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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利用淘宝网交易逃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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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20 21:2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7-7-15 00:10: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当全国首例网上交易逃税案判决后,网上交易纳税问题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依法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也是商家诚信经营之本。网上交易与传统交易只是交易形式上的不同,实质都是发生了交易行为,是应该纳税的。但是,网上交易作为一个新兴的交易领域,整个过程在监管上都存在相对的真空,想要规范还需要一定的过程。
      网店纳税时代不会因为有了先例而近了。这与ZF相关部门,电子商务运营平台和每一位与此相关的人员都息息相关,只有所有人都积极维护并向正规的方向推进,只有规范了电子商务市场,逐步完善了税收体制,真正唤起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才能真正迎来网店纳税时代。
      重要提示:通过淘宝网交易婴儿用品,却不出具发票也不记账,张某借公司名义在淘宝网上卖出近290万元含税商品,张某的偷税行为被发现后,检察机关以偷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进进展:近日,普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这是全国首例起诉个人及公司利用互联网交易、偷逃税款的案件。被告人被普陀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万元。并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0万元。>>>查看详情

      依法: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为偷逃国家税款,采用不开具发票、不记账的方式,隐匿经营收入,不进行纳税申报,偷税数额达11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偷税罪,依法应予处罚。

      酌情:考虑到张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故作了以上判决,并判处被告单位罚金10万元。

      人员:张某
      背景:
    一家市场策划公司的经理
      进行网上交易初衷:她发现网上交易不仅便宜,更重要的是可不提供发票、不缴税。
      网上经营发展状况:张某起初以公司的名义在淘宝网注册了一个虚拟店铺,主要经营婴儿用品。生意做大后,本人开了一个网页专卖婴儿用品,设立了私人的银行账户来进行交易。
      逃税事实:去年6月到12月,张某的交易额达到500多万元,其中含税金额近290万元,应缴纳11万余元税款。然而,张某税款分文未交。
      发现事实的缘由:巧合的是,公安机关查办的另一起案件中,张某及公司的逃税行为被牵扯出来,检察机关随后以涉嫌偷税罪提起公诉。
      犯罪当事人张某:自己不承担主要责任
      张某辩称,虽然买卖合同多以自己的名义签署,但她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大部分买家和卖家都认为是在与公司订合同,她不应承担主要责任。
      此案公诉人薛明坚检察官:网上开店涉嫌偷逃税
    “我国还没有专门管理网上交易的纳税方法,对网上交易尤其是个人网上交易,在纳税上存在着管理真空。”薛明坚说,网上交易,如果注册的是公司名称和账号,税务部门能查到税源;如注册的是个人账号,除非是有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可以查找税源。如果没有登记过,基本上没有办法审核。
      此案检察官:网上交易需要缴纳税费
      根据我国的税法,不管通过何种形式,只要发生交易行为就得缴税。网上交易需要缴纳税费,网站也有监督的义务。
      淘宝网相关负责人:纳税主要*自觉
      网站只能呼吁网络店铺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没权力审查纳税行为。网络平台上注册的店家多是个体账户,网站只能监管出售的商品是否合法,商家纳税主要*自身的觉悟。
      支持派:淘宝上卖东西也要纳税的
      网友精灵:这个店主是利用公司的名义进货和卖东西的,当然要缴税。在淘宝上卖东西也要纳税的,这个案例有历史性意义啊。
      网友侠客:纳税光荣,这个人太没有法律意识了!
      质疑派:法院的判决由和而来?
      网友精灵王:让人感到奇怪的是,在网上没有搜索到国家关于网上交易征税的法规,只找到了一个商务部5月24日发布的《网上交易指导意见》,而商务部自己都承认那只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并不具备法律约束效力,那么法院的判决由和而来? >>>查看网友意见
      “应该免税”派:
      赵文斌:时机不成熟
      电子商务刚刚起步,在这种情况下,除了极少部分的大交易网站外,交易的数额难以掌握。要解决网商征税问题,必须依*规范成熟的电子商务。
      陈菁:先把市场规范起来再说
      ZF在收取税款的同时应该多考虑的是,应该付诸怎样的行动才能尽到自己的职责,ZF既然要收税,那就要管理,先把市场规范起来才能谈得上去收税。
      “不应该免税”派:
      刘伶:构成不公平竞争
      纳税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能因为是通过网络交易就可以逃掉。而且网上交易不缴税,对于现实中的商铺来说也是不公平的。网上交易本来就不用交纳房租,再加上不用纳税,就意味着成本大大降低,长此以往,实在的商铺便无法与之竞争了。
      周海滨:顾客间接当了帮凶
      解决税收的途径其实有很多种,比如购买电子商务网站商品,应该索要发票,反之顾客间接当了帮凶。  >>>>查看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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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7-7-15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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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5-19 17:0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3
    发表于 2007-7-15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貌似以后得留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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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5-9-28 12:43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4
    发表于 2007-7-15 00:12:00 | 只看该作者
    额  同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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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24-4-20 21:25
  • 签到天数: 7 天

    [LV.3]偶尔看看II

    5
     楼主| 发表于 2007-7-15 00:13:00 | 只看该作者

    去年6月到12月,张某的交易额达到500多万元,其中含税金额近290万元,应缴纳11万余元税款

     

    这个 卖家 是相当成功的

     

    可惜 又载在了 中国 税务 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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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7-7-15 00:14:00 | 只看该作者
    卖家噶牛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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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7-5-19 17:01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7
    发表于 2007-7-15 00:16:00 | 只看该作者


    看着这个.....感觉很奇怪....一种为她人做嫁衣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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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7-7-15 02:06:00 | 只看该作者

    税收体制的一个漏洞,网店纳税总要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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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7-7-15 02:09:00 | 只看该作者
    凝望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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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7-7-15 02:11: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JJ殿下在2007-7-15 2:09:00的发言:
    凝望胸..

    = =还8睡啊...

    最近都晚上才上网,论坛进来也就小浏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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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7-7-15 02:11:0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以下是引用凝望在2007-7-15 2:11:00的发言:

    = =还8睡啊...

    最近都晚上才上网,论坛进来也就小浏览下...

    我每天天亮睡觉的...

    好久么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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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7-7-15 08:29:00 | 只看该作者
    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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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7-7-15 09:33:00 | 只看该作者

    期待LZ发的第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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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7-7-15 09:35:00 | 只看该作者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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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7-7-15 09:36:00 | 只看该作者
    宝贝你做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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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7-7-15 09:37:00 | 只看该作者
    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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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7
    发表于 2007-7-15 10:32:00 | 只看该作者
    暂时还不太习惯网上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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