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近日,安吉县人民政府区域合作交流办公室印发关于《安吉至杭州高速公路有条件免费通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规定从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杭州指定高速收费站至安吉所有高速公路收费站之间往返高速通行费用全免,并且免费通行次数不限。这一新政将进一步深入推进安吉“融杭发展”,构建杭安同城发展格局。
免费通行有7类实施对象,分别是:在安吉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3个月及以上且为参保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含10个市辖区和2县1市,下同);在安吉企业工作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在安吉企业领取薪酬,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3个月以上且保持延续缴纳状态的年产值1亿元以上(含)规上制造业工业企业(企业亩均综合评价结果为C类及以上)、年营收五千万以上(含)规上服务业企业(非县级国企)和年销售五千万以上(含)限上商贸业企业(非县级国企)高管;持有安吉县高层次人才服务金卡的人才;在安吉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工作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出生申报落户在安吉的杭州市户籍居民;在安吉购置住宅、商业、商住、商务(办公)已办理不动产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已备案(网签)的杭州市户籍居民。
以上相关人员还需注意的是,符合其中第1、2、3、4、5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无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6类实施对象,享受一人一车,车辆登记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符合第7类实施对象,一本不动产产权证(或一个购房合同)限绑定一辆小型客车,车辆登记需与本人身份证对应。
申请方式是:打开“浙里办”APP,然后定位至安吉站点后进行账号申请和实名认证,再搜索“安畅行”,点击“安畅行”进入“高速免费”应用申请,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注册信息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通过审核后,次月即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通行费补助于享受免费政策月份的次月打入申请人银行卡(借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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