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公布“黑名单” 银行有风险
名律师邱宝昌曾经就银行联网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接受过媒体采访,并对该制度提出质疑。
邱律师认为公布“黑名单”,银行还要承担风险,一旦出现错误,银行本身也面临诉讼。
解决合同纠纷最好通过法律途径,“即使找不到人,法院可以公告送达,缺席审判。
通过法院的执行更合乎法律程序。”
●支持方网友
网友有思想的打字机:做得好,希望每月都能看到更新一次。
网友已然冰冻:支持银行这么做,没有诚信如何立足于世?
网友断烟续夜:支持工行,其他银行也可以效仿。欠债还钱嘛,没有诚信的人确实应该上黑名单!
网友飞彩凝辉:首先需要承认恶意不还款是丧失诚信,不仅在道德上,而且要在经济上接受惩罚。
网友:这是一个诚信问题,更是一个道德问题。刚出校门就这样,还约束怎行!
●反对方网友
网友:可以曝光,但是这样详细的公布信息,是不是对还款学生有一定潜在的危险呢?
网友:这样做是不是合法?
网友wjmxr:工行就是恶,他们奢侈到拿了,却不放过这些,还要‘广而告之’工行利息半年请一次,其他都是3个月,没办法,发发牢骚而已。
网友飘雪GG:本来就是搞的形式,这些人吃家里的喝家里的,花的还是家里的,你让他用什么还?还是想想为什么要贷款给他们吧,作秀的结果!
网友gfmc2005:非法公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