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某报不久前报道,去年7月毕业的大学生于晓丽在一家广告公司“实习”近一年,从没领过工资,但她却舍不得放弃这份有名无实的“工作”。她心存一线希望:“感觉干得不错,也许就要转正了。”在一年重于一年的就业压力下,为了能尽快找到“落脚之地”,近来不少地方出现了这样的大学生零工资就业现象。 先就业,不领取任何 报酬,等通过雇用方考验后再商谈工资,建立劳动关系,这种“零工资”就业可不可取?日前,在浙江大学的校园网上,这事成了热门话题,你来我往的议论中不乏理性思考。学生:反对声音最强烈 许串串:坚决反对。“零工资”就业让我们学生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学生是一个巨大的弱势群体,“零工资”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也关系到广大家庭的负担。 黄萍:大学生毕业后进入用人单位后就是劳动者,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使在试用期劳动关系双方也应该签订合同。另外“零工资”就业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大学生就业市场秩序,也容易被某些唯利是图、恶意用工企业所利用。 张许丰:这样的做法容易引发就业者之间以及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使得劳资双方走向更加不平等的地位。 黄宪日:对我个人来讲,“零工资”不可接受,太委屈自己了,感觉自己没有为公司免费工作的必要。 家长:把选择权给孩子 学生家长甲:对于“零工资”就业主要看孩子了。他经过考虑愿意的话,我们会尊重他的想法,现在找一个好工作确实比较难。但是要给定一个时间,比方说半年后如果还不能成为正式员工那就要放弃了。 学生家长乙:刚出校门的学生最需要锻炼,这种就业方式可以让学生在正式成为员工之前学到待人处世的经验,将学校的知识转化。但从经济上来说,家长最盼望的当然是孩子们毕业了就可以工作赚钱了,毕竟半年或一年时间的“零工资”还是会给家庭带来一些负担,尤其对农村家庭影响更大。 老师:端正心态最关键 张梦新:我坚决反对“零工资”就业。“零工资”就业是对大学生价值的否定,它所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协议合同的就业方式会产生一系列后遗症,比如医疗等一些应有的福利。零工资就业还可能使一些不法企业主把大学生当作免费劳动力驱使。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零工资”就业只会让学生寒心,让家长寒心,让社会寒心。 易容:用人单位本着多给大学生提供锻炼机会,也借此考察能力的心态对待零工资就业还算可取。但如果把大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无疑是对学生的巨大伤害。另一方面,如今的大学生都是普通劳动者,学生要放正心态。在企业中的实践可以积累工作经验,但是也要正确认识自身价值和原则,不要为了求在企业落脚而拿“零工资”作为卑躬屈膝的手段。 沈爱国:其实企业也有担心:大学生会不会在辛苦培养之后找到更好的职位而拍屁股走人?会不会利用这种方式带走公司的一些机密,造成公司损失?因此他们不会把学生放到重要岗位让其施展才华,往往就安排一个打杂岗位。这种风险的存在就是因为“零工资”就业关系仅仅是依靠个人信用来维系,而没有法律约束力和保障,这就导致了双方责任感的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