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47476|回复: 7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你和你的前女(男)友还有联系吗?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1-4 18:59: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说说看
单选投票, 共有 98 人参与投票

距结束还有: 3467 天17 小时40 分钟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
发表于 2009-3-7 06:17:05 | 只看该作者
交过几个男朋友
5 T0 j) b8 @- Z) n9 x情况都不一样
! m7 b: O' ^1 n  A有想联系的# C1 n! \0 G6 a) j0 K' O2 V
有不想联系的
* @' _" P( q5 ~+ s3 [
1 T9 m( n. \3 S可是最终我都没和他们联系
8 m) A9 x" i5 t4 A更不用说见面了
/ g: h8 P, F% }& L  x/ [2 i/ E3 ]) ~
现在得到了一个观点+ Z2 k" A. h9 l' `
已经分手的情人% T7 n5 w/ ]/ V/ i% k3 {
余生还是不要见面的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发表于 2009-2-27 22:21:31 | 只看该作者
彻底在对方的世界消失了。( E$ h8 d; C- J: o2 A/ G! K0 n6 z
可是我放不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0
发表于 2009-2-2 02:54:00 | 只看该作者
没联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9
发表于 2009-1-17 12:44:02 | 只看该作者
分手那天就是诀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发表于 2008-9-7 18:40:48 | 只看该作者
不舍得 所有还有联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7
发表于 2008-8-19 12:44:2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联系并不代表什么。。。5 ~5 \9 ~7 E7 _: r) `
还能联系- }* p# i+ q  q+ X
就证明还是朋友。
7 z7 U  t. z6 [% l7 |0 y只不过是熟悉点的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6
发表于 2008-8-1 19:48:28 | 只看该作者
过去拉,所以成陌生人拉~~`下落不明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5
发表于 2008-7-29 17:23:44 | 只看该作者
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4
发表于 2008-7-29 13:01:20 | 只看该作者
分手之后,做朋友更加难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4-3-3 12:5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63
    发表于 2008-7-28 23:30:06 | 只看该作者
    曾经以为分手以后不可能做朋友,没想到还能在QQ上联系,有时候还很好,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2
    发表于 2008-7-22 00:30:45 | 只看该作者
    不能也不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3 天前
  • 签到天数: 2339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61
    发表于 2008-7-21 23:35:00 | 只看该作者
    曾经沧海难为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0
    发表于 2008-6-27 23:57:39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头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9
    发表于 2008-6-21 16:02:05 | 只看该作者
    想联系,可是没有机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8
    发表于 2008-5-22 13:49:11 | 只看该作者
    假如说.和以前的她.还一起.吃饭.逛街....等  p3 L* ^/ I1 X
    除了.那个以外..会不会太不正常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7
    发表于 2008-5-21 13:32:19 | 只看该作者
    分了  毕竟 不一样了  联系了也每话说    不联系也懒的联系   继续找我的另一半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6
    发表于 2008-5-13 09:33:43 | 只看该作者
    偶尔吧, 或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5
    发表于 2008-5-5 14:05:17 | 只看该作者
    不可能再有联系的,平行线不可能有交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4
    发表于 2008-4-30 17:47:07 | 只看该作者
    爱之深,恨之切,如果深深的相爱过,又狠狠的伤害过,那就不要再联系了,何必让自己又勾起不必要的痛苦回忆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