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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久没有发帖子了,因为之前发了几个帖子都被网友骂得不可开交,所以我都怕发帖子了,但是今天我必须得发一个,一吐不快呀!6 B9 h4 t( ^3 B2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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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3 ~8 k. }( ]0 f/ v2 V1 j0 s昨天(11月3日)下午,我坐在男朋友新买的车车里面准备兜风的,结果车开到白鹤梁附近,发现那里有人看热闹,于是出于好奇,我和男朋友也下车了,走进一看,发现是一个20来岁的女人抱着一个婴儿准备去跳江。我在那里的时候已经发现有交巡警过来了(不晓得哪个好心人打的电话,感觉涪陵热心肠的人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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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怎么经常有人到这里来跳,得累死白鹤梁交巡警”旁边一个大叔在说着。此时此刻女子的双腿已经在水里了,交巡警在一旁劝着她,女子才在那里说她和丈夫吵架了 ,不想活了,也不想让孩子在世上受累,准备带着孩子一起走。由于白鹤梁交巡警相当有此方面的经验,因为这里经常有人来跳江,他们都在劝导想死的人,是相当具有经验。所以后来这个女子和她的孩子都平安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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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里弱弱的说说,你个人要死,当然你有这个权利,可你不能带着你孩子去死,你没有这个权利决定他的生死,你这样是算谋杀。如果当真想死的人,也不会选择区白鹤梁那点,因为那点涪陵人都知道,是那些装想死,又不敢死的人去的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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