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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案法定年龄“女大于男”,你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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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3-9 17:4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人大代表郭丽虹教授在两会上建议,尽快修改《婚姻法》关于最小结婚年龄的规定,鼓励适婚男女以“姐弟恋”的模式婚姻,引导人们改变传统的择偶观念。' w. ~6 g, p6 ]: R$ {3 S
/ ^2 c# S2 z' A  F
    这一提案立即遭到了代表们的质疑,有人说:“女性平均寿命长于男性,这样的政策会延长女性寡居时间”,还有代表认为:“用立法改变人们的择偶观念,是一种极端思想。”但是,很多网民则对郭丽虹教授的提案表示理解,他们认为,变择偶年龄标准为女大于男,不但可减少大龄未婚女性,又能防范20岁以下男多于女的问题,可谓一举两得。
/ A" \# I2 ^$ D
4 o" F/ c6 u! j) s( M7 [6 Z+ S    大部分人认为,男大女小是中国的民族习惯,如果通过立法强行改变人们观念,缺乏民众基础和可行性,法律会显得苍白无力。国家要想适度扩大姐弟恋的比重,缩小未婚男女年龄上比差,关键在于倡导牵引,通过立法强制推行也许会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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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3-11 22:21:15 | 只看该作者

sdfs

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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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3-12 13:50:36 | 只看该作者
以前觉得姐弟恋很别扭,但是现在存在很多这样的情况,也就渐渐不奇怪了。
/ o( Q# m5 g7 V我觉得可以接受,但不至于要到立法的程度,毕竟结婚要看感情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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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08-3-12 21:36:01 | 只看该作者
恩 对 主要是看感情基础 不要相差太大就行 ! U9 ]5 m3 {2 W( ^- Q4 F) {
今天看新闻说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 女少男多 女成国宝  男成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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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8-3-12 22:43:27 | 只看该作者
哎,刚决定要35岁结婚,要是按这个提议操办,到时候不是要找个40的女人了?不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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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8-3-23 22:07:57 | 只看该作者
二十几的男的找快奔三十的女的 过了三十的男的找二十几的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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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8-3-31 14:01:40 | 只看该作者
我男朋友就比我小一岁多,现在我们过的挺好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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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8-3-31 16:40:06 | 只看该作者
我就比女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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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8-4-1 23:08:55 | 只看该作者

sdfsdf

sdfsdfsdfsdfs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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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8-4-12 07:29:1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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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8-11-11 15:58:28 | 只看该作者
一条减少光棍的有效措施呵!% G: p# F1 m3 k; T6 B1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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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发表于 2008-11-11 16:12:44 | 只看该作者
    大家觉得好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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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1 19:06:3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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