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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下沙海天城门口停放车辆 多次遭协警抄牌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1-9-2 12:46
标题: 下沙海天城门口停放车辆 多次遭协警抄牌
询问:我家住沿江这里,每天看见协警在抄路边的停着的车辆,心理蛮为那些车主委屈的,现在海天城这里路也蛮宽的,在不影响大家的通行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让停呢?在住宅附近都没有划公共泊位。是不是区领导要更人性化点呢?虽然这个事情不应该来投诉,希望领导予以了解实际情况?  $ N; J, v" c5 L/ e, T4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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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大队回复:交通协管员在交通警察的组织指挥下,开展道路停车管理工作时,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现场,交通协管员将劝阻其及时驶离,机动车驾驶人及时驶离的,不再进行报告;如果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交通协管员通过粘贴“车辆不按规定停放提醒单”,向交通参与者宣传交通文明行为,同时将车辆不按规定停放的客观事实向交通警察报告。这些工作内容,均符合《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5条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第5条的规定,因此交通协管员从事此项工作,属于依法履职行为。8 P4 C; ~8 \& c  h3 b1 _
    其次,道路两侧的非机动车道,是供非机动车辆通行,机动车辆在非机动车道上占道停车,妨碍了其他车辆和行人的正常通行且驾驶员不在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4 J4 h' V7 U6 y$ r3 i/ }
    再次,我大队已经多次接到群众对沿江居住区道路违法停车的投诉,一再要求加强管理,同时经过实地了解,在沿江的各小区内有大量的停车位空置不用,在道路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辆完全可以加以利用,而不是再到道路上来设置停车位占用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资源。因此,我大队请在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请依法停车、文明停车,同时我大队会继续加强对违法停车的管理。
作者: 美味的泡泡糖    时间: 2011-9-2 23:13
我住伊萨卡...LZ属于“匹夫”类公民哇
作者: n888    时间: 2011-9-3 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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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eixiao860    时间: 2011-9-4 14:59
买的起车 不一定买的起车库
作者: ghreed    时间: 2011-9-7 15:45
我大队已经多次接到群众对沿江居住区道路违法停车的投诉
作者: 绿太阳    时间: 2011-9-13 17:32
买这么多车干嘛啊,又不能拿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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