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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X2 I" e' V; h* R物流公司押运员为了牟利不惜铤而走险,打算盗窃公司运输的苯胺,为了安全起见作案前还做了实验,谁知盗卖后操作不当使得苯胺泄漏,两个押运员双双中毒,其中一人死亡,另一人见事情败露自首,近日被六合区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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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9 C8 W7 A. [7 F0 E 去年9月10日傍晚,南京大厂一物流公司押运员李阳、刘强干完一天工作回到单位宿舍,闲谈中,手头吃紧的两人打起了当天运输的苯胺的主意。因担心苯胺与水互溶,他们“细心”地找来玻璃瓶做起了实验,看到瓶子里的苯胺与水不相溶,二人便合计着弄两吨苯胺出去卖。接着,刘强摸出了自己拾到的一张名片,一个电话打过去,对方表示愿意以每吨7000元的价格收购,高昂的价格更让二人欣喜若狂,他们决定铤而走险偷一把。. q3 H* u4 w/ X1 h% G: c4 Q
# A, e1 i. H9 u. x: t. z6 x. K 晚上11时许,李阳利用本公司停车场保安疏于检查之机,将停放在公司停车场内的大货车开出,他和刘强将货车开至大厂中山科技园一家公司旁边的收购站内,将车上装载的2003公斤苯胺卖给王某,得款14000元,李阳拿了7500元,剩下的给了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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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6 J- R# E; C6 @ 作案后,为了掩盖犯罪事实,刘强与李阳驾车返回公司,并用水管向货车罐体内加水,仓促中因水管破裂致使苯胺泄漏,两人均中毒入院,李阳因自己延误治疗,事发一周后死亡,刘强见事情败露向单位领导自首。经鉴定,上述苯胺价值人民币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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