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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我生于一九八四,六月第一天。其时草木飞长,骄阳似火,生如夏花。<br/> 我姓周,单名一个厦。名字是我小姑姑取的,大概是取“安得广厦千万间”之意。我对自己的姓氏颇为满意,对名字却无可奈何。一方面厦与“傻”或“煞”有些音似,前者和我天资颖慧格格不入,后者与我静若处子的气质大相径庭;另一方面就是签名不太好设计,怎么写都感觉少了点王者之气,这让我相当沮丧,认为自己成不了什么大人物。<br/> <br/> (二)<br/>我对自己在幼儿园之前的经历很是模糊,只知道是住在衢州常山的乡下,怕鸡和鹅。<br/> 幼儿园时代的记忆大多停留在我在厕所旁遭人殴打及和同班的一男一女打香烟纸牌,我自幼寄居在我大姨家,脾气自然是极为老实,幼儿园的老师一向视我为女生。我妹妹从小和我一起长大,两人亲密有间,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打架:她打我,我打她。<br/> 我在幼儿园没什么成就,最大的成绩就是年终拿了朵中等大小的红花,纸扎的,除了颜色之外,其造型和做工和花圈上的纸花没什么不同。这让我怀疑扎纸花的老师可能是从花圈店转业当幼儿园老师的,当然也不排除她的家属是开花圈店,故有祖传的扎花手艺。<br/> 我从小自恋,常常一个人对着镜子照半天。实际上我是一个很文静的人,这一点我的父母、师长及狐朋狗友都可以作证。可我自己从不认为自己文静,因为我幼儿园时代就参与了聚众赌博——打香烟纸牌;小学时拿扫把和人火拼;初中时逃课去偷樱桃;如此种种,实在算不上是文雅之举。<br/> 我小学时,父母从乡下搬到了城里,从此我就摆脱了寄人篱下的生活。我很依赖我的母亲,每天都须她哄着才睡得着觉。当父母不在,留我一个人在家时,便嚎啕大哭,吵得左邻右舍都睡不着觉,于是他们奔走相告,直至把我的父母找到为止。因此我在自己家附近不甚受欢迎,甚至还不如常常流着鼻涕到处讨糖吃的大牛。<br/> 我从小就有很多狐朋狗友,远的如大牛、我姐夫的妹妹的外甥的邻居的断了关系的弟弟的儿子XXX(名字不记得,可以确定的是他的名字总只有三个字,且是个中国男性)、稍近的如毛毛、大丁、冬瓜、芋艿等人,档次普遍不高,但比较讲义气。<br/> 我读小学一年级开始做官,不过是副职——副班长,副班长管小组长,手下有几个人听我发号施令,感觉颇有几分得意。到了初中,还是做副班长,专管卫生,领地是男厕所,于是每天带领一干人在厕所内洗刷刷不遗余力,回家后向父母描述厕所中污物如何之脏,结果挨了好几顿打。<br/> 高中时,多年媳妇熬成婆,终于转正做了团支书,可当了三个礼拜就被弹劾,那时克林顿由于“拉链门”事件遭弹劾,世界各地群起效仿,造反之风盛行,我也是其中受害者之一。从那以后,我便与官无缘。<br/> 〈三〉<br/> 我和体育有着不解之缘。<br/> 小学体弱多病,但常常被煽动去参加运动会,而且是400m,800m那种,结果从未获奖不说,而且常常跑得口吐白沫,惨不忍睹。<br/> 到了初中,开始踢踢足球,由于那时候古惑仔正风行,于是常常弄得很酷,搞很多摩丝做发型,好好的一头直发被搞成卷发。那时我常穿皮鞋,踢球又伤脚又费鞋,一个月要穿破两至三双鞋,后来赤足踢球,结果一个月要去骨科看四五次伤。<br/> 高中时我的体质有了突飞猛进,高一踢足球,守门,极有天赋,不过偶尔脱手,或被吊死进球,也是家常便饭,和我竞争主力门将位置的是同一年级的占飞杰,外号“白菜”,我记得那时他有个女朋友外号叫“咸菜”,白菜技术比我差,不过马屁比我拍得好,所以出场机会比我多。我们学校足球比赛很少,最大的比赛就是校文化艺术节的足球明星赛,参加明星赛的人员名单会被贴在校门口,现在想想就像通缉犯,不过这的确是男生中最有面子的事。我从来没有上过名单,因为替补上不了名单,唯一一次出场的机会是在比赛快结束时,踢了十分钟左右,所幸未被进球。<br/> 高二时我开始进军篮坛, 用大丁的话来讲,我打篮球就是“常一中的篮坛升起一颗新星”,因为我比较喜欢投三分,所以比赛都看得到我狂投三分,我另外一个特点就是喜欢打怪球,打球想象力十分丰富,特别是抛手上篮被称为“天外飞仙”那时我才120斤,168cm能摸到篮圈,弹跳力很不错,我们班三个大个子,一个是大丁,身体素质一流,另一个叫“蛤蟆”,球打得很花,结果常被断球,还有一个身高1.88米,可惜体重和我相差无几,难堪重任。