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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共和:华人在海外建立的第一个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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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5-1-6 15:11
  • 签到天数: 4 天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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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发表于 2006-5-24 10:0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的中国很少有人知道,在18、19世纪,东南亚曾经出现过一个华人建立的现代共和国家――兰芳共和国,前后共存在110年。

    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兰芳共和国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罗芳伯。后来被荷兰人消灭。

    在婆罗洲上很早就有华人定居生活,从事贸易的占大多数,他们往往组成自己的公司,以罗芳伯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定都东万津,他被拥戴为大总制。

    在南洋国家之中,他按照中国的传统,建元兰芳,公元1770年为兰芳元年。他仿效西方当时才出现的民主制,规定国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须咨询人民群众之后,才能施行。最难能可贵的两点是:他没有称帝,帝制自为。兰芳共和国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进贡方物。又拒绝了人们要他称王的请求,而是称总制、大唐总长,并且规定,他及后世领导人都不能把兰芳共和国变为一姓人的“家天下”。

    兰芳共和国先后民选了12任领导人,他们领导华人以及归附的落后民族改进农业技术、扩大矿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组织军事训练,使兰芳共和国的实力和影响大增,更多落后民族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共和国的发展壮大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南洋落后民族的嫉恨。随着大陆的日益沉沦,失去了支持的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败,这个华人小国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存在了110年。后婆罗洲由荷兰转给印度尼西亚,改名为加里曼丹岛。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  

    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还有多个

    这是我国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在国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国外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他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19世纪亡于荷兰;  

    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19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19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还有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以上华人国家均于19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在柏杨的《中国人史纲》中可以找到对这些国家的简单记载。

    兰芳国创立者曾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清朝皇帝不予受理

    有人感觉很奇怪,经受了几千年帝制传统熏陶的华人,到海外后为什么会建立起一个共和制的国家?其建国,比美国还早6年,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欧美的新风尚根本不可能波及东南亚。

    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大清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在内。

    后来,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罗芳伯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权建设,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11年。

    由于史料的原因,我们无法知道罗芳伯搞的是自由平等的现代政治,还是不堪入目的帮会统治,或者自由平等与帮会政治兼而有之,就如同20世纪初期的芝加哥。不管怎样,从中国人的功业来研究共和体制,是不容易得出结论的。但历史理应为罗芳伯等人写上一笔。

     摘自《共鸣》2006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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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发表于 2006-7-30 17:38:00 | 只看该作者

    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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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发表于 2006-7-30 15:02:00 | 只看该作者

    眼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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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发表于 2006-7-29 23:22:00 | 只看该作者
    还有这么一挡子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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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发表于 2006-7-29 12:01:00 | 只看该作者

    长见识了

    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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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6-7-26 16:03:0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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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发表于 2006-7-26 16:00:0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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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06-5-30 11:15:00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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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06-5-29 19:41:00 |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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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06-5-29 14:15:00 | 只看该作者
    qiang 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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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06-5-28 11:05:00 | 只看该作者
    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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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06-5-27 08:55:00 | 只看该作者
    比较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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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06-5-27 00:45:00 | 只看该作者
    强占他国领土~???搞笑啊~另外要搞清楚华人~准确的说应该是华裔与中国人的区别。像新加坡这样的国家,华裔占主导地位,但并不表示一定对中国大陆友好,例如前两年新加坡还主动要求美军驻扎马六甲海峡以对中国大陆形成军事战略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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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33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4
    发表于 2006-5-25 20:52:00 | 只看该作者
    曾有那么一个国度:兰芳共和国

    说起东南亚,大家都会联想起华人,的确,东南亚的开拓史与华人是密不可分的。但是当东南亚各国疯狂反华,印尼暴动华人死伤无数时,华人好象一直都是被欺负的对象,这是由于缺乏国家的支持,国人大多都不了解华人在东南亚的历史地位,在此偶特意把在煮酒论史策发过的文章《谈兰芳共和国》(此文不知为何被版主转到所谓的天涯文集,我无法查寻)进行编缉再发。
      
      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它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十九世纪亡于荷兰;
      
      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十九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十九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还有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
      以上华人国家均于十九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由于兰芳共和国影响较大,为亚洲第一共和国,因此专门进行详细解说:
      
      梁启超《饮冰室全集》将荷属殖民地的婆罗洲岛叱咤风云的华人首领罗芳伯列为近代八大殖民伟人之一,然而罗芳伯究竟何许人也?
      
