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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等人说分手 [打印本页]

作者: Acrylics    时间: 2006-12-6 11:44
标题: 等人说分手
等一个人说分手 比等一个人说爱我 难啊
作者: 七色玲珑石    时间: 2006-12-6 11:45
哦,这样啊,被你等的人真可怜
作者: zjj050815    时间: 2006-12-6 11:59

作者: 纵横メ小马哥    时间: 2006-12-6 12:00

LZ,,,俺们分了吧。。。


作者: 七色玲珑石    时间: 2006-12-6 12:01
何必等别人说,你可以自己说,你这样的是在逼,还不如做的潇洒点
作者: 纵横メ小马哥    时间: 2006-12-6 12:02
LS的经验丰富。。。
作者: 沙罗双树    时间: 2006-12-6 12:02
自己直接说了么好类
作者: 睡睡鱼    时间: 2006-12-6 12:04
我是说不出口的...
作者: 纵横メ小马哥    时间: 2006-12-6 12:07
憋着好受的。。。
作者: 七色玲珑石    时间: 2006-12-6 12:12
QUOTE:
以下是引用睡睡鱼在2006-12-6 12:04:00的发言:
我是说不出口的...

你自己说不出口,那他若爱你,更说不出口,要他说出,那是逼他上绝路

还是你自己说比较好。。


作者: 夕阳天使    时间: 2006-12-6 12:14
QUOTE:
以下是引用七色玲珑石在2006-12-6 12:12:00的发言:

你自己说不出口,那他若爱你,更说不出口,要他说出,那是逼他上绝路

还是你自己说比较好。。

同意


作者: 丑b.裙    时间: 2006-12-6 12:2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戀戀红尘    时间: 2006-12-6 12:23
。   貌似没有第三个人。..
作者: 蓝云    时间: 2006-12-6 12:30

LZ不错滴


作者: 纵横メ小马哥    时间: 2006-12-6 12:32
LZ性格好,,,好欺负。。。
作者: Acrylics    时间: 2006-12-6 14:40
QUOTE:
以下是引用纵横メ小马哥在2006-12-6 12:32:00的发言:
LZ性格好,,,好欺负。。。

你知道我是谁??


作者: 鸭血粉丝汤    时间: 2006-12-6 14:41
作孽...只是想把分手的责任推给对方 何必呢
作者: 飘渺尘爱    时间: 2006-12-6 14:42

我做分手代理去


作者: 鸭血粉丝汤    时间: 2006-12-6 14:43

缥缈胸...我们合伙吧


作者: 飘渺尘爱    时间: 2006-12-6 14:45
QUOTE:
以下是引用鸭血粉丝汤在2006-12-6 14:43:00的发言:

缥缈胸...我们合伙吧

得到认同

看来是一份很有前途的职业

就这么说了


作者: 晓晓爱唱歌    时间: 2006-12-6 14:45
我 出去了
作者: 牵只蜗牛散步    时间: 2006-12-6 14:56
等着他离开我吧..
作者: 飘渺尘爱    时间: 2006-12-6 14:58

蜗牛这么好

他不会离开你的


作者: 牵只蜗牛散步    时间: 2006-12-6 15:00
QUOTE:
以下是引用飘渺尘爱在2006-12-6 14:58:00的发言:

蜗牛这么好

他不会离开你的

不属于我的。..

怎么会留在我身边啊......


作者: 飘渺尘爱    时间: 2006-12-6 15:09

不属于你的就不要等着他离开你

赶走他


作者: 牵只蜗牛散步    时间: 2006-12-6 15:11
分明就没在我身边古..
作者: valen1108    时间: 2006-12-6 18:37
干吗要等...
作者: luobinxp    时间: 2007-2-18 15:35

楼主,还记得我吗?找你很久了,你的联系方法偶找不到了,只能用借用这块宝地一用,如果你 看到话加我QQ:546045137


作者: 煎饼    时间: 2007-2-18 15:55
等你爱我
作者: 漫步过客    时间: 2007-2-18 19:55
哈哈还是你自己提出来好点的饿=============
作者: 南方    时间: 2007-2-18 20:57
杂么人跟我分手捏?
作者: B小调雨后    时间: 2007-2-18 21:16

当你已经不爱他的时候,不要让他失去爱更适合他的人的权利.

现在他对你付出,而你对他的感情却是搪塞,对他很不公平``````

分手不是结束,而是更好的开始``````


作者: 刘建明    时间: 2007-2-18 21:18
还是直接点好
作者: zjhycxy    时间: 2007-2-19 10:42
。。。。。。。。。。。。
作者: 昆仑雪    时间: 2007-2-19 13:35
分手不必说明~~~~~~~~~
作者: csjchen001    时间: 2007-2-19 16:27

接假装男友的工作,价格面议....不分手不收钱..


作者: 牵只蜗牛散步    时间: 2007-2-19 16:29

我不哀怨..


作者: shenjing121    时间: 2007-2-19 23:57
拖到结婚算了~~~
作者: fimqad    时间: 2007-2-20 13:48
这个就是要行动的  估计现在应该老早解决啦
作者: 虚弱少年    时间: 2007-2-21 11:19
QUOTE:
以下是引用fimqad在2007-2-20 13:48:00的发言:
这个就是要行动的  估计现在应该老早解决啦

LS的老大~~~~~~~~~你那个下沙某公司的加班恐怖小说,啥时候出续集呀?


作者: chunxiangjia    时间: 2007-2-21 13:56

要分就分,何必等


作者: Alpenliebe    时间: 2007-2-21 14:14
LZ的思想哦 。。。打PP哦  。。。
作者: 冬天的果冻    时间: 2007-2-21 22:52
主动出击....分了才能找另一个`~要么就表分..拖着郁闷死的
作者: 铭心人    时间: 2007-2-21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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