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怒 2015-1-6 1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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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中国很少有人知道,在18、19世纪,东南亚曾经出现过一个华人建立的现代共和国家――兰芳共和国,前后共存在110年。
兰芳共和国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
兰芳共和国是1770年(清乾隆四十二年)到1885年之间存在于南洋婆罗洲(现印度尼西亚占据称加里曼丹岛)上的华人国家。创立者为广东梅州人罗芳伯。后来被荷兰人消灭。
在婆罗洲上很早就有华人定居生活,从事贸易的占大多数,他们往往组成自己的公司,以罗芳伯为首的南方公司就是其中的一个。由于荷兰等西方殖民者对南洋的侵略加剧,罗芳伯顺应时势和当地华人以及落后民族为保护自己生存权利的要求,于1770年建立兰芳共和国,定都东万津,他被拥戴为大总制。
在南洋国家之中,他按照中国的传统,建元兰芳,公元1770年为兰芳元年。他仿效西方当时才出现的民主制,规定国家的大小事情都必须咨询人民群众之后,才能施行。最难能可贵的两点是:他没有称帝,帝制自为。兰芳共和国建立不久,他就派人赶到北京向中央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进贡方物。又拒绝了人们要他称王的请求,而是称总制、大唐总长,并且规定,他及后世领导人都不能把兰芳共和国变为一姓人的“家天下”。
兰芳共和国先后民选了12任领导人,他们领导华人以及归附的落后民族改进农业技术、扩大矿业生产、发展文化教育、组织军事训练,使兰芳共和国的实力和影响大增,更多落后民族前来归附,兰芳共和国的版图迅速扩展到整个婆罗洲。
兰芳共和国的发展壮大遭到了西方殖民者和依附于他们的南洋落后民族的嫉恨。随着大陆的日益沉沦,失去了支持的这个在异域建立起来的华人小国,遭到荷兰殖民主义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太差而遭到失败,这个华人小国也不幸灭亡。“兰芳”共存在了110年。后婆罗洲由荷兰转给印度尼西亚,改名为加里曼丹岛。
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
我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还有多个
这是我国新兴的市民阶级(资产阶级)在国内发展受阻的情况下,在国外建立的一个资产阶级性质的共和国。当时在东南亚建立的华人国家不仅是“兰芳共和国”一个,还有其他几个国家:
广东省人吴元盛,在婆罗洲北部建立戴燕王国,自任国王,王位世袭,立国百余年。于19世纪亡于荷兰;
广东省潮州人张杰绪,在安波那岛(纳土纳岛)建立没有特定名号的王国,自任国王。19世纪张杰绪逝世,内部发生纷争,王国瓦解;
福建省人吴阳,在马来半岛建立另一个没有特定名称的王国。于19世纪被向东扩张的英国消灭;
还有暹罗王国的开国国王郑昭;
三佛齐国王张琏(广东饶平人);
婆罗国王某(福建人);
爪哇顺塔国王某(广东潮州人);
以上华人国家均于19世纪亡于西方殖民者对东南亚的侵略狂潮中。
在柏杨的《中国人史纲》中可以找到对这些国家的简单记载。
兰芳国创立者曾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清朝皇帝不予受理
有人感觉很奇怪,经受了几千年帝制传统熏陶的华人,到海外后为什么会建立起一个共和制的国家?其建国,比美国还早6年,当时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欧美的新风尚根本不可能波及东南亚。
罗芳伯这些人,都是大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大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大清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
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在内。
后来,他们还曾经遣使回国,觐见皇帝,请求称藩,想把西婆罗洲这块土地纳入清朝的版图,或者变成藩属国家。清朝皇帝不予受理,根本不理睬这些天朝弃民,或者根本不能容忍南方的汉人在海外建个国家。
罗芳伯在中国国内,也是一个平民百姓,没有任何特殊身份。到海外后,因为他才能过人,所以被大家推为首领。带领众多海外华人,谋求共同的利益。后来因为华人势力太大了,有好几万,当地土著居民也归附了好几十万,他们帮助浡泥王平了叛,浡泥王看华人的势力已成,不得已拱手让位。兰芳国能建立起来,主要还是华人群体实力很强的缘故。罗芳伯是华人势力的代表,是由华人们推选出来的。除了个人能力之外,在华人圈内并不具备绝对的优势。也就是说,大家能一起推选他,也能够一起废了他。所以,罗芳伯敢于向土著居民称王,但不敢在华人面前称王。
罗芳伯以特有的政治天才,推行民主政权建设,于1776年创立共和体制,定名为“兰芳大总制共和国”,在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7年当选为首任总统并实现联邦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11年。
由于史料的原因,我们无法知道罗芳伯搞的是自由平等的现代政治,还是不堪入目的帮会统治,或者自由平等与帮会政治兼而有之,就如同20世纪初期的芝加哥。不管怎样,从中国人的功业来研究共和体制,是不容易得出结论的。但历史理应为罗芳伯等人写上一笔。
摘自《共鸣》2006年第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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