      220多年前,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印度尼西亚人对婆罗洲的称呼,今约有三分之二为印尼领土)西部,诞生了一个华人建立起来的小国家“兰芳共和国”。它的开国元首是中国广东省梅县石扇堡人罗芳伯。罗芳伯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11年(但美国建国应该是按独立宣言发布之日算起,所以我认为世界第一过誉,亚洲第一则实际名归。
      
      十八世纪的婆罗洲,分属于二十多个马来王国,荷印殖民政府尚未正式统辖该地区。根据考古发现,当地的产金历史相当悠久,至少在十五世纪,爪哇移民已在内陆的上侯(Sanggau)、万那(Landak)、马坦(Matan)上游从事采金活动。华人金矿业的缘起,大约是在1740年前后,首批华人矿工二十多人应南吧哇(Mampawa)土王之邀,从北部的渤泥(Brunei)到南吧哇境内的百演武(Soengei Doeri)开发金矿,结果很成功。这一经验刺激了婆罗洲岛上其他马来首领竟相仿效,招徕华人到各自境内开矿,以牟取高额地租与税金,三发(Sambas)苏丹每年的收入达黄金五百两。
      在中国国内,南洋开金山的消息不径而走,传说那里从一只鞋子磕出来的土沫,都能淘洗出半两金子来。十八世纪中期,大批粤东移民随着南航的三板船,前来婆罗洲西海岸,大约每年二、三月有1500-2000人到达,而在六、七月有数百致富者带着钱袋回中国。我们的主人公罗芳伯就是在这股掏金热潮冲击下,从粤东山区来到遥远的婆罗洲莽原的。
      有关华人在西婆罗洲活动的最原始的证据,是一块发现于打劳鹿地区的墓碑,上面所刻的日期是清乾隆十年,即1745年。此外,还有一些十九世纪初打劳鹿地区的碑铭与神主牌。成书于1820年的《海录》,记载了嘉应州商人谢清高1782-1795年间在南洋各国的见闻与经历,并且第一次提到闽粤移民在西婆罗洲开矿、种植、贸易以及罗芳伯被尊为“客长”的事迹。
      荷文档案也保存了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荷印殖民地官员在西婆罗洲地区的工作报告与日记,其中不少涉及华人移民的记载,著名的东方学学者Veth教授的巨著《婆罗洲西部》,以及殖民地官员Schaank的《打劳鹿公司》一书,都保存了宝贵的公司史料。然而,真正从社会学、人类学角度研究罗芳伯创建的兰芳公司及客家移民社会的著作,是早期荷兰汉学高延(de Groot.1854-1821)出版于1885年的《婆罗洲华人公司制度》。10此书不仅是最早的研究客家社会的专著,而且书中附载的《兰芳公司历代年册》,为我们提供了有关罗芳伯其人其事的第一手资料。
      
      1738年,罗芳伯出生于广东嘉应州石扇堡。此地“枌榆镇抚,桑梓屏障,形势最胜”,按风水先生的说法,必出异人。罗芳伯生而异相:“虎头燕颔,龙肫虬髯,长耳方口。虽长不满五尺,然好读书,常怀大志,量宽洪”。虽然应了地灵人杰的谶语,但直到三十四岁,罗芳伯依然是嘉应州一介怀才不遇的落魄书生,“耕辛凭舌,苦砚为生”。此时正值当地出洋开金山的热潮,罗芳伯与亲朋百众,也于1772年从广州虎门乘舟前往“金山”坤甸。
      
      这时的西婆罗洲华人金矿业,已经过了三十多年的发展。在三发、南吧哇、坤甸等马来土邦,分布了众多的华人聚落。它们之中有开金矿的团体:“山沙”、“把历”、“金湖”、“会”;商业方面,各乡镇有巴刹、埠头、酒廊、赌铺;农业方面有天地会、兰芳会两大组织如坤甸城及邻近,有潮州人的村落,也有客家人金矿,“聚胜公司”、“四大家围”;北部的东万律(Mandor,又译曼多尔),茅恩,山猪打崖、坤日、龙冈、沙拉蛮(Senaman),主要有潮阳、揭阳人开发的金矿;明黄一地则是大埔公州人刘乾相为大哥,率同五百多同族子弟开采金矿。此外,在山心开金湖的是张阿才(亦称张亚才)为首的大埔县人,也有一些嘉应州、潮州、惠州人杂处其间。
      
