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教育局即将开始200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均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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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咨询、申请阶段。申请人可在10月13日至10月17日期间,通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网上办事—面向个人—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栏目下载申请表,并了解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申请程序等有关信息。10月20日至10月22日,申请人到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办理点接受咨询;第二阶段为受理阶段。全部认定工作将在接受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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