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论坛(EC通行证)

用新浪微博连接

一步搞定

QQ登录

QQ登录

下沙大学生网QQ群8(千人群)
群号:6490324 ,验证:下沙大学生网。
用手机发布本地信息严禁群发,各种宣传贴请发表在下沙信息版块有问必答,欢迎提问 提升会员等级,助你宣传
新会员必读 大学生的论坛下沙新生必读下沙币获得方法及使用
查看: 11122|回复: 3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推荐]大学生活——同居&包养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6-11-17 09:2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现在很流行两种现象,又或者是两种现象很泛滥: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其一,大学生同居;其二,大学生被包养。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问过很多人,他们的观点大多是:第一可以理解,第二予以唾骂。对此,我深深地表示不解。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开头,去组织语言,如果思绪混乱,还请各位见谅~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同居和被包,无疑是针对女大学生而言的,女大学生也必然要失去一样很宝贵的东西——贞操。深展下去,有一句话是“上帝在此处关了门,必会在别处开扇窗”,从另一种角度来看,你失去了某样东西,也会得到一些东西。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同居了,得到了几年的感情(或真或假)+无数的争吵+…+最后的黯然离去+不知不觉消失的青春;被包了,得到了金钱+…+不知不觉消失的青春。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大概就是这样,还有的我也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大家可以发挥自己的想象。如此看来,我为同居的女大学生感到不值,感情,没有回报;金钱,付之东流;青春,一去不回……而被包的女大学生,她们失去的年华可以用金钱来补偿,她们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或许她会爱上她的老板,引来不少麻烦,可是她也曾风光过。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font></strong><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font size="4"><font color="#6633ff">我的思想或许比较偏激,可是,当你真正想这些东西的时候,你想到了些什么?这个时代,是物质的时代,特别是女大学生,如果你在看这篇文章,你又在想什么呢? <br/><br/></font><font color="#cc0000">  </font><font color="#6633ff">在学校里,女生之间,攀比特别严重,经济严重透支,今天借你钱,明天借她钱,为的就是买那一身身漂亮的衣服,但是,钱从何来?每个人 都在思考…你在想什么呢?</font></font></font></stron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顶 踩 转发到微博

该用户从未签到

2
发表于 2006-11-17 18:52:0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想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3
发表于 2006-11-17 23:35:00 | 只看该作者
不错!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4
发表于 2006-11-18 09:26:00 | 只看该作者
被包养的女人,有几个能真正支配金钱的?高级鸡而已.........那点钱,我都不屑一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06-11-18 12:48: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楼上好志气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06-11-18 14:43:00 | 只看该作者
<p>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国家都允许大学生可以结婚了,不是吗?</p><p>至于同居,对于结婚而言不是小菜一叠了吗?所以作为当代的女大学生,这一点是没什么看不开的。至于那些要唾骂的人,我觉得是他们个人的问题。</p><p>不过包养是不自重的表现,我不赞成这种做法。</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06-11-19 09:28:00 | 只看该作者
没同居过&nbsp; 也没包养过 不是很清楚&nbs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06-11-19 11:25:00 | 只看该作者
<p>那你去试试呀.......</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6-7-6 05:16
  • 签到天数: 1 天

    [LV.1]初来乍到

    9
    发表于 2006-11-19 12:12:00 | 只看该作者
    <p>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p><p>做好自己吧.</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06-11-19 13:04:00 | 只看该作者
    <p>欢迎楼主再来点评下</p><p>结婚和二奶</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06-11-19 18:58:00 | 只看该作者
    <p>&nbsp; LZ只是给包养找个借口吧.</p><p>"<strong><font face="楷体_GB2312" color="#6633ff" size="4">而被包的女大学生,她们失去的年华可以用金钱来补偿,她们可以买自己想要的一切,或许她会爱上她的老板,引来不少麻烦,可是她也曾风光过。"</font></strong>你觉得被包养很风光吗?</p><p>表面而已.背后人家肯定会说那只是只鸡.真正风光的人是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搭建一个属于自己的舞台然后给观众一场好戏,博得台下一片喝彩..........</p><p>出淤泥而不染,LZ好好想想吧.</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06-11-19 19:06:00 | 只看该作者
    <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5"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strong>呃..每个人的生活方式不一样!</strong></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5"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strong>大家何必那么激动的去讨论!</strong></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5"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strong>同居:很正常的一件事!不能排斥.都是成年人.做好保护措施就好啦!</strong></font></p><p><font face="黑体" color="#ff0033" size="5" style="BACKGROUND-COLOR: #000000;"><strong>包养:各取所需!既然都是自愿的.我们管它那么多!</strong></font></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06-11-20 20:44:00 | 只看该作者
    偶想同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06-11-21 09:09:00 | 只看该作者
    同居过。还没被包养过。努力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06-11-21 09:12:00 | 只看该作者
    鄙视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
    发表于 2006-11-21 21:45:00 | 只看该作者
    说得想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19-4-26 13:26
  • 签到天数: 2 天

    [LV.1]初来乍到

    17
    发表于 2006-11-22 10:40:00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8
    发表于 2006-11-29 10:59:00 | 只看该作者
    <p>没什么的,人家爱干什么是人家的事,唾骂被包养女生的人是那些没有人去包养的和那些没有能力去包养的懦夫,懦女们,他们只能发发牢骚,唾骂别人,能开房就不能同居了?能同居就不能被包养了?</p><p>就是这么回事,身体健康就好~~~</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9
    发表于 2006-11-29 12:28:00 | 只看该作者
    没资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0
    发表于 2006-11-29 13:05:00 | 只看该作者
    <p>可以同居,但一定不要被包</p><p></p>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下沙大学生网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