      这些组织之间,互不统属、各行其是;特别是客家人与潮州人混居的地方,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初来乍到的罗芳伯,由于断文识理、做事果敢,立即受到客家人社会的器重,有“罗方口”之誉。《兰芳公司历代年册》记载,当时“坤甸埠头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好以强欺弱,嘉应州属人往往被他凌虐。罗太哥目击时艰,深为握腕,思欲邀集同乡进据一方者久之。”在坤甸埠头教书几年后,罗芳伯建立了自己的威望与基础。并“有同心者一百八人”,从此开始了建功立业的尝试。
      
      名 称 地点 经营 首领
      聚胜公司 坤甸 金矿 不明
      四大家围 坤甸 金矿 不明
      山心金湖 东万律下数里 金矿 张阿才(财库)
      兰和营 茅恩 农业 江戊伯(功爷)
      兰芳会 兰芳会岽,大树山 农业 罗芳伯(大哥)
      天地会 骨律等地 农业 刘三伯(大哥)
      (资料来源:《兰芳公司历代年册》,Schaank《打劳鹿公司》)
      
      1774年罗芳伯成为农业组织兰芳会的首领,由于当时华人已开始摆脱初期马来人对食粮、日用品的垄断,经营农业成为非常有利可图的部门。十八世纪七十年代,当地有两个大规模的农业组织:
      
      其一是天地会,基地在斓哆(Rantauw)、百万突(Pakoetjing)、王梨岽(Wong-li-toeng)和骨律(Koelor)一带,它以骨律为镇,建了一个商业中心。首领刘三伯。另一个即是罗芳伯的兰芳会,地盘在兰芳会岽和大树山两地。
      
      这两个农业会都企图垄断农业利益,经常发生冲突,最终于1774年爆发了一场大械斗,兰芳会大败,罗芳伯率众经坑尾山逃往南吧哇,辗转到东万律地区另起炉灶。正如罗芳伯诗中所抒发的:“平蛮荡寇经三载,辟土开疆已两回,”,1777年,他终于在东万律建立以嘉应州人为主、包括大埔县客家人的兰芳公司。
      
      赶走兰芳会后的天地会势力越发强大,它与打劳鹿地区其它矿业团体之间的磨擦也日益增多,天地会的粮糖垄断,终于引起矿工们的强烈不满,结果造成打劳鹿十四家金矿联手对付天地会。1775年,双方在王梨岽发生激战,天地会大败,刘三伯与五百多名会员伤亡,幸存者被矿业公司瓜分。此后,各金矿公司都有专门人员从事农业生产。
      
      1776年,参战的大港、老八分、九分头、十三分、结联、新八分、三条沟、满和、新屋、坑尾、十五分、泰和、老十四分、十二分正式结盟,在打劳鹿成立“和顺总厅”。从此,兰芳公司与和顺总厅就是西婆罗洲最大的华人联盟。
      
      罗芳伯创建的兰芳公司
      兰芳公司建立后,罗芳伯先把目标对准东万律以北十多里的一个华人商业聚落----茅恩。那里有老、新两埔头,老埔头有店铺二百多间,居民主要来自潮阳、揭阳、海丰、陆丰,首领黄桂伯尊为总大哥;新埔头有店面二十余间,嘉应州客家人居多,其组织兰和营,以江戊伯为首领,号称“功爷”。另举四人协助管理,名为“老满”。罗芳伯先派人联络兰和营,里应外合,迫降黄桂伯,合并了坤日、龙冈、沙拉蛮等地。接着将矛头指向明黄的刘乾相,兰芳公司倾巢出动,罗芳伯亲自督战,一举攻破对方六大寨,消灭了最强劲的对手。
      
      自1777年起,罗芳伯领导这个客家人联盟长达十八年之久。他先后联络马来首领,征服了周围的原住民戴雅克族部落;兰芳公司的基本制度,也由他一手制定。法律方面:命案、叛逆等重罪,斩首示众;打架争抢,以藤条鞭打、坐脚罟;口角是非,责以红绸大烛等等;在公司体制方面,除了罗芳伯担任总厅大哥,还有一位总厅副头人协助管理公务;东万律埠头也有一个副头人及尾哥、老大共同管理;各地聚落也立副头人与尾哥、老大、副头人领有俸禄,尾哥、老大是荣誉职衔。在罗芳伯辖下,兰芳公司约有二万多客家人,其中以矿工居多,也有从事农耕、手艺、贸易等行业。所有人都向公司总厅交纳税金,作为公共管理费用,以此获取公司的保护。
      
