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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杭州市建委的最新消息,离统缴费退费的截止时间已不到3个月,尚有部分车辆未办理统缴费退费手续。 杭州市四自收费处统计,截至2012年9月30日,杭州市共办理统缴卡延用及退费车辆352266辆,退费金额达2.4亿元。
7 t7 |4 e; n# T+ Z% ^. X+ ` 四自道路收费处负责人分析,未来办理退费的主要有3种:一是单位车辆办理退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认为退费金额不高而放弃办理;三是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在2012年到期的统缴费才有退费,而实际上只要是购买过涉及2010年1月起统缴费的车辆,都可以办理退费。
& o( E. Q: ]) A8 W9 Y9 k* u 杭州市四自收费处提醒,统缴费退费办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W! c X/ p1 i- ]# Z, F6 Y
再次提醒一下,统缴通行费缴费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下同)车辆,可办理退费(已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除外);对缴费有效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按15元/月·吨标准退费并加退相应利息。对缴费有效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再按40元/月·吨标准退费;车主办理时须携带身份证和行驶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和车主、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主城区范围内车辆可直接到秋涛支路5号市四自收费处办理,其中个人普通车辆还可以选择到交警车辆检测站办理;萧山、余杭区车辆须到相关网点办理。2 V0 @$ S K+ S6 z: v
今年1月1日起,杭州市终止城市道路“四自”综合收费。终止收费后,由于原统缴费缴费是与车辆年检周期同步进行,部分车辆的缴费期已经超过了2011年12月,故市(区)两级城市四自道路收费处(所)开展了为期一年的统缴费退费及统缴卡延用手续办理。: h+ @: }) l% q; ?: \! E& B# r$ T1 g%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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