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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浙江省人社厅近日通报职称改革的典型问题,必须逐条整改! [打印本页]

作者: 煎饼    时间: 2017-7-31 09:04
标题: 浙江省人社厅近日通报职称改革的典型问题,必须逐条整改!
  高校“一聘定终身”的现象仍然存在
  评职称仍以学历、资历、论文和政府奖项为主
  实行了30年的职称制度正迎来重大改革——按照中央精神,要重点改革“唯论文、唯资历、唯学历”论,让专业技术人才获得更科学的评价和肯定。 浙江省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并在4月底5月初,对全省在教育、卫生、工程等领域的职称制度改革进行了督察。
  发现了什么问题?省人社厅近日通报了结果。
  高校领域
  高校教师职称评聘与学校办学特色结合还不够紧密,没有从学科建设出发优化岗位设置,教师评价标准分类粗放,不少高校的聘期考核机制还不健全,还是存在职称“能上不能下”“一聘定终身”的现象。
  中小学领域
  各地中小学教师评价标准分学段细化不够,评价指标仍然以论文、科研为主,教学和班主任工作等一线业绩的比重过低,学校竞聘考核结果在评审中没有得到体现,学校的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足。
  卫生领域
  各地对基层医护人员的评价简单套用省里的指导标准,没有体现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和日常护理的基层特点。许多市对评聘结合政策认识不到位,政策“过渡期”没有用在制度入轨上,而是存在“赶末班车”的现象,对今后的评聘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工程领域
  工程系列主管部门对各高评委的巡查力度不够。“大一统”的工程专业设置没有转变,缺乏对新产业、新业态中工程技术人员的针对性评价。评价标准陈旧,千篇一律,仍以学历、资历、论文和政府奖项为主。评审仍由政府主导,社会化评审改革步伐缓慢,难以体现业内评价,难以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新闻、出版、文学创作等领域
  评价标准过于陈旧,重论文、重奖项的倾向没有得到转变,业绩标准有待完善。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浙江的职称制度改革正在向用人主体和行业组织“放权”,比如由学校、地方和行业协会自定标准、自主评聘、自主发证。但是,放权不等于放任,存在的问题要逐条整改,行业主管部门应实行一对一蹲点指导,督促整改落实。
  结合督察整改,接下来将研究出台《浙江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浙江省职称督察复审工作管理办法》,指导督促高校加快建立“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卫生和中小学要更侧重一线业绩考察,进一步下放评审权,在条件成熟的大型医院、学校试点自主评价;工程领域要由政府主导评审,逐步转为业内评价、政府监管;其他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评聘结合政策,做实岗位竞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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