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597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杭州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2021年)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前天 08:38
  • 签到天数: 2382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1-27 09:10: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决抑制投机炒房,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

    落户本市未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将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二、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

    本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三、进一步加强税收调节

    本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四、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

    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五、完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转让本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5日

    % {7 Z* C+ V8 O) |

    4 P7 I0 y4 h' Y3 V. |5 E

    & x4 Z) \& ?8 Y" k% G0 f

    ( U  O! Y; k8 T8 J" q


    * A1 ?' A5 C5 ~: l  L" J7 j8 {/ b/ O
    4 U$ ^& m1 k( S+ j6 X% l
    - u, d' E9 w) a/ ^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