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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女人,千万不要选择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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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8: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div>&nbsp;女孩千万不要选择跟男人同居!本来有句话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无非是因为婚姻中,大大小小的琐事,油盐酱醋,家庭关系的介入,让原来纯净的感情沾染了很多世俗的纷扰。渐渐感觉没有了最初爱情的味觉。导致觉得婚姻如同嚼蜡。<br/><br/>但我们知道婚姻是具有法律的保护的,当两个人发现不合适了,离婚时,女人多少会得到自己的青春赔偿,财产补偿!<br/><br/>那同居呢,当女人望穿秋水的时候,等待男人归来的时候,当男人选择离开的时候,分手了。女人有保障吗?同居无非是婚姻的另一个形式,缺少的是一张纸,可就是这张纸,让女人不能挺直腰板叫嚣那个背叛爱情的男人。中国传统的文化教养,让一般女人只能打落牙花,让血泪一起往肚子里吞。同居的女人就像是在走钢丝,在受了委屈后,不能对外人说,说出来,无非是得到他人内心里的一句话:“咎由自取。”父母再也不能维护你,因为同居是不能见到光的!直接而言:同居分手,就是一次省去财产分割这个环节的一次“离婚”。<br/><br/>恋爱开始的时候,彼此会觉得同居很新鲜,因为是第一次跟一个异性在一起生活,多么的新鲜,甚至非常有幸福感,特别是女人,女人是一种感性的动物,很容易让生活的点滴感染,被细节自我感动,男人的偶然一次掌勺,两个人第一次一起去买菜,两个人一起装饰屋子……这些足以让女人感动许久……如果这个男人要是女人同居的第一个人,那女人尤其得记上一辈子了,。<br/><br/>如果我有一个女儿,我是死也不会让她选择同居的,就算是他们真心相爱,迟早要走进婚姻的殿堂,也不可去尝试,世事无定论,订婚了,还有退婚的呢!无可置否,婚前同居,最后分手,对女孩子的伤害实在太大了……男人们:假若你还有一点良知,就要知道不要选择去伤害这个_你曾经哪怕就动过一点心的女孩。不要让恋爱中的女孩中了爱情的毒,因为年少无知,义无反顾地跟你一起,男人和女人的构造不一样,在两性关系中,付出的永远是女人的多,这个是不可置否的,也许有男人说,在恋爱的过程中他们也是付出真情,也是有过伤害,但是同居意味着,如果不幸怀孕,你害怕,但你坚定的带她去做人流,这是爱吗?你爱她吗?任何人对爱情都是有洁癖的,选择同居前,先问问自己,是不是打算做这个女人的最后一个男人!<br/><br/>要知道,找个女人同居对日后还没有婚姻的打算或预算的男人,是最划算不过的事了。在同居的日子里,他们像夫妻一样亲密无间,女人替他承担了妻子该做的一切,却并没有像妻子那样共享他的钱包,或许还要跟他一起来分摊房租、水电、生活费。&nbsp;<br/><br/>你们的生活也许很甜蜜,但你们的未来在哪里?没人晓得。<br/><br/>选择轻易就跟女人同居的男人通常都不大会给女人什么承诺,或者即使承诺了也是那种“只要时机成熟了,我们就结婚的”骨灰级梦话。一切在分手后,都是镜中花,水中月。<br/><br/>你们都可以享受的同居唯一的好处。就是你们都可以走马灯似的更换男友、女友,因为这是你们的权利。可是,到底有多少女孩会心甘情愿地让出自己苦心经营了好几年的“窝儿”,让另一个女孩再继续“经营”下去呢……<br/><br/>如果你不是特别的潇洒和无所谓的性格,权奉你不要玩另类,搞极端,女人一定不要轻易选择与男人同居。当你用青春消费时尚的时候,哭的日子在后面。为什么如此多的媒介和时尚周刊鼓励女人去放肆,也许我不能断言写这些的都是男人,但是起码证明那现在不负责任的男人太多!<br/><br/>男人在开始喜欢上一个女孩的时候,是什么都愿意做的,精心设计一些感动的片断,然而女孩很快把自己联想成爱情里的公主。<br/>开始交往时,他会不无论多晚,只要你需要,去买药给你送到家里;但是后来(我所说的后来,是指相处一段时间,这个时间分个人感情时间持续的长短判断),后来,这个男人就会以我最近工作很忙很忙,忙到没有时间开车去给你买药,更没有时间送来给你,更别说喂你吃药了……<br/><br/>开始的时候,他会口口声声说:你是我一辈子最重要的女人,以后我是要跟你过一辈子的,我们筑建的小家才是我真正的家。<br/>开始的时候,他会尽拣你想吃的餐厅,带你去品尝他的爱情;后来,他会说,我们就在家吃吧,你要实在不愿意做,叫餐好了,我懒得出门;<br/><br/>开始的时候,你们可以天天煲电话粥,夜夜聊到深夜,还舍不得挂;后来,你会等他的电话等到心都死了,忍不住打过去,他已经睡着,借口:要不就是工作太累的结果,要不是是应酬太多,醉酒被送回家,自然早已经忘记电话的承诺;<br/><br/>开始的时候,他会小心翼翼地听你说的每一句话,并引为关键,事事以你为准;后来你哭得梨花若水,他也冷冷对你说:你怎么就那么多的怨言呢?<br/><br/>开始的时候,一个短信过去,对方的留言都那么让人感动流泪,激动地发誓一定要死心塌地地爱这个男人;后来短信回复不是:好,哦,行,就是直接连一个回复也懒得动动手指。<br/><br/>开始的时候,他怎么看你,怎么觉得你漂亮,迷人,赞美之言,溢于言表。仿佛全世界都是你最美;后来,他只会幽幽地跟你说,老婆你又胖了!(插个小言:女人的体重是跟爱情的深浅成反比的,切记,让自己的体重轻一些,更轻一些……此言论不包括枯瘦如柴的女人,个人建议:女人还是小丰满点好!)<br/><br/>不过这世界上也不存在绝对的事情,也许你会很幸运,最终,嫁给了这个你想嫁的男人。只是,同居的生活让你们的新鲜感消失殆尽,新婚燕尔对你们来说只是摆了几桌酒席,收了点礼金而已。&nbsp;<br/><br/>在中国这依然是一个男权的社会,就算中国女人的地位被追捧的再高,终究还是要嫁人,要有一个伴你一生的男人,他是你此生的依靠,他宠你、爱你、心疼你,可他却要为年轻时的冲动,承受一辈子的阴影。他总是觉得你在拿他与你的第一个男人比较。干的好不如嫁的好,嫁人是女人一辈子最重要的事情。在女人最有价值的时候,一个女人最美丽的时候,没有贬值的时候,把自己风光嫁掉,是一辈子最完美的结局。那些三十好几事业女人,就算自己买楼买车,就真的不会在夜深人静时寂寞难过,吗?拥有一个稳定的家庭,经营自己的婚姻,照顾一个从另一个母亲那过来的儿子,生一个漂亮的孩子,这才是女人幸福的归宿,你可以拥有自己的梦想,可以拥有自己的事业,但是前提是建立在你拥有一个和谐的家庭的基础上。</div><div>&nbsp; 所以说,<font face="宋体">女人,千万别选择同居!</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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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18:25:00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就不怎么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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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2 18:27:00 | 只看该作者
被你发现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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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07-4-22 18:30:00 | 只看该作者
特别是自己还赚不了钱的时候花父母的钱去同居更是对不起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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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4-22 18:53:00 | 只看该作者
