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154|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网络买卖虚拟货币收入将征税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370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10-30 12:43: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批复各地方税务局,个人通过网络买卖虚拟货币取得的收入将征收个人所得税。

      批复指出,个人通过网络收购玩家的虚拟货币,加价后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虚拟货币的财产原值为其收购网络虚拟货币所支付的价款和相关税费。对于个人不能提供有关财产原值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财产原值。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8-10-30 14:09:17 | 只看该作者

    。。

    如果各机关部门办事效率和收税这么积极就好了8 P# F4 _$ p/ V

    0 z! O) K8 D. z) c$ i3 tPS :和谐前留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8-10-30 20:37:05 | 只看该作者

    诚信通帐号共用QQ964194318

    大家好,我现有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供应商、国内诚信通会员帐号及慧聪买卖通会员帐号,可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查询最新求购信息及买家资料,详情咨询QQ: 964194318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