      罗芳伯临终前(1795年)的遗嘱确定,兰芳公司总厅的大哥只能由嘉应州本州人氏担任,总厅副头人由大埔县人担任,公司管属范围内各地头人可从嘉应州各县人氏中择贤而任。(他们都必须是直接从中国来的人。)在兰芳公司一百零八年的历史上,前期的首领们一直遵守这些规定。直到第五任总厅大哥宋插伯时(1811-1823),荷属东印度政府开始加强对婆罗洲地区的控制,1819年,荷印政府特使Nahuys访问东万律,宋插伯与他签署了在兰芳公司矿区使用荷兰国旗的条约。接下来的刘台二时期,荷兰人试图进一步扩大他们的影响。1822年,政府特使Tobias安排刘台二与东万律公司的其他副头人一起到坤甸,殖民地政府授予刘“兰芳公司甲太”的封号,总厅及各地副头人同时受封为“甲必丹”。1824年三发民政长官Hartmann请刘台二到巴达维亚参见荷印总督。21此后的兰芳公司首领均改称为“甲太”。各地副头人也改称“甲必丹”,他们的任免要得到当地荷印官员的认可,末期的刘阿生甲太,甚至直接传位给自己的儿子。也许正是这种与荷印当局的合作态度,使相对独立的兰芳公司得以维持到1884年。22是年刘阿生故世,荷印军队随即进驻兰芳公司总厅,彻底结束了西婆罗洲独立发展的华人公司历史,“兰芳”共存在了116年。
      
      〈兰芳公司历代首领年表〉
       姓 名 籍 贯 在任时间 大 事 纪
      1罗芳伯 嘉应州 1777-1795 在东万律地区创建兰芳公司总厅
      2江戊伯 嘉应州 1795-1799 武功卓绝,镇服四周土著
      3阙四伯 嘉应州 1799-1803 与土著时常发生冲突
      4江戊伯 嘉应州 1803-1811 平定戴雅克之乱
      5宋插伯 嘉应州 1811-1823 荷印政府开始插手公司事务
      6刘台二 嘉应州 1823-1837 受封“甲太”,公司自治权渐受荷印当局影响
      7古六伯 嘉应州 1837-1842 与万那土王战争失利,辞职回中国
      8谢桂芳 嘉应州 1842-1843 年迈无为
      9叶腾辉 嘉应州 1843-1845 第一位不住公司大厅的甲太
      10刘乾兴 嘉应州 1845-1848 与万那王战争
      11刘阿生 嘉应州 1848-1876 与荷印当局关系密切,开发文兰新矿区
      12刘亮官 嘉应州 1876-1880 第一位子承父职的甲太
      13刘阿生 嘉应州 1880-1884 死后公司自治被荷印政府剥夺
      
      罗芳伯的政治理想:
      
      西婆罗洲的华人移民基本来自粤东地区,他们中的多数人怀着掏金发财的愿望远涉重洋。然而,罗芳伯却不仅于此,这位落第书生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他不只是为了掏金才到金山正如他在《游金山赋》中所说,婆罗洲“地虽属蛮夷之域,界仍居南海之中”。在他的观念中,南海还是中国文明传播的区域,虽因“家贫亲老”,远涉重洋,他仍以宣扬中国文化为己任。
      
      可以想像,1772年,罗芳伯与一百多名客家同乡远航婆罗洲,他们寻求的是一个新的发展空间。我们知道,清初中国矿禁之争,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粤东地区无法控制的私营矿业。而婆罗洲金山的开发,给了当地矿民一条新的出路。然而,罗芳伯与他的客家同乡还有更高的理想,即他们试图建立一个海外藩国。当罗芳伯发现坤甸“潮州属人多不守礼法”时,他为此感到痛心疾首,率领客属同乡离开这个“不守礼法”的天下,另创纯粹的客家人国度。
      
