世嫉俗。 我认为为矿工生命定价一千万元并不高,可由社会分担,企业,各级管理者、保险公司等等合力负责,相互监督,他们若想不损失利益,便要勤力工作,把事情做好。 想让矿工得到尊重,目前阶段,最简单的办法就是让他们的生命值钱,就要使企业为一个因矿难死亡或受伤的矿工赔得倾家荡产,不然没人会重视这件事,一个乌合之众的企业标志就是对外宣称自己么多值钱,而对内则对受雇者不重视。现在国企搞垄断,不听政府的,也不听老百姓的,其动力在于可用个人手中的权利控制高 在中国,生命安全问题越来越浮出水面,不仅是矿工安全问题,还有食品,医药,交通等行业,防止出事的手段之一就是重罚,重罚面前应人人平等,这样就会人人怕出事,为此多加努力把安全的事情做好,当人命都不值钱时,胡来成本就太低了,谈人权呀尊严呀更是无从谈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