<br/> 我高二那年还有一次非常伟大的经历,参加校运动会。上午夺得1500m第三名,下午那到3000m第三名,一时名声大噪。<br/> <br/> 〈四〉文学<br/> 我二十一年的人生经历贯穿着一个主题,就是读书,但我并不爱读书,甚至有些厌恶它,除了读书我最常接触的就是文学。<br/> 我和文学的关系就像我对我女朋友:我爱她,但控制不了她。<br/> 五岁时,我已经开始看《上下五千年》,我对中国古代历史了解比较多,由于看书十分痴迷,常忘记了吃饭,因为这个被老妈打骂也算家常便饭。正如我以前写过的,一个人看书看得多了,就难免手痒要写点 属于自己的文字,我也不能免俗,而且写作心愈演愈烈,后来成了我每一个阶段的必做之事。<br/> 我第一次尝试写的东西是《未来世界》,主人公自然是我,内容不太清楚,那是我九岁时写的,记得做了好多个袋子,从第一集到 第二十三集,一集三百多个字,写我从一名飞行员到大总统的经历,可以说是我的个人英雄主义作品,之中没有什么爱情、友情,情节比较简单,可能是受当时动画片《星际战对》的影响。<br/> 我的第二部作品是《环球游记》,同样是部英雄传记,唯一不同的是多些友情的成份,根据这篇小说,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英雄周围的人往往下场比较惨,要不是消失掉-远走他乡,或被干掉了,就是被搞得半身不遂,下半生生活不能自理。这部小说放在外婆家,后被洪水冲走,想来十分可惜。<br/> 第三部小说是武打小说,因为当时看电视连续剧比较集中在打打杀杀的片子上,武侠小说的吸引力其实集中在情节上,比如金庸的 小说涉及打斗的极少,而他的故事背景与现实结合很深,因此,看他的小说能引起许多联想,而且武侠小说涉及的知识面极广,没有一定的生活经验是写不好的,可惜当时我完全不了解这一点,写的小说内 容比较空洞,双方往往一见面就打起来,而且都是群欧,我很奇怪我的武打小说很是走俏,全班抱着看,这也让我大大坚定了写小说的决 心。<br/> 写小说比较能让人静心,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坐在 前,披着湿湿的头发在写东西 ,感觉相当好,我写东西时面前喜欢放一大杯水,边喝边写,一个晚上半个小时时间都在厕所里忙活。<br/> 初中时开始写一些散文,高中为广播站提供稿子,写了不少杂文大多是愤怒的感慨,小说反而写得少了,高三因为要高考,写东西的时间都给了文综和数学,常在半夜抱着数学书思考东京到北京的时差问题。<br/> 大学后又开始写小说,大多是感情方面的,第一部是《怀念狼》,第二部是《坐着睡觉》,第三部是《阳光的影子》,现在的这部《不识 君》也许是我大学的最后作品,写作这条路,我会继续走下去的。<br/> 看书真的能让人变得聪明,我看过的书不多,就百来本而已,可自以为比同龄人要聪明点,假如没有看这百来本书的话,智商大概只有爱因斯坦的水平了。<br/> 有人说我的小说只适合在茶余饭后消遣看看的,这让我很是失望,我自认为我写得最好的是杂文,之后是小说,最次的是散文。<br/> 关于文学,我想说的很多,但一下子也不能倾吐心中之言,在此推荐几本杂志:《十月》,《台湾文学选刊》,《科幻世界》,推荐几本书:<br/> 《围城》、《三国演义》、《圣经》,如果读了这几本书,您将会有所收获。<br/> <br/> (五)朋友<br/> 我从来都觉得自己比较适合和一块冰或一块木头生活在一起,因为我是个很怪的人,做我的朋友都很不容易。<br/> 有些人并不一定是我很好的朋友,但在我生命中出现过,就像彗 星划过,我的生命。<br/> 没有永远的友谊,但有永远的回忆。<br/> 徐哲是我第一个至交好友,我知道他也是这么认为的,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太长了。从幼儿园到初中,足足十年,从无话不说到无话可说,我和他可以算得上狼狈为奸。其实我一直都没有了解过他,他 是个把自己藏得很深的人,表面上他是个十足的花花公子,但私底下 他总是一个人。以前他很依赖我,我们虽然隔着很远,但一直有书信 来往。他有一个成功的母亲,他的幸福生活就源于他优秀的母亲,但他如负重担的压力也源于他的母亲。