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 号),以下全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4〕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4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49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4元。 各县(市)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1〕69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什么影响? 市区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如何调整?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 号)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和铁路分中心的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为2490元。 2024年1月1日后办理缴存登记的新增职工,若月缴存基数低于2490元的,需上调至2490元,并需补缴自2024年1月以来的差额部分。 办理基数调整和补缴的单位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职工少缴补缴申报表》到中心各网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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