<p>好孩子~~呵呵</p><p>我看到觉得老有道理的,就转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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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2 20:25:00 | 只看该作者
<p>一直是这样的观点</p><p>真正的爱情没有对错&nbsp; 可是性爱造成的伤害却是存在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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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7-4-22 23:07:00 | 只看该作者
<p>呵呵楼主说得是一场不成熟得恋爱,这个往往存在我们大学生里,所以我一般建议女孩们能选择比较成熟得人来做对象,不过我相信对于恋爱双方都想去维护的一场恋情,时间的考验又有什么好怕的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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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7-4-23 10:40:00 | 只看该作者
结婚前还是不要同居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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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7-4-23 22:54: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婷婷</i>在2007-4-23 10:40:00的发言:</b><br/>结婚前还是不要同居的好</div><p></p><p>那是那是&nbsp;&nbsp;&nbsp;&nbsp; 强烈支持婷&nbsp;&nbsp; (前提是我还没有可以拉过来同居的对象)</p><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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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4-23 23:44: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msgheader">QUOTE:</div><div class="msgborder"><b>以下是引用<i>婷婷</i>在2007-4-23 10:40:00的发言:</b><br/>结婚前还是不要同居的好</div><p></p><p>那是那是&nbsp;&nbsp;&nbsp;&nbsp; 强烈支持婷&nbsp;&nbsp; (前提是我还没有可以拉过来同居的对象)</p><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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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5-18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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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11
    发表于 2007-4-25 15:19:00 | 只看该作者
    <p>如果没有经历不成熟</p><p>哪里还叫青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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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7-4-26 09:30:00 | 只看该作者
    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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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7-5-1 22:39:00 | 只看该作者
    主题不错,也许可以做为社会学的一个讨论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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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7-5-1 22:44: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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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7-5-8 09:59: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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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7-8-12 15:40:0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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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发表于 2007-8-15 21:42:00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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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发表于 2012-5-22 10:32:21 | 只看该作者
    不同居现在过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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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发表于 2012-5-22 13:31:20 | 只看该作者
    因人而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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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发表于 2012-5-22 13:31:42 | 只看该作者
    因人而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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