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2001|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国家教育考试法》起草完毕 作弊将被视为犯罪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5-9-4 17:3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国家教育考试法》起草完毕 作弊将被视为犯罪 - o  Q7 B* `! Z

- K6 v. t$ m' D  z$ J# I/ K# q4 I2 `, P! Y( g+ v+ `

! B( A$ r2 f0 B$ E5 _9 B0 ]2005年09月04日  15:04:36    杭州网 8 B& b6 L; F2 E) p

% W1 q& d6 N1 h- y
& D) `8 p& I6 k* E" b填补我国一项法律空白的重要法律《国家教育考试法》已由重庆市专家起草完毕,目前已进入征集意见和立法讨论阶段。据悉,这是我国建国几十年来第一部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的法律。专家称,这部法律正式颁布后,一些考试过程中的违纪作弊、徇私舞弊行为将被视为违法甚至犯罪。 & f" C, Q$ E% k! m9 W" B
处理考试作弊“无法可依”
4 o& Z) f9 P  U  ~" x我国每年参加各种考试的人 ' b: X6 o  ^- w/ C# J
达到3000万,为世界之最。按种类分,有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司法考试、英语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各种职业技能认证考试等,种类繁多。然而数十年以来,却没有一部真正的考试法律法规来规范考试行为。
7 G& [: M9 \1 v* Y( M" M4 Q" A所以,目前对考试作弊和违纪行为的处理“无法可依”。据悉,重庆市去年发生两起群体作弊事件,因为“无法可依”,最后认定他们的行为连“治安处罚”都够不上,只好给予“取消成绩和考试资格”的行政处罚。因此,出台考试法显得非常紧迫。同时,考试法也是我国即将在未来5年内起草的4部教育重点法律之一。
' L0 \( }: c5 ^/ h重庆专家起草《考试法》 - s, w$ j0 g! r4 Q' Q
经过两年的酝酿,教育部将立法起草的重担交给重庆。该市于2004年9月成立课题小组,开展起草工作。小组的17名成员主要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和市招办的相关专家。
9 c: Z6 y2 g; i! S4 p目前,该法案已经进入立法调研的程序。建议文稿已经发放到全国各个机关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及研究机构,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但专家表示,由于立法程序非常严谨复杂,正式出台可能还有近两三年的时间。
) v" ^4 H  M  P3 W4 s考试作弊将是违法行为 5 a  R- q4 S4 E+ M, Q% L2 I
据悉,考试法出台后,将重点体现保障考试者的合法权益,重点打击考试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特别是国家机构工作人员的徇私舞弊行为。立法后,考试中作弊将是违法行为。而一些团体性的恶性舞弊事件将被严厉追究法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G2 k/ S, H' ~/ _$ u) y新增申辩补偿等新条款 2 X9 W2 i- C5 E4 E2 d, _5 H: ?6 U: D% w
记者了解到,考试法还对目前的一些规章制度作了改进、完善,使其法制化。如以前考试一开始,试卷的绝密等级即解除,此时泄露试卷不能被认定为泄露国家秘密,而考试法出台后,将把解密时间延长至考试结束,即考试期间泄露试题的仍可被追究泄露国家秘密罪。此外,考试法还新增了考生申辩、申诉、复议申请、申请经济补偿等新的条款,以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 h+ V/ e% O; y6 ^2 j. L考生合法权益将得到保障
0 G' u4 x5 u# K0 _《考试法》将大大提升考试的规范化程度,提高国家考试的权威和尊严,将结束用行政命令或教育部规章、文件的方式来规范惩处考试作弊行为的局面,使考试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 H5 ~) m4 U8 Y) f考试是国家选拔人才、认定资格、鉴定能力的重要方式,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目前的国家考试往往分散于许多社会领域,分属不同部门主管,如司法考试由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公务员考试由人事部门组织,高考等则由教育部门举办。由于没有一部统一规范考试事务的法律,致使各部门在组织考试时,考试条件随意制定,考试程序不够规范,组织漏洞频出,对考试作弊的处罚更是五花八门,各行其是,直接影响了国家考试的声誉,不利于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一部《考试法》来规范和调整各种国家考试,对于规范国家权力行使,公平公正组织考试,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国家考试的信誉,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5-9-4 19:14:00 | 只看该作者
天经地义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5-9-4 18:48: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05-9-4 18:35:00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艺术类的老是被人看不起啊…………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5-1-26 09:35
  • 签到天数: 3 天

    [LV.2]偶尔看看I

    8
    发表于 2005-9-4 18:03:0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5-9-4 17:57:00 | 只看该作者
    <DIV class=quote><B>以下是引用<I>凝望</I>在2005-9-4 17:54:14的发言:</B># i3 V0 {( ^1 \' a
    偶们工科的8好混。。。</DIV>
      Q3 @# D3 d2 S1 S' x7 s: v+ s: m
    0 U' z' Y0 L# `5 w! |! {/ Y( J  M4 W! }
    好像是的,还是学艺术的轻松,跟幼儿园一样玩到天黑啊……真快乐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楼主| 发表于 2005-9-4 17:54:00 | 只看该作者
    偶们工科的8好混。。。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5-9-4 17:53:00 | 只看该作者
    干吗那么喜欢作弊呢,一紧张连小抄也抄不清楚,还不如自己做的又快又好,大学里的考试除了英语,别的都很好过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楼主| 发表于 2005-9-4 17:47:00 | 只看该作者
    偶以后作弊要小心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5-9-4 17:40:00 | 只看该作者
    <>反正偶不作弊滴</P><>跟偶好像米关系滴闹</P><>HOHOHOHO</P>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5-9-4 17:38: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