      以农业团体“兰芳会”起家的兰芳总厅,尽管占领了矿藏最富的东万律,罗芳伯还是十分发展它的领地。在西婆罗洲南北一百多公里、东西四百多公里的方圆内,都有它的矿场、农庄与聚落。
      罗芳伯始终强调只有嘉应人可以担任兰芳总厅的首领,在他的国度里,极少潮州人介入,客家人的兰芳总厅虽然也使用了“公司”一词,然而它的组织结构与制度却与其它公司不尽相同。兰芳有自己的礼法,它的总厅由籍贯嘉应州的“大哥”统领,并有大埔籍的“副头人”辅佐;各地村落由副头人、尾哥、老大管理。他们的政府基于地方贤人的尾哥、老大管理、这与具有民主性质的“公司”制度不尽相符。此外,虽然身居异邦,罗芳伯“实有归附本朝之深心焉”。25他建立兰芳总厅原是为了象安南、暹罗那样称为外藩,年年向清廷朝贡。
      总之,罗芳伯的儒家思想与客家藩国观念,使他企图在婆罗洲建立一个“小中国”。经过二十多年的苦心经营,他终于实现了这一理想,遗憾的是,由于荷印殖民地当局的消灭政策,婆罗洲客家先民开创的业绩因之掩没。同时由于史料缺乏与某些因素的限制,这位比洪秀全早将近一个世纪的客家领袖的事迹,迄今知者寥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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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清朝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内。
      
        后来,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大清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意思是,我不敢自立为王,但朝廷下令封一个王总可以吧。但这件事没有结果,有可能是使者没见到皇帝,也有可能是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这一条属于外部原因,只要清朝皇帝不允许,兰芳国就不可能变成王国。
      
      罗芳伯等人自身的原因: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禅让?)。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
      
        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当然,要在华人堆里称王,也不是没有办法。纵观中国历史,历代权臣篡位,除了编造自己是真龙天子的神话外,主要就是清除异己势力。
      
        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兰芳国内的三万多华人之中,应当有一大批是小家小户或者孤单一人,没有实力,靠依附大家族为生的人。另外还应当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乃至十几个实力较强的大家族,罗芳伯、江戊伯、刘台二等,应当就是这几个大家族中的代表人物。
      
        罗芳伯如果要自己称王,那就得消灭或者削弱其它几个大家族的实力,使罗家成为唯一的大族。这样,别人不听话也不行了,把王位传给自己儿子别人也不敢提意见了。
      
        要消灭或削弱其它大家族,除了打仗动刀子杀人,别无良法。但是,华人在当地只有三万人,归附的土人却有二十万,再加上浡泥王的原有势力,周边其它土著居民,其它国家的势力,这些土著势力加到一起,要比华人大得多,华人全靠其先进的科技文化以及团结一致,组织得力方才能够称强。如果华人内讧,大家争天下,那就会让渔翁得利,受损失的只能是华人。
      
      (所以说,民主共和其实也是各势力博奕的结果,有时并非自愿,当然,可能创始人们德道高尚非我等之辈所能猜度)
      
      总结:
      
      观点:
      1、兰芳共和国证明:以汉族为主的群体和社区能够创造并实现西方人也认可的民主体制。
      2、兰芳生不逢时,面对强大的西方入侵者,又得不到故土的支持,是以败。
      3、兰芳被灭,便海外华人数百年来似苦海飘蓬,无处安身立业,竟屡为海岛蛮夷所凌。
      4、兰芳被灭,也使东南亚华人在建国与民主方面的探索为兵火所灭。
      
      
      设想:
      1、若兰芳仍在,则华人国家当有一完全不同的行政及管理方式,可为其故土所鉴。
      2、若兰芳仍在,则南海诸岛全在华人掌中。
      3、若兰芳仍在,则东南亚排华,侮华势力当不敢轻动。
        
      建议:  
      为海外,尤其是东南亚华人长久安全,且为我资源、地缘利益计,当设法帮助当地华人提高地位,求得自治,最终在加里曼丹或苏门达腊择一合适之地,恢复以华人为主体的国家,再造民主共和的兰芳。((此事亦非异想天开之举,下面为东南亚各主要国家华人总数)
      
      东南亚各国华人的大致数量:
    印度尼西亚:800多万
       马来西亚:600多万
       泰 国:400多万
       新 加 坡:240万
       文 莱:7万
       越 南:200多万
       菲律 宾:300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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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发表于 2006-5-25 14:55:00 | 只看该作者
    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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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发表于 2006-5-24 10:29:00 | 只看该作者
    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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