<br/> 毛剑飞则是另一种人,他可以为朋友两肋插刀,也可以为女人插 朋友两刀,至性情的人往往交不到什么好朋友。但他有我,我们是小学的死党,之后的兄弟。毛剑飞可以说有点儿傻,常常会冲动作出一些我都无法理解的事,他也因此吃了不少亏,但好像从来没后悔过,我们在一起踢足球时,他常会盘球过人,过着过着,自己都找不到球了。他的身体不算强壮,但每次打架,或者说是找打,总有他的份,也许他只记住了武侠小说里千万句经典中的一句:忍无可忍,无须再<br/> 忍;而且还只是后半句。毛剑飞是我比较重要的朋友,而且是不会忘 记的那种,因为我们常在一起,谈未来,谈足球,谈女人。<br/> 洋壳是个比较怪异的人,而且位居我的师傅,他教我踢足球,唱歌。我们共同点就在于都是比较出色的守门员,而且都爱唱动力火车的歌,我觉得自己比较像颜志琳,因为他比较帅,而师傅洋壳比较像尤秋兴。洋壳的怪异在于他对所有事物的看法,而且永远有一颗孩童的心,这点从我做了他两年同桌可以体会得到,大到美国攻打阿富汗,小到菜场每日肉价,他都有兴趣,都会去侃。我和洋壳常在夜自修后骑单车在所谓的忠孝东路逛,顺便唱着一些让人想吐的歌,洋壳是个好色且爱吹牛的人,虽然我认识的人大都爱吹牛,但他的吹牛技术还是首屈一指的。<br/> 相对洋壳而言,超要成熟沉稳得多,我和他带着亲戚,所以关系多了一层。超体重在一百六到一百八之间,所以打球往往比较占优势,防守他绝对是一个恶梦。超的感情问题一向是我们在超面前的禁区而同时是我们在超背后的热门话题,每逢同学见面,谈及旧事,总会提到“超还没有女朋友吗?”超是一个让人尤安全感的人,无论做朋友还是队友都属一流。<br/> 大J和超属于一路人,和我亦有同桌之缘。大丁身高达1.83米,为人沉着带少量狡猾,打球总是奋不顾身,大丁的恋爱作风就像蒙牛酸酸乳的广告词:想追就追。但似乎从未成功过,我最忘不了的就是在冬天里,大丁追小P的情景,他的手段就是吃麻辣串,吃了半个月后,小P依然没什么动静,大丁的冬季攻势遂暂告一段落。<br/> 晖是我在高三时认识的。其实他作为一个重读人士,保持着一贯的低调,而命运偏偏让我认识了他,于是两个臭味相投的人,再加一个大J,三个人俨然成了一个中央军事指挥组。晖颇有才华,而且眉宇间透着一股忧郁,应该能吸引一些女孩子,奇怪的是他忌讳说以前的感情问题,晖在我和大丁中是个迷,既沉默又善辞。<br/> 我的朋友很多,我想这是上帝给我的一个大恩赐,但愿永远不会失去他们。<br/> 文章写到这里似乎让人觉得索然无味,但自传不同于小说,缺乏故事性,吸引不了什么人气,在一个人的一生中,除了朋友和理想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内容-爱情,所以我把最后一个章节留给她。</p><p> (六)爱情<br/> 人生就是为了找寻爱的过程,在现实生活中,你会遇到这种情况:你最爱的往往没有选择你;最爱你的,往往不是你最爱的;而最长久的,偏偏不是你最爱也不是最爱你的,只是在最适合的时间出现的那个人。<br/> smile就是在最适合出现的那个人,幸运的是,她最爱的人是我,我最爱的人也是她。smile的故事我在《阳光的影子》里已经讲过,但我们即将分开很长一段时间。我不能保证我们两个人一定不会改变,但至少,我想自己不会变心。<br/> 我想起送她戒指那天我对她说的话:“我希望你比我幸福。”爱情没得选择,如果能重来一次,我还会选择smile,毫不迟疑。<br/> 如果有来世,让我们做一对快乐的小老鼠,开心地拥抱,暖暖地待着不分开。<br/> <br/> (七)结尾<br/> 大学三年即将结束,我想我会继续写小说,继续开心,纯朴地活着。三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留下一些痕迹,让我明白这三年并不是一场梦,毕业后,我将投身公安事业,工作更比学习艰苦,许多旧日朋友如风吹柳絮,渐行渐远,但正如晖在离别时给我的那句里留言,让我明白分别正是另一个起点:<br/> 莫愁前路无知己,<br/> 天下何人不识君?<br/> <br/> (正文完)</p><p>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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