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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浙江大学女生吴晶晶凶手一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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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5-3-19 17:5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金报讯昨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吴晶晶案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的大法庭里进行一审宣判。出租车司机勾海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两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T+ o9 P1 c6 s! i) Z( i300多个席位,坐着200多人
( ]' V* W( W4 Z6 d0 ?! Y昨天的宣判,吴晶晶的爸爸、妈妈、阿姨、叔叔等亲戚都出现在了旁听席上,脆弱的父母想亲耳听到凶手伏法的消息,好告慰九泉之下的女儿。
6 K' J3 X7 m! v; z* ~前来旁听的200多人中,还有不少是吴晶晶生前的同学,他们沉默着,表情凝重。% w0 I# z5 a% w
“把被告人带上来!”下午2点30分,勾海峰被再度带进杭州中院的大法庭。刹时,整个大法庭一片寂静,17天前,在众目睽睽下,他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昨天,他低着头,面色苍白地再次站到被告席上,法官铿锵有力地宣读了判决书,短短几分钟,勾某的煎熬终于在法官庄严的宣判声中有了了结,而吴家失去爱女的那份煎熬将永无止尽。
3 z7 w( I- _% _, L判决后,有人悄悄说要“上诉”
7 r4 L. b9 E' `1 I5 j当法官宣判结束后,勾某把头埋得更低,身子微微发抖,不断地拨动手指。但未作任何回应。“要上诉!”冷不丁地,记者听到旁听席上有人私语,说要继续上诉。想寻声去找发音来源,可黑压压地一片,不知道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看来勾某的家属对法院的判决不服。2 ]8 @7 d7 w! `1 c% s
据介绍,吴晶晶一案经数次提审,案情趋于明朗。法院宣判被告勾海峰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罪名成立,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对于被告及其辩护人以不是蓄意杀人,认罪态度较好为由提出的“从轻处罚”的请求,法院表示不予采纳。理由是勾某所述“由于尊严受到侵害而导致情绪失控”一说并无证据,且被害人对勾某提出服务态度质疑的做法属正当权利并无过错,而勾某没有尽到保护乘客的义务,反而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危害性。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勾海峰虽然面色苍白,但一直很平静。
8 C# ?/ s9 ]2 a审判结果,受害人亲属满意
3 a1 E! L3 J  O! ]1 k  a0 f1 m2 P对于审判结果,受害人亲属表示满意,但不愿接受采访,吴晶晶的母亲更是在亲友的搀扶下掩面离去,而吴的父亲也是表情痛苦,看来宣判的结果也无法弥补失去爱女的那份疼痛。记者郑雪
( k9 k' J; W  p9 d6 k# D吴晶晶失踪案始末
$ G2 |  e- e: c勾海峰,男,1969年11月16日出生,吉林省汪清县人,汉族,高中文化程度,在杭开车两年。# B# b2 r3 |* C$ O. o% ]0 m
1月8日,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女大学生吴晶晶在回家途中神秘消失。7 e, n% N+ P7 A. M7 x
1月16日,吴晶晶的尸体在下沙开发区的隐蔽处找到。同一天,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出租车司机勾某被警方抓获。
: J0 f0 |$ w( b' g" {& o! K/ ~1月17日,勾某被警方刑事拘留。7 ?2 j2 x) `& H6 O; w$ L! t0 Z$ y
1月26日,勾某被杭州市检察院批准逮捕。0 r3 o6 h, F)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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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05-4-9 18:23:0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又少了一个人 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楼主| 发表于 2005-4-2 14:46:00 | 只看该作者
素质问题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05-3-31 23:04:00 | 只看该作者
杭州的的士司机有一部分真当是垃圾   他们还是正宗的土生土长的杭州人呢   真给杭州人丢脸 !!!!一是车厢抽烟  打手机哇哇乱叫   一是骂过路行人   这种司机当然也是衣冠不整的拖沓样子 ~~~~~~~~~~~~~~~~~~~~~~~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05-3-31 22:57:00 | 只看该作者
哎  女学生应该从这件案例中学到点自我保护啊~~~~~~~~~~~~~~~~某些时候真的不要话多   她付钱走人  然后再投诉也可以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05-3-31 22:43:00 | 只看该作者

以后女生出门可不能太鸡婆

危险啊

。。。。。。。。。。。。。。

忠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12-31 15:04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33
    发表于 2005-3-29 08:15:00 | 只看该作者
    可怜人啊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00: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2
    发表于 2005-3-29 02:22:00 | 只看该作者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05-3-28 19:28:00 | 只看该作者

    应有的惩罚!

    但失去的却不会回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8-5-1 00:37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30
    发表于 2005-3-28 19:03:00 | 只看该作者
    她的一个代理律师是我们法律老师,呵呵,我们知道很多内幕哦

    该用户从未签到

    29
     楼主| 发表于 2005-3-28 12:42: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上的是色狼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28
    发表于 2005-3-27 23:35:00 | 只看该作者

    大家以后路上小心点,特别是小MM,可不要被我们这群色狼发现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
    发表于 2005-3-27 20:57:00 | 只看该作者
    该死该死·····

    该用户从未签到

    26
    发表于 2005-3-27 16:59:00 | 只看该作者
    他的下场就是死刑!没什么好争的,他就一条命只能被杀一次!

    该用户从未签到

    25
    发表于 2005-3-27 16:54:00 | 只看该作者

    该杀!

    绝对该杀

    不能轻易的让他死

    折磨死他,给要上汉朝张X的18酷刑!

    该用户从未签到

    24
    发表于 2005-3-26 15:10:00 | 只看该作者

    案情到底怎么样谁都不知道,中国人就这样,死着为大,吴晶晶人品怎样,谁敢保证???

    该用户从未签到

    23
    发表于 2005-3-25 21:31: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BINの玉米在2005-3-19 23:21:00的发言: . r8 P4 I( @/ { B这个事情貌似满蹊跷的。。。那个司机租的房子的室友是那个女的的朋友= =
    / d6 k# o% k% ]1 k0 N- _" ^ ' F- A8 I6 N& G+ {7 ?% B9 V, v( X 不会吧 你怎么知道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22
    发表于 2005-3-25 14:05:00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判个折磨死刑 慢慢的死

    该用户从未签到

    21
    发表于 2005-3-25 14:02:00 | 只看该作者

    恩。。就是就是。。

    做人要厚道!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5-3-24 22:34:00 | 只看该作者
    以下是引用北极熊在2005-3-21 20:04:00的发言:8 E2 C V/ K8 K9 m) H 7 ]8 e& U- F/ A- J7 N

    为什么不杀别人就杀她啊?

    . O' z6 U! A2 O3 w3 h4 {& Y

    不要以为大学生就素质高了,不知道她怎么激怒他了

    5 }* L/ k8 N& R' }* s6 h ! E& Q( d! @* j1 {8 R" o7 b0 U ; }& I! |0 L$ t) U* x赞同,估计是她在38,司机吗,一时失控,才导致的结果。 : C! z# W* B% ? e5 o# b8 \所以吗,做人要厚道!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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