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从源头上遏制“黄牛”买分卖分行为,杭州交警坚持一手抓打击、一手抓预防,秉持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2021年3月1日起,将在全市推出升级版轻微交通违法“优驾容错”措施,倡导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营造文明出行、守法出行的良好风气。具体分为两类: 第一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3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一是违反错峰出行(高架道路除外)、景区单双号出行规定通行的;二是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三是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四是不按规定掉头的;五是遇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未依次交替通行或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第二类: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在杭州市范围内连续6个月以上不发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的,如其有以下5项违法行为之一的,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短信进行警告教育,不罚款不记分:一是行驶超速10%未达到20%的;二是未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三是通过路口遇红灯停车越线的;四是变更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五是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在接受警告教育后,时间将重新开始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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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驾容错”并非任何错都能“容”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适用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车辆,而是限于偶发性的对交通安全没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此外,对比2019年4月5日发布的首批优驾容错措施,保留了第一类中的前两项,升级了其他8项内容,还对原有“在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绕城高速及机场公路以外道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予以警告,不进行罚款和记分”的内容进行了调整。杭州交警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开车系好安全带已经成为绝大多数驾驶人的自觉行为,因此,本次升级进行了调整。 据统计,2020年,通过“优驾容错”措施,杭州已有193万人次接受了警告